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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C移民常见问答解析,一篇文章带你了解EB1C

2020-08-24
说一下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美国移民项目当中,提起投资移民EB5和雇主移民EB3大家是非常熟悉的,但说起EB1C大家却感到非常陌生。为了消除大家对美国EB1C移民的陌生感,移民小编今天就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美国EB1C移民常见问答。大家也可以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美国EB1C 。

一、什么是EB1C?

EB1C 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首先,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其次,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第三,EB1C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二、L1 与 EB1C 的区别:

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国外的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也就是L1 A 和EB1C 在各方面实质要件要求上几乎是一样的。大多数跨国公司高级人员先通过取得L1A工作签证来美国工作,然后在通过EB1(C) 递交绿卡申请。

EB1C 最大的好处是速度很快,不需要很长的劳工应聘程序。唯一的要求是要未来的雇主必须提供一个在美国的管理或行政能力的工作机会给申请人。

三、EB1C可以自行创业转换绿卡吗?

一般来说,EB1C分类是提供给曾在美国和海外的分行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或经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来到美国后必须为同一间公司(或分公司)工作同一个职位。另外,该雇主必须要做生意至少一年以上。因此,一个成功的EB1C申请可以给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调职到美国的公司并获得绿卡。如果在申请EB1c的时候你不在美国境内,那在提交绿卡申请前,你要曾经在美国境外为一间公司工作过管理级或行政级职位至少一年以上。

如果在申请EB1C的时候你在美国境内,如果你已经在美国境内为同一个雇主,分公司,子公司,作为L1入境的你,要曾经在海外的公司工作管理级或行政级至少一年以上。因之申请条件是你必须要有管理级或行政级的工作经历。也就是说你的工作范围是属于行政级或管理级的职位。

四、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明吗?

劳工证明是不需要的,这样可以结省许多时间。基本上可以在两年拿到正式绿卡,没有条件的限制。

五、没有公司可以自行申请吗?

根据USCIS的条例,美国的雇主一定要书面申请调动管理或行政人员。文件中一定要附有美国雇主的声明书去声明所有相关要求,包括在美国与海外的经理或行政人员所执行的工作职责和在海外的雇佣期的说明。

六、何为经理或行政主管 经理职务是:

1、管理一间公司,部门。

2、指挥和控制并监督专业人员 或其他必须的管理职务

3、有职权去做个人决定,比如聘请和解雇,或其他高层职务

4、在工作时使用判断能力去决定每天的工作操作和职务

行政主管是:

1、该申请人必须管理一个机构主要的部门或职务

2、该人员要有权去制定目标和方针

3、该人员要有广大的职权范围和决定权去使用职权。

以上就是美国EB1C移民常见问答解析,一篇文章带你了解EB1C的主要内容。如果大家对美国移民感兴趣的话,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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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每年都有大量的人移民美国。作为世界大熔炉,美国海纳各国人才,汇聚多元文化,无论是商业,贸易,经济,教育,还是社会制度,养老体系等,都值得各国学习和借鉴。移民美国途径很多,但是越来越火热的美国EB1C被大部门人误认为门槛高、条件苛刻,普通人无法满足“高要求”而不能成功移民。可是,你真的了解EB1-C吗?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EB1-C的正确打开方式。

EB1C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类型(EB1)中的C类,专门为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而设立。跨国企业在美国成立一个新公司或者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作为中国公司的子公司,申请人以此子公司的高管身份,在子公司经营状况达到美国移民局要求时申请美国绿卡,帮助全家移民并享受美国的生活和福利。

EB1-C移民的三种模式

1、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出资购买美国现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的中国公司在美国设立新公司,申请人转职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

3、若申请人是中国公司的大股东,可由申请人直接在美国创立新公司或购买50%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

EB1C的项目优势

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无需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要求简单

申请人只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别职务即可,其他如资金来源、语言、年龄等均无限制。

无排期,无需等待

都说移民热门国家都会有排期,而且很严重,确实!美国也需要排期,同样排期严重,这仅仅只针对于EB-5或者其他项目,并不跟EB1C有任何关系。每年政府给到40000个名额,从1992年以来,没有一年将此名额用完,EB1C不需要排期并且优先处理。

没有劳工证要求

申请人无需办理劳工证,省时省钱又省心。

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是基于商业原因提出的移民申请,不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七年内可反复递交申请直至成功拿到美国绿卡。

没有公司可以自行申请吗?

根据USCIS的条例,美国的雇主一定要书面申请调动管理或行政人员。文件中一定要附有美国雇主的声明书去声明所有相关要求,包括在美国与海外的经理或行政人员所执行的工作职责和在海外的雇佣期的说明。

对美国公司有何要求?

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是有母子公司的关系。对EB1-C 的申请公司的大小或公司的生意额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另外,该公司要达到已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做美国EB1C的申请。

EB1C获批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美国移民局审理美国EB1C主要看两点:一是“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二是美国公司的营业状况,组织结构以及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职位重要性。移民局在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且未来是有扩大经营的可能,移民局就可以给予其永居绿卡,反之,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或者企业设立不符合移民局标准,申请人就无法获得身份。

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有哪些?全面解析美国EB1C职业移民


美国移民项目众多,但近些年随着美国移民政策的越发严苛,许多移民项目的排期更是遥遥无期,令许多美国移民的申请者表示非常心焦。那么当前美国还有排期短、移民政策宽松的移民项目吗?答案是有的,美国EB1C职业移民是当前非常受欢迎的美国移民项目,该项目主要是针对那些跨国高管开设的,比EB3或者EB5类别更为优先一些的,所以受到很多职场精英的追捧。那么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有哪些呢?下面移民小编就来为大家全面解析一下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一起来看看吧!

1、不需要劳工证,办理速度快

对于那些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想要成功的移民美国,通过EB1C这种移民方式可以大大节省移民申请的等待时间。而且在整个申请的流程中是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的,在申请办理的时候,最快一年就可以完成办理,可以说是在整个职业移民类别中办理时间最短的一种类型。

不仅如此,利用这种方式移民美国的时候,投资者不需要办理临时的绿卡来过渡,而且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年龄未满21岁的未结婚子女都可以轻轻松松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资格。

2、对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要求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EB1C中,提供给申请人的职位一直必须具有管理或行政的职责,并这个职位的层级必须达到有作出商业决策,公司决定以及管理其他的下级管理机构的高度。移民局在审查时将会把这些职权连同美国公司结构一起考虑。

3、能加快办理速度,提升申请成功率

采用这种方式移民美国可以大大加快投资者申请办理的周期,最重要的是,借助于这种方法可以提升申请成功的几率。当然,在申请的时候最好借助一些比较了解美国移民政策的律师,这样在准备材料方面的速度和准确度就会大大的提升。当下有很多比较专业的平台,可以帮助人们办理移民手续,而且这些平台能够在短时间内高效的完成申请的工作。借助于这些专业平台,能够让申请的速度加快。

对于职场精英们来说,EB1C职业移民是移民美国的最佳途径之一,大家要做的就是满足其申请要求即可,大家完全不必担心其办理速度的问题,相比起BE5和EB3平均十年左右的排期,EB1C的等待时间是非常短暂的。所以如果大家对美国EB1C职业移民感兴趣的话,一定要趁早申请哦!

以上就是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有哪些?全面解析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具体内容。如果大家对美国移民感兴趣的话,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详尽的咨询及后续服务。

美国移民eb1c全面解析!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非常多元化的发达国家,它的繁荣和创造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的移民政策。美国目前五大类别的移民吸收类别中,第一类优先的美国移民eb1c,一直是最受瞩目的移民项目。

EB1C作为美国移民类别第一类中的C类,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具体目的是加快高层次人才移民到美国,提高本土公司的运营以促进国际贸易、促进美国就业;

与大部分签证中,个人作为申请主体的签证不同,EB-1C签证,公司是申请主体,同时,EB1C签证允许申请人和他们的家属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移民局已建立独立的资格准则,是没有排期困扰的。

资格条件

公司必须已经实现国际化经营,并且是在美国的公司作为申请主体,申请人必须在其管理的企业有职位,不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线主管。

申请主体(美国公司):

公司必须在美国境内连续运营至少一年以上;

公司必须在至少一个其他国家有类似的业务连续运营;

该公司必须在美国之外,拥有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境外合格机构。

移民(申请人):

受益人必须已经在提交申请前三年连续受雇于有关外国实体,并且达到高层管理级别;

受益人必须是符合资格,可以成功履行将被赋予的责任。该职位必须包括政策制定,企业层面的决策和监督,以及其他管理层面的员工责任;

受益方应具有和美国企业交流的经验。

申请材料

EB-1C签证的申请主体需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组织结构图,银行对账单,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等;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取决于多种因素,如企业的规模,运营期限和在行业内突出表现等,一定要准时按要求提供文件,最好是有一个专业团队协助,避免因为缺少材料或提供不完整的资料,造成申请停顿,前功尽弃!

办理流程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者是购买、收购在美国已经发展成熟的企业,经过中国总公司委派受雇佣与美国的分公司,并且担任管理职位;

2.找专业的移民机构来进行资格评估,由移民机构协助共同的准备相应的申请资料;

3.先拿到海外公司的非移民签证,也就是L1签证;

4.申请人和家人可以一起登陆美国,在美国工作学习,享受绿卡的同等待遇;

5.申请人进入美国1年以后,公司运营正常,申请人即可准备相关的资料递交移民申请,大约要等待半年的时间,申请人可以办理L1签证的延期,自由出入美国,两年内,同时申请人继续持有申请绿卡的资格。

项目优势

申请人只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高管级别职务即可,其他如资金来源、语言、年龄等均无限制:

无学历、语言、资金来源要求;

无排期,无需等待;

没有劳工证要求;

一步到位,全家人永久绿卡。

美国是世界的强国,无论是经济还是军事又或者是其他方面都是佼佼者,所以说想要给孩子良好的教育,想要有一个优异的经商环境,美国都是不错的选择,而美国移民EB1C则是一个不错的移民方式。

关于美国EB1C你了解多少?


美国移民的方式有很多,在众多移民方式中大家最熟悉的可能就是EB5和EB1A了,而对于美国EB1C知道的可能少之又少。

EB1C作为美国移民类别第一类中的C类,是没有排期困扰的,有排期烦恼的你,一定不能错过。

什么是EB1C?

EB-1C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首先,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其次,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第三,EB1C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L-1与 EB1C的区别:

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国外的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也就是L-1 A和EB-1C在各方面实质.要求上几乎是一样的。大多数跨国公司高级人员先通过取得L-1A工作签证来美国工作,然后在通过EB-1(C)递交绿卡申请。

EB-1C最大的好处是速度很快,不需要很长的劳工应聘程序。唯一的要求是要未来的雇主必须提供一个在美国的管理或行政能力的工作机会给申请人。

EB1C可以自行创业转换绿卡吗?

一般来说,EB-1C分类是提供给曾在美国和海外的分行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或经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来到美国后必须为同一间公司(或分公司)工作同一个职位。另外,该雇主必须要做生意至少一年以上。因此,一个成功的EB-1C申请可以给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调职到美国的公司并获得绿卡。如果在申请EB1C的时候你不在美国境内——那在提交绿卡申请前,你要曾经在美国境外为一间公司工作过管理级或行政级职位至少一年以上。

如果在申请EB1C的时候你在美国境内——如果你已经在美国境内为同一个雇主,分公司,子公司,作为L-1入境的你,要曾经在海外的公司工作管理级或行政级至少一年以上。因之申请条件是你必须要有管理级或行政级的工作经历。也就是说你的工作范围是属于行政级或管理级的职位。

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明吗?

劳工证明是不需要的,这样可以节省许多时间。基本上可以在两年拿到正式绿卡,没有条件的限制。

没有公司可以自行申请吗?

根据USCIS的条例,美国的雇主一定要书面申请调动管理或行政人员。文件中一定要附有美国雇主的声明书去声明所有相关要求,包括在美国与海外的经理或行政人员所执行的工作职责和在海外的雇佣期的说明。

对美国公司有何要求?

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是有母子公司的关系。对EB1C的申请公司的大小或公司的生意额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另外,该公司要达到已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做EB1C的申请。

何为经理或行政主管?

经理职务是:

1、管理一间公司,部门;

2、指挥和控制并监督专业人员或其他必须的管理职务;

3、有职权去做个人决定,比如聘请和解雇,或其他高层职务;

4、在工作时使用判断能力去决定每天的工作操作和职务。

行政主管是:

1、该申请人必须管理一个机构主要的部门或职务;

2、该人员要有权去制定目标和方针;

3、该人员要有广大的职权范围和决定权去使用职权。

EB-5与EB1C的区别?

EB-1C可以允许企业的老板移民到美国,只要他可以满足上述的要求资格。

EB1C是小额投资。

EB5是百万投资移民。如果符合资格的投资人有适当计划的话,美国EB1C也可以得到一个绿卡而不需要投资百万在一个新的企业里。

深入解析美国eb1c常见问题及思想误区!


美国eb1c作为美国移民类别第一类中的C类,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具体目的是加快高层次人才移民到美国,提高本土公司的运营以促进国际贸易、促进美国就业。

与大部分签证中,个人作为申请主体的签证不同,EB-1C签证,公司是申请主体,同时,EB1C签证允许申请人和他们的家属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移民局已建立独立的资格准则,是没有排期困扰的。

一般来说,国内的要做EB1C的投资者对于收购美国公司这件事情上面,了解不多。因为知道不多,也会带有对“未知”的害怕的一些心理,会认为这个里面风险很大。其实,如果安排得当,收购的企业风险控制比较好,不仅仅不会有多大风险,而且每年的回报率也是不错,甚至从投资角度考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项。一般来说,国内的投资者会有下面几个常见的思想误区或者常见的一些问题:

1)希望收购价格越低越好

很多投资者认为,这个就是花钱去“买”一个绿卡。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当然是花的钱越少越好。问题在于,价格越低的企业,其人数越少(稍微有个人员的波动就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而且EB1C对于人员架构有一定的要求),盈利能力越差(一旦亏损,还得每年往里面垫钱,而且EB1C要求企业能保持较好的盈利状态),其风险越高(不管是企业本身的风险,还是EB1C申请的风险)。最差的情况可能是,过了几年,钱也花了几十万美元,绿卡还是没有申请下来。即使绿卡申请下来,其成本也不低。

反之,假如我花了100多万甚至200万美元,收购了一个质量不错的公司,不仅仅更加顺利办理绿卡,而且企业运行风险也比较低,每年还能带来5万,10万,15万,甚至20万美元的回报的话,三年下来,不仅仅办理绿卡的所有花费都挣出来了,公司还在成长,价值也得到了增长。不管是卖了(还能挣一笔钱),还是hold不卖(每年产生的盈利也是不错的投资回报),都是不错的选择。

所以,投资价格越低越好是一个误区。

2)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方面的要求

有的投资者在明白EB1C后,就想收购到一个心仪的企业,一方面,要求标的企业离自己想要移民的城市离得近,方便以后自己的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标的企业是自己行业的下游企业,拥有成熟的在美国的销售渠道,另外,还需要该企业有稳定的成熟的管理层。这样的想法自然是对的,也是最好的。问题在于,要买的是企业,不是一个产品,很难找到完全能满足投资者的对于“perfect”的标的企业的要求。而且,每个企业都有其特点,基本上找不到perfect的企业去并购。必然需要在几个要求里面筛选出优先满足某些要求的企业,而牺牲一些其他的要求。当然,美国的企业买卖的市场非常发达,非常dynamic, 经常会有新的企业放到市场上买卖,投资者当然可以等。然而,有时候好的企业也会被其他投资者迅速买掉。所以,这个问题也是需要平衡一下时间上的要求。

3)一些问题

作为国外投资者到美国购买公司,还存在一些实际操作内容方面的挑战。举个例子,如果卖家是S Corporation,那么就需要注意了。S Corporation是小型的Corporation (C Corporation是规模比较大的Corporation,基本上不在我们这个并购的范围之内),具有税务的优势,但是,如果owner不是美国公民或者居民的话,不能成为S Corporation的股东。所以,碰到这样的问题就得心中有数,知道如何去解决。

再例如,所有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拥有社会安全号码,都有信用历史记录,这个是在美国生活的基础之一,而作为外国人,没有这些东西,那么在收购美国公司的时候,因为一般情况下很多人不愿意一开始就把房地产买下来,经常就会碰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何实现公司在收购后租用场地的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房东都需要查询新的owner的信用记录历史,来判断这个新的owner是否拥有好的信用,并愿意提供租约。虽然,很多租约是公司层面和房东签订的,但是,一旦公司的ownership发生转移的时候,需要得到房东的批准。如果公司是连锁企业,还需要得到连锁企业总部的批准。否则,公司买卖无法进行交易,或者就得重新寻找一个新的场地并租用(同样面临一样的信用记录缺失的问题,而且更换场地也是非常麻烦的)。

美国有些历史比较长的企业,其owner有时也会比较挑剔,不是买家有钱就卖的。因为一个企业带有其创始人的很多烙印,甚至公司的名字就带有创始人的名字,为了保证企业的顺利传承和企业的名称继续发扬光大,卖家有时会对于买家有一定的要求。这个时候,需要非常好的和卖家的沟通。

有的企业所处行业会要求owner具有一些资质,和执照(license)。对于海外投资者来说,这个是另外一个潜在的问题和门槛,如何安排并解决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们国内投资者在申请美国eb1c的最常见的思想误区及问题,所以大家咋申请时一定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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