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凡是年满19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必须居住在加拿大的,均有资格担保其近亲移民加拿大,其近亲包含配偶、未婚夫妻、父母、未独立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某些19岁以下孤儿或被领养的亲戚。
若是符合以上资格的担保人愿意赞助他的近亲前来加拿大,则他必须根据1997年4月1日所公布的一些规定来申请他的近亲移民加拿大。规定如下:
1、赞助人(或共同赞助人)必须签署一份保证书,赞助人保证照顾其亲人生活基本所需至少10年,并保证受其赞助的亲人在10年内不会支领社会福利金。
2、同时要求赞助人及被赞助人之间必须签署一份赞助协议书,此协议书代表赞助人与被赞助人之间的一种协议。根据协议,赞助人承诺要提供被赞助亲人的基本所需10年,而受赞助的亲人则承诺自己会尽自己所能,努力地供给自己及和其一起移民到加拿大的家属的基本生活所需。赞助人(及共同赞助人)必须要证明,其所负的债务不会影响到其赞助亲人的能力。
3、赞助人及共同赞助人的最低收入标准必须符合加拿大各个地区的最低收入标准规定(根据地区人口,及家庭成员数之间的关系而定)。此收入标准必须是在签署赞助保证前12个月期间内,其在加拿大的净收入。
根据1997年4月1日的规定,对未履行赞助责任的赞助人,政府将会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遏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目前香港使馆的处理时间是,在接到完整申请表的两个月内通知申请人是否面试,如需面试,则在之后的1-2个月内发信通知面试时间。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