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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投资移民VS跨国高管

2020-03-05
加拿大移民高管经验

美国作为世界 ** 大国,无论在教育、科技还是福利都处于世界前列,非常受移民者的青睐。在美国诸多移民方式里,美国投资移民和跨国高管移民受到追捧,那么,两种移民美国的方式,有什么区别呢? 快速获取精准移民方案

EB-1C和EB-5职位要求不同

在EB-1C中,这个职位的层级必须达到管理机构的高度。移民局在审查时将会把这些职权连同美国公司结构,经营状况等一起考虑。

EB-5在职位方面对申请者并无要求,且没有学历,技术,背景等要求。

EB-1C和EB-5移民局审查重点有区别

在EB-1C中,移民局会重点审查跨国公司的结构和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的运营。EB-1C申请成功的关键在于作为申请人的美国机构可以证明在其组织结构中设立了一个能让受益人工作的 ** 管理或行政职位。并且,美国机构必须实际运作并产生相应的收入,在审核是否满足获批绿卡要求时,美国分公司的运营状况是主要审核要点。

在EB-5申请中,移民局主要着重审查项目的可行性,10个对美国工人的就业岗位的创立以及资金的合法来源。下面我们就会提到这个EB-5资金来源证明的关键性。

EB-1C和EB-5移民种类不同

EB-1C首先要求一个合格的国内公司(跨国企业)及美国分公司,两个公司需为子母公司或附属公司关系。且美国机构必须存在一年以上才能成为合格的EB-1C申请人。EB-1C申请的受益人是将被调派美国相关机构工作的 ** 经理和管理人员而申请者是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

EB-5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投资一个企业或者投资到地区中心中。同时,申请人在美国的投资有很多形式可供选择。无需拥有国内母公司,美国子公司。也就是说,只要有美国移民局规定的投资款,投资项目创造就业,你就有EB-5移民的资格。

EB-5,其实就是看项目。项目的好坏直接关联绿卡能不能获批,多久获批。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及专业性,创造就业保障。二者在时间、投资额、资金要求、就业要求上有着许多本质的区别,在选择移民类型及项目类型的时候很关键,所以提醒大家选择机构时多比较,找全面专业的机构会让你更省心。

移民美国的人选择EB-5对于善于投资的人来说一点都不陌生了,但是对于好多财力不够的申请者来说是个难题。看似相同的投资移民,其实有大不同。想要了解EB-1C高管移民与EB-5投资移民的区别,可以继续看下文分享。

扩展阅读

美国投资移民和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为什么经常被比较?


一直以来,美国都以多元化而受到移民群体的欢迎,广大的移民群体也为美国的经济繁荣、多元文化的发展贡献了更多的力量。在目前美国所有的移民类别中,美国投资移民是很重要的一个板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EB1C和EB5。

这两大类别的全称分别是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和美国投资移民,这两种移民方式都需要申请人在美国当地经营一定的实业,就难免会被放到一起对比,那今天本文将就两种类别的区别为大家做一个对比。

前几年,EB5在美国移民界是一个明星般的存在,也是获取美国身份最便捷的一种方法,但是随着申请人数的增加和案件的不断积压,这一类别的移民出现了排期,并且有逐渐延长的趋势,所以其优势就不再明显,很多人将目光转向了其他方式。

绝大部分的EB5都是通过区域中心投资,在美国,区域中心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对落后的,失业率也相对比较高,在这样的地方投资,风险就陡然增加,并且申请人没有转换投资地区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当下在整个美国,有超过1000个区域中心,但是保持运营状态的只有20几家,绝大多数都是破产和停运的状态。投资项目都是由区域中心提供,原则上区域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应当和项目保持分离,保证第三方独立性,但由于客户在关于项目的所有介绍都是由区域中心和国内中介机构提供,客户无法与项目产生直接联系,所以很难确保信息的真实透明,无法做到眼见为实,即使眼见也难证实。

甚至不排除某些中介、律师和区域中心勾结,利用虚假项目信息欺诈移民客户,例如前段时间被FBI通缉的华人女律师陈丹虹。

一般EB5项目还款周期为递案后5年,由于目前排期长达10年及以上,所以项目资金一次投资之后马上会进入二次投资,之后还有三次投资甚至需要四次投资项目。按照移民局要求,递交EB5的申请表格(I-485表格)时投资款必须处于at risk(在投资状态)。一旦项目破产,所有投资资金不会退还,同时也无法拿到绿卡。

而EB1C相对可靠很多,每年美国移民局给EB1类的名额是40040个,从人群判断,EB1C高管移民占其中大多数,全球各个国家都有人以此方式移民美国,尤以中国人、印度人居多。

第一是耗时短,客户能在短时间内获得美国长期工作居住的资格。收购类EB-1C项目在两年半左右就能获得永久的绿卡。

第二是投资风险更小,客户可以投资美国的一个合适的企业,能自行监督并管理企业。而且投资的时间比较短,拿到绿卡半年后可以把股份转卖套现。投资可控,没有不靠谱的第三方有控股权。

能否选择对的项目将影响是否能成功登陆美国。在选择美国项目之前,一定要做多方面的考察和咨询,根据自身定制最优移民方案,以保顺利拿到美国绿卡。

究竟是通过美国投资移民还是跨国公司高管移民,选择权依然是把握在申请者自己的手里,如果可以通过EB1C,最好先尝试这一途径,因为从各个方面来看,获签的成功率都相对大一些。

移民美国:EB-1C跨国高管审核要点有哪些?


众所周知,由于EB-5排期的影响,导致EB-1类签证进入了短暂排期时代,其中一部分EB-5的客户为了能够尽早在美国开展工作以及生活,在近两年也开始考虑通过EB-1C获取绿卡。

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是一个专门针对企业内部高级经理以上职位的人调派美国而申请的项目,条件看似简单,只需要申请人必须在过去3年的至少1年中在海外公司担任高管或管理人的职位,并且能够被调派美国继续担任相关职位,而中美公司是合格的关联关系即可。

尽管这一要求看上去并不难,但是这一类型的申请难度却很大。

首先,申请人必须中美关联公司均担任高管职位,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股东或者投资人。不但要阐述申请人的管理职能,也要解释他是如何管理公司的相关业务的。

例如,我们既要证明公司的管理是有层级性的,不但要展现给移民官司看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管理模式,也要展现出申请人是如何管理他的中层员工,而不是仅仅管理最低级的雇员。从而,还要体现出申请人管理的是比较重要的部门,他在这个业务职能和商业运作中要有自主权力,而不仅仅是听命于上级从事普通的日常工作。只有通过多层的管理结构,我们才能有力的证明申请人的管理资质。

另外,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和实质业务的运作,还要证明给移民局看这个业务是需要在美国雇佣一个高管来进行管理的,而不仅仅是为了开一个空壳公司来申请绿卡。如果业务需求无法证明,那么美国移民局很有可能认定公司业务太小因此不需要管理人才。从而否定申请人的资质和公司资质。

目前,我们在在EB-1C的申请过程中,往往会和L-1联合使用,因为L-1签证是一个非移民签证,它的要求虽然与EB-1C基本相符。但是移民局在审查L-1时相比EB-1C的总体标准有所降低。因此,很多申请人为了实现先去美国的意愿,会通过申请L-1先达到目的,能过在美国成立一家新的子公司或者是收购美国某个已经成形的企业来进行申请。

但是,收购美国现有企业虽然可以拥有已经持续的商业运营条件和现有员工,同时有可能拥有三年的L-1签证,但是收购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无论是对业务的选择和谈判收购金额、股份、运营成本和运营模式,对不了解美国经营环境的人来说都相对复杂。

一般来说,对美国不太熟悉的客户,我们一般建议客人通过新设立公司的模式来申请L-1,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同时申请L-2签证先去美国开始工作和生活,等美国公司成立2-3年后,无论是经营条件还是员工人数,都达到了比较成熟的时候,再申请EB-1C,这样,我们可以在这两三年中通过公司的商业计划的实现和真实的运营业绩来证明美国公司雇佣申请人的需求,哪怕在日益审理严格中也能大大提高了申请人EB-1C获得永久绿卡的成功率。

相对于其它方式去移民美国,如果您没有非常杰出的才能,又经不起漫长的排期等待,想要让孩子尽早享受美国的教育,申请人和配偶同时可以以工作的身份陪伴在孩子身边,通过L-1获得非美工作签证前往美国,待时机成熟再通过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的途径去获得永久绿卡,同时在美国拓展自己的事业,L-1和EB-1C无疑是非常好的移民申请项目。

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

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C类,称为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签证。

提出EB-1C申请的美国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美国公司将一名外国关联公司的高管人员调派到美国公司工作,并为其申请绿卡。该高管在海外公司过去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担任高管或经理职位。

EB-1C项目优势:

1、申请条件简单

申请人只需要在提出申请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美国境外的母公司担任高管级职务即可;

2、获批时间短

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3、配额充足,无需排期

EB-1C移民签证处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每年配额至少4万个;

4、申请材料简单

无需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来源;

5、一人申请,全家来美

申请人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同移民美国;

6、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企业

只要海外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分公司,保持合法公司关系,即可调派高管人员前往;

7、美国身份,全面享受美国公民福利

子女免费就读公立学校,优先进入美国名校。

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


在移民这条道路上,每个人都想走一走捷径。对于一心想要办理美国移民的朋友来说,没有什么比躲过漫长的排期更有效了。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一下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也是当下美国移民项目当中最流行之一的项目了。那么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它的实力吧!

一、名额多

EB1C每年40000个名额,这么多的名额足够大家申请,甚至有时候配额都用不完的,比起H1B艰难等待抽签的申请流程,申请EB1C的人们是不是要幸福的多呢?

二、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根据移民法EB1C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不必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就可以拿到绿卡了。试想在移民的道路上,有什么比一步到位来的痛快呢?

三、无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EB5移民项目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证明资金来源是一件相当费时费力的工作,通常要耗费几个月时间来办理。EB1C移民项目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四、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移民申请者是基于商业原因申请美国绿卡,即使第一次没有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不会对以后的申请带来影响。申请者可反复申请直到成功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以上四点就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的详细解答,其实EB1C的优势远不止这些,小编就不一一给大家列举了,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话,欢迎点击进入网站了解哦!

移民去美国的方式:L1A-跨国企业高管赴美捷径


移民去美国的方式是很多移民美国的人群在关注的话题。随着投资移民面临的变政、技术移民门槛的提高,L1签证成为更多人的选择。L1A是发放给跨国企业高管或经理人的工作签证,申请人获得签证后即可关注美国工作生活,并享受绿卡同等待遇。目前,L1A已成为最受企业家和高管们青睐的赴美途径。

申请L1A签证,需要满足2点要素:“跨国”+“高管/经理人”

一、跨国

1)要有合格的跨国关联公司关系

移民去美国的方式,L1A申请不只是美国公司的事情。虽然申请的递交人是美国公司,但是L1A申请中必然涉及一个海外公司,且该海外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要有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

这里又引申出两个关键词:“关联”和“公司”。通常情况,我们常见的关联形式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等,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关联形式。

二、高管

1)要有一年全职的高管经历

首先,必须是全职的高管工作经历,而且这一年的经历必须符合“高管”的要求。如果申请人之前并不担任管理职务,只是在最近一年间升职,那么可能不符合这个要求。

2)要赴美担任高管职务

既然是跨国高管的调动,那么这位申请人不仅需要在海外是高管,入境美国后也需要是高管。对于新设成立的L1美国公司而言,证明这点主要通过公司的商业计划书。

L1A申请“四不要”

1)不要求申请人是海外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任一公司的股东

移民去美国的方式,美国的公司法律制度下,没有“法人代表”这个概念,更不会将其标注在营业执照上。如上所说,L1A申请人在海外公司是高管,将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那么就符合L1A的职位要求。

同样,L1A关注的是“高管”与否,而非股东与否。L1A的申请人既不需要是海外公司的股东,也不需要是美国公司的股东。符合L1A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完全不占公司的任何股份,符合高管要求即可。而担任公司股东的申请人,如果没有证明自己同时是高管,即担任行政管理职务,那么并不符合L1A的要求。当然,如果L1A申请人既是股东也是高管,这也是可以的。

2)不要求 * 投资额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没有 * 的投资额限制。如果是新设L1,注入资金的多少取决于所在的行业,移民局主要考察初始资金和盈利预测是否能够合理支持公司第一年的运行。建议申请人就该问题与有经验的移民机构沟通。

3)不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的业务领域一致

申请L1A的美国公司并不一定要从事和海外关联公司一样的业务。不过,具体情况需要和律师商讨。如果申请L1A的新设美国公司从事与海外关联公司属于完全不同的业务领域,那么在商业计划书中说明业务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将是申请的一个重要方面。

4)不要求申请人英文流利

L1A申请人如果英文流利自然很好,但是即使不懂英文,只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说明可以在必要时有人员提供翻译,那么也是可以的。L1A高管的重点在管理,语言不是障碍。

移民去美国的方式有多种,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快速化解排期,合法定居美国——美国L1跨国高管签证


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工作。L1签证申请过程中,跨国公司是L1签证的申请人,外籍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是L-1签证的受益人。

L1签证优势:

1、申请速度快

L1申请和批准时间短,顺利的话,最快三四个月就可以成功获得签证。另外,还可以选择加急处理进行审批,15天内就可以获得结果。

2、无排期限制

L1签证通过第一优先EB1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排期限制。每年第一优先EB1转绿卡的移民配额在40,000个以上,而EB5移民配额只有10,000个。

3、可长期留美和多次入境美国

通常签发的L-1签证都是1或3年有效期,效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多次往返的签证,签证持有人可多次入境美国,自由往返中美之。

4、全家可赴美

L-1 持有人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 的身份,跟随L-1持有者一同前往美国。 ☞☞如果您对移民感兴趣,快速获取移民方案

5、家属享受美国教育福利

L-1 持有人家属(配偶和子女)可用L-2身份免费上美国公立中小学。在美国就读大学享受本州学生待遇。此项最大的优势是,L-1持有人的孩子到美国以后,没有身份的压力,可以有充足的时间申请好的大学。

6、可快速申请绿卡

美国分公司正式运营一段时间,运营正常,且保有一定雇员,即可通过(EB-1C)的方式申请永久绿卡。而不需经过繁琐的劳工应聘程序,也不需要像投资移民(EB5)那样在美国投入百万资金,前三年也只能拿到临时的绿卡。

7、无学位和语言要求

美国移民法只规定L1签证的持有者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连续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但没有对学位,语言,和工作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

8、无行业限制

美国移民法没有对提出L-1签证申请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分公必须从事哪些类型的行业做具体的规定。

9、L1签证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

10、可以申请绿卡

持L1签证来美后,美国公司持续合法经营满一年以上,可以通过EB-1C申请移民签证,获得永久绿卡;

11、适用范围广

L-1签证适用范围广,只要稍具规模的公司都可以调配人员来美工作;

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优势怎么样?


由于美国EB5投资移民条件非常苛刻,很多很多人便打算选择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方式。事实上,这种移民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无需排期的等待,最快两年即可拿到绿卡。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不知道的小伙伴就不要错过了!

一、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

1、申请人签署合同,然后律师评估申请人及公司资料,大约1个月

2、申请人注册美国分公司,同时律师准备L1签证材料,大约3个月

3、申请人递交I129申请,这样就能获得L1签证,大约3个月

4、申请人持L1签证登陆美国

5、申请人在美国实际运营大约12个月

6、律师准备EB1C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提前3个月准备配合

7、申请人递交I140、I485,获得永久绿卡。

二、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优势

1、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2、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无投资风险、每年配额多

3、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没有居住要求,在取得绿卡之前,不必常居美国,也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

4、没有排期之忧: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美国移民特快办理通道,只需1.5年左右。

5、一步到位拿绿卡:不同于EB5投资移民,先拿有条件绿卡,再转永久绿卡。而EB1C可直接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

以上便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的全部内容。事实上,美国EB1C申请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没有像其他移民方式那么复杂。如果想要申请美国移民的朋友,就抓紧时间办理吧!

美国移民签证之跨国公司高管签证L1介绍


美国移民签证L-1签证实际是是一种临时工作签证,主要用于跨国公司中,把公司高管从海外公司调到美国。 对中国人来说L1是在中国的母公司到美国开设的子公司,并由母公司派出国内有一定技能的高管到美国子公司工作的非移民类的“美国移民签证”。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可申请延期,在延期六个月后申请绿卡,因此,美国L1签证是一种曲线的“美国移民签证”。

申请L-1签证办理时间快,最快15天获批,拿到L1签证后,可立即登陆美国。L1申请,无需资金来源证明,L-1签证时间长,首签1年/3年,首签加延期共计7年,L1的配偶、子女可以享受L2签证,子女在美免费就读公立学校,配偶可以在美国拿到工卡,合法工作。一般美国分公司只要六个月内公司运营良好,雇佣8-10个当地合法员工,即可拿到两年延期签证。 在一年内公司运行正常,达到移民局要求标准,即可申请绿卡,L1及家属转绿卡是第一优先,无需排期,一般两到三年可直接拿到永久绿卡。

L-1申请条件如下:

1.需要在中国或其海外分公司担任主管职位一年到两年。一般的私营企业里,夫妻双方都是高管。

2.中国公司必须是美国公司的母公司,在美国子公司的注册文件中需明确显示。 也可以中国公司是美国公司的子公司,需要派子公司的高管到美国母公司工作。通过第三方控股中美两家公司。 如果公司是家族企业,股份由家人一起拥有。 也能成为中(或海外公司)、美公司之间的合法关系。 申请L1的美国公司可以是:INC丶LLC,也可以是合伙丶信托丶基金等。INC\LLC形式的公司获取L1签证后,之后也满足EB1C转绿卡身份的要求。

美国永居资格取得的条件和流程:

一、取得美国L1签证,申请条件是:

1、中国母公司在美国注册成立分公司

2、提交美国分商业计划书

3、提交中国母公司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签证申请人在中国母公司至少两年的工资福利记录

5、提交中国母公司在中国的合法注册文件

6、提交中国母公司至少两年的商业票据

7、提交中国母公司往美国分公司至少25万美金的投资证明文件,银行票据

8、提交中国母公司营业场所证明文件

9、申请人护照、婚姻证明、户口本、无犯罪记录,出生公证等

提交以上文件后,经过移民局审查,可通过加快通道在俩个月内获得签证,第一次签发的居留期间为1年;当工作期限短于1年时,以工作期限为准。

二、取得L1签证第一次延期签证,申请条件是:

1、美国分公司营业执照

2、美国分公司劳工保险发票

3、美国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证明文件

4、美国分公司电话网络账单

5、美国分公司财务报表

6、美国分公司每月员工报税文件

7、美国分公司每月银行月结单

8、美国分公司每月商业票据

9、美国分下年度商业计划书

10、提交中国母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1、提交中国母公司最近两年的员工工资福利记录

12、提交中国母公司在中国的最近的合法注册文件

13、提交中国母公司最近两年的商业票据

提交以上文件,并经过移民局审核通过后,可用加速通道在两个月内获取延期签证,第一次延期签证的居留时间为两年,但是以实际留美工作期限期限为准。

三、取得延期签证六个月后转永居条件

1、美国分公司营业执照

2、美国分公司劳工保险发票

3、美国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证明文件

4、美国分公司电话网络账单

5、美国分公司财务报表

6、美国分公司每月员工报税文件

7、美国分公司每月银行月结单

8、美国分公司每月商业票据

9、美国分下年度商业计划书

10、提交中国母公司为申请人转永居身份的申请文件

11、申请人护照、婚姻证明、户口本、无犯罪记录,出生公证等

12、从得到延期签证到转永居身份期间要随时接受移民局到美国分公司检查员工情况、公司文件和经营情况

提交以上文件后,需排期三到六个月(2018年起排期应该已经超过6个月)等待移民局审查处理,文件合格并满足以上条件后等待面谈时间,面谈通过后可在三个月获得永居资格。

备注:提交所有文件都需要有英文翻译,翻译过的文件需要有翻译资质和翻译证明。

美国移民签证L1的风险:一年内无法正常经营美国公司,达不到规定的员工人数要求和每年运营生意的资金流量要求,就无法取得延期,更无法获得绿卡。

美国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快至半年可登陆!


美国是一个传统的移民大国,也是全世界移民申请者们的首选之地。通往美国的途径很多,比如众人皆知的EB-5投资移民,标准相对较高的EB-1A杰出人才移民,适合普通人申请的EB-3雇主担保类移民等等,而美国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基本上就是针对企业主、公司股东或高管而专门设立的移民通道,由于是针对特定人群,所以优势极为突出,也是非常值得考虑的移民方案。

一、什么是EB-1C?

EB-1C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中的C类,专门为跨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而设立。那么跨国企业高管移民,顾名思义,首先你得是一个高管,然后你得在一个跨国公司担任高管。

所谓高管,如果你只是一个部门经理,就管手下几号人,或者你是一个工头,管个十几个工人都不算高管。这里的高管不是直接管理一线员工的,得是管理经理的经理。因此,从这个定义上就可以知道,作为高管,实际上要求你这个公司组织架构至少也要有三层的员工架构,而高管至少是处于第三层架构上面,或者你有更多的架构,往上第四、第五层也可以。至少它是属于第三层。他是管理中层干部的,他是管理经理的经理,这才叫高管。

而对于跨国企业来说,基本含义是指在美国之外的公司和美国本土的公司,至少有两家公司来构成跨国公司。法案要求这两个公司必须是关联公司,不能仅仅是两个独立的公司。

二、什么是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在法律的定义里面有很多种。最简单的理解,就是母子关系。一般来说,母子公司是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但是存在控股的关系。也就是说,一家公司,控股另外一家公司,控制达到51%以上,就是母子关系。只要构成母子公司的关系,就是关联公司了。

三、申请条件

对公司的要求

s 在美国及海外都有公司

s 海外公司正常运营3年以上

s 美国公司正常运营(营业额、报税、雇员)超过1年

s 公司有明晰的组织架构

s 美国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申请人工资

对申请人的要求

s 建议28周岁以上

s 在海外公司过去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担任高管或者行政官员

s 在美国的公司也将担任高管或者行政官员

四、操作路径

1、直接派遣

现成的跨国公司担任高管,只要单位同意把你派遣到美国继续担任高管,就可以直接申请EB-1C。

2、设新公司

只在中国一家公司内担任高管,可以在美国新开一个分公司,并构建一个关联公司,待美国公司成立并持续运营满一年后,即可申请EB-1C。

3、收购公司

跟新设公司类似,在中国一家公司内担任高管,也可以在美国收购一家成熟的公司来实现EB-1C的申请。

五、获批关键

美国移民局审理EB-1C主要看两点,第一是美国境外的公司是否真实存在,第二是美国境内的公司营业状况是否良好,组织架构及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职位是否重要。在标准方面来看,移民局确实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参照标准,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只要申请人的职位属于高管,就会被移民局认可。反之,如果经营不善,或企业设立不当,就无法获得身份。所以,不管是准备通过哪种路径申请绿卡,都需要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帮助才可以完成。

后面跟的优势什么的。

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什么,与EB5投资移民有什么区别?


尽管目前美国移民政策比较收缩,但是仍然有一些移民项目受到欢迎,比如说是EB1C高管移民。那么,这项移民政策怎么样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不知道的小伙伴就不要错过了!

一、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什么

需要知道的是,美国EB1C 这一签证主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移民签证类别。下面,具体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的申请条件。首先,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其次,该公司必须是“跨国”公司,也就是说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是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第三,EB1C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需要提醒的是,连续工作一年是指,申请人在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二、EB1C与EB5投资移民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政策条件,EB1C是小额投资,是可以允许企业老板移民到美国,只要他可以满足上述的要求资格。与之相比, EB5投资移民是百万投资移民。如果符合资格的投资人有适当的计划的话,EB1C也可以得到一个绿卡,而不需要投资百万在一个新的企业里,可以说是投资少,回报高的移民项目。

以上便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的全部内容。相比EB5投资移民来说,美国EB1C确实要容易得多。如果你是跨国公司高管,就不要错过美国EB1C移民了!是专业于移民、留学、置业的上海移民公司。如果你有疑问,欢迎关注我们!我们会您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让您满意!

企业高管移民美国应该选择哪种方式!


移民美国华人首选城市,完善的医疗体系,高质量的教育水平,无一不吸引华人,如果你是企业高管,那么建议选择美国EB-1C企业高管移民,也许这种方式最适合你!

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移民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美国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即可申请美国EB-1C移民。

美国EB-1C企业高管移民适合人群:

企业家 股东 留学生家长 公司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经济能力或商业背景的人才

美国EB-1C移民条件:

申请人要求:

在海外公司过去三年内 至少有一年 担任 高管 职位

高管人员调派美国公司以后,将 继续担任 高管 职位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申请人28-55周岁

公司要求:

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间有一定 关联

海外公司运作 超过三年

美国公司有 足够的能力 支付申请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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