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大多数人第一反应会是:“条件这么高,我行吗?”实际上,EB-1A并无想象中那么遥不可及。在近年办理的大量EB-1A案例中,大家会发现,像医生、大学教授、企业白领等各行各业成功获批的例子比比皆是。
为了让大家对EB-1A有更清晰的认识,小编特整理10个关于EB-1A常见问题并进行解答,希望能辅助大家在通往美国的道路上更通畅。
Q:都有哪些领域能申请EB-1A杰出人才移民?
A:商业企业类、科技类、艺术类、教育类、体育运动类,这五大类领域。
具体五大领域人才为:
科技领域人才:科学家、发明家、各级科研机构和公司高级工程师、高级程序师、医师、各学科正副教授、博士等;
艺术领域人才:如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歌星、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影视导演、编辑师、动画设计师等;
工商企业人才:杰出企业家、上市公司高管、企业CTO、企业COO、行业管理专家、金融专家、广告策划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经济师等;
运动领域人才:著名运动员、武术家、教练员、裁判等;
教育领域人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各类特级教师、校长等。
Q: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需要美国雇主吗?哪类职业移民不需美国雇主?
A:美国EB-1A申请不需美国雇主,除此而外,美国EB-2中国家利益豁免NIW 也不需有美国雇主。
Q:杰出人才10条标准是否符合越多越好?
A:对某类申请者而言,是越多越好。假设为不同申请者,却不能这如此比较,符合10条标准申请者,未必比符合3条标准申请者通过率高。
Q:中国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性专利都涉及)有用吗?
A:非常有用,光有此或许不够。
Q:在EB-1A申请准则下,推荐信是什么?
A:推荐信是由申请人/受益人所属领域内的专家,或其他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出具的推介信件。
推荐信会详细地阐释EB-1A申请人/受益人能力和成就。作为EB-1A申请所需证明文件,推荐信扮演着相当关键的角色。
Q:推荐信应当涵盖哪些内容?
A:推荐信为申请重要组成的部分,提供最重要的证据支持。
信件内容通常涉及推荐人的资格(证明他们对申请人/受益人的工作能力和成就有发言权)、申请人/受益人的成就、所获奖项、发表文章、会员身份等。
最核心的是,推荐信内容应阐明申请人/受益人满足EB-1A申请标准。
Q:排期到了,假设孩子不能回来面签,在美转身份需多久?
A:EB-1A获批,小孩子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通常6至9月,强调哪里。
Q: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时,万一被拒,可以重新申请么?被拒情况是否影响旅行签证入境?
A:没有问题。不同移民官看法不一。万一被拒,你如果已有旅游签证那就没问题,要是你没有,那你需重新申请需说明你持有申请移民签证。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并不只有高精尖人才才能申请,你需在专业领域有特长,有机会通过EB-1A移民美国。
美国一直是潜在移民最理想的目的地国,而在众多美国移民方式中,美国eb1项目是符合条件的杰出人士的第一选择。
EB-1分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士,EB-1C杰出的跨国公司经理人三个项目,针对不同类别的杰出人士,有不同侧重。
什么是EB-1A? 什么是EB-1B?什么是EB-1C?
EB1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 被称为“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A(Extraordinary Ability)是此类型中的一项——杰出人才移民。“杰出人才”是指您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等方面拥有杰出才能。您需要向移民局证明您的专业技能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不需要雇主提供担保。
EB-1B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也是此类型中的一项——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此项移民申请需要您证明您在特定学术领域内的杰出成就与国际认可。您将需要在此学术领域内有至少3年的教学或研究经历。此项申请需要美国的高等学院或研究机构为您提供永久职位担保。
EB-1C (Multinational Executive or Manager) 同样是其中一项——杰出的跨国公司经理人移民。其可适用于已经通过L-1A签证并在美国成功建立跨国公司一年以上的经理人及主管,或者收购美国当地企业并占主要股份的申请者,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的EB-1C绿卡申请。
EB-1A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至少需满足移民局提出的以下10项中的3项,并证明您在美国将继续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
1. 申请人在所在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2. 申请人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该协会须仅限杰出人才成为其会员;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 申请人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 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曾经做出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 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申请人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申请人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9.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 申请人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证明。
EB-1的申请大概需要多久?
正常审理周期3-12个月,加急15天内出结果,整体流程6-15个月。
什么是补件信?我收到补件信,是否说明我的申请过不了?
补件信,(Request for Evidence),是在移民官审案过程中,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能满足要求,而希望补充更多证据时发出的信件。当移民局发出补件信时,您的案件流程就被暂停,补件信上会注明补件截止的具体日期,或给出补件时间段(通常为3个月),需要具体计算截止日期。在截止日期之前,移民局需要收到您的补件材料。
收到补件信,并不代表您的案子不能通过。实际上,由于移民官缺乏相关经验,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案件审理,为拖延审理时间而发出补件信的案例真实存在。在面对这样的补件信时,申请人需要补充更多客观证据。
您的补件材料将依然由发出补件信的移民官审理,除非移民局另作安排。
推荐人我该如何选择?几个推荐人比较合适?
您的推荐信需要由您该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和权威人士出具,推荐人如与您有非常亲近的关系,则此推荐信并不十分具有公信力。因此,独立推荐人十分重要。好的推荐信需要包含推荐人的资质,您与推荐人详细的认识过程,您在专业领域内为人所熟知的成就。推荐信不宜过少或过多,一般来说3-7封推荐信较为合适。
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移民国家,对于人才的渴望世界皆知,可以说,美国十分乐意为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主动打开大门,所以如果你是优秀人士,那么美国eb1项目非常适合您!
美国EB-1C移民可以自行创业转换绿卡吗?
不可以。一般来说,EB-1C分类是提供给曾在美国和海外的分公司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或经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来到美国后必须到同一间公司(或分公司)的同一个职位上工作。另外,该雇主必须要做生意至少一年以上。因此,一个成功的EB-1C申请可以给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调职到美国的公司并获得绿卡。
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明吗?
劳工证明是不需要的, 这样可以节省许多时间。基本上可以在两年拿到正式绿卡,没有条件的限制。
何为经理或行政主管?
经理职务是:
(1)管理一间公司或一个部门;
(2)指挥和控制并监督专业人员或其他必须的管理职务;
(3)有职权去做个人决定,比如聘请和解雇其他高层职务;
(4)在工作时使用判断能力去决定每天的工作。
行政主管是:
(1)该申请人必须管理一个机构主要的部门或职务;
(2)该人员要有权去制定目标和方针;
(3)该人员要有广大的职权范围和决定权去使用职权。
没有公司可以自行申请吗?
不可以。根据USCIS的条例,美国的雇主一定要书面申请调动管理或行政人员。文件中一定要附有美国雇主的声明书去声明所有相关要求,包括在美国与海外的经理或行政人员所执行的工作职责和在海外的雇佣期的说明。
对美国公司有何要求?
移民局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是有母子公司的关系。对EB-1C的申请公司的大小或公司的生意额并没有特定的要求。但是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另外,该公司要达到已在美国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做美国EB-1C移民的申请。
美国eb1c作为美国移民类别第一类中的C类,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具体目的是加快高层次人才移民到美国,提高本土公司的运营以促进国际贸易、促进美国就业。
与大部分签证中,个人作为申请主体的签证不同,EB-1C签证,公司是申请主体,同时,EB1C签证允许申请人和他们的家属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移民局已建立独立的资格准则,是没有排期困扰的。
一般来说,国内的要做EB1C的投资者对于收购美国公司这件事情上面,了解不多。因为知道不多,也会带有对“未知”的害怕的一些心理,会认为这个里面风险很大。其实,如果安排得当,收购的企业风险控制比较好,不仅仅不会有多大风险,而且每年的回报率也是不错,甚至从投资角度考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项。一般来说,国内的投资者会有下面几个常见的思想误区或者常见的一些问题:
1)希望收购价格越低越好
很多投资者认为,这个就是花钱去“买”一个绿卡。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当然是花的钱越少越好。问题在于,价格越低的企业,其人数越少(稍微有个人员的波动就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而且EB1C对于人员架构有一定的要求),盈利能力越差(一旦亏损,还得每年往里面垫钱,而且EB1C要求企业能保持较好的盈利状态),其风险越高(不管是企业本身的风险,还是EB1C申请的风险)。最差的情况可能是,过了几年,钱也花了几十万美元,绿卡还是没有申请下来。即使绿卡申请下来,其成本也不低。
反之,假如我花了100多万甚至200万美元,收购了一个质量不错的公司,不仅仅更加顺利办理绿卡,而且企业运行风险也比较低,每年还能带来5万,10万,15万,甚至20万美元的回报的话,三年下来,不仅仅办理绿卡的所有花费都挣出来了,公司还在成长,价值也得到了增长。不管是卖了(还能挣一笔钱),还是hold不卖(每年产生的盈利也是不错的投资回报),都是不错的选择。
所以,投资价格越低越好是一个误区。
2)要求同时满足多个方面的要求
有的投资者在明白EB1C后,就想收购到一个心仪的企业,一方面,要求标的企业离自己想要移民的城市离得近,方便以后自己的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标的企业是自己行业的下游企业,拥有成熟的在美国的销售渠道,另外,还需要该企业有稳定的成熟的管理层。这样的想法自然是对的,也是最好的。问题在于,要买的是企业,不是一个产品,很难找到完全能满足投资者的对于“perfect”的标的企业的要求。而且,每个企业都有其特点,基本上找不到perfect的企业去并购。必然需要在几个要求里面筛选出优先满足某些要求的企业,而牺牲一些其他的要求。当然,美国的企业买卖的市场非常发达,非常dynamic, 经常会有新的企业放到市场上买卖,投资者当然可以等。然而,有时候好的企业也会被其他投资者迅速买掉。所以,这个问题也是需要平衡一下时间上的要求。
3)一些问题
作为国外投资者到美国购买公司,还存在一些实际操作内容方面的挑战。举个例子,如果卖家是S Corporation,那么就需要注意了。S Corporation是小型的Corporation (C Corporation是规模比较大的Corporation,基本上不在我们这个并购的范围之内),具有税务的优势,但是,如果owner不是美国公民或者居民的话,不能成为S Corporation的股东。所以,碰到这样的问题就得心中有数,知道如何去解决。
再例如,所有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拥有社会安全号码,都有信用历史记录,这个是在美国生活的基础之一,而作为外国人,没有这些东西,那么在收购美国公司的时候,因为一般情况下很多人不愿意一开始就把房地产买下来,经常就会碰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何实现公司在收购后租用场地的问题。因为,一般情况下,房东都需要查询新的owner的信用记录历史,来判断这个新的owner是否拥有好的信用,并愿意提供租约。虽然,很多租约是公司层面和房东签订的,但是,一旦公司的ownership发生转移的时候,需要得到房东的批准。如果公司是连锁企业,还需要得到连锁企业总部的批准。否则,公司买卖无法进行交易,或者就得重新寻找一个新的场地并租用(同样面临一样的信用记录缺失的问题,而且更换场地也是非常麻烦的)。
美国有些历史比较长的企业,其owner有时也会比较挑剔,不是买家有钱就卖的。因为一个企业带有其创始人的很多烙印,甚至公司的名字就带有创始人的名字,为了保证企业的顺利传承和企业的名称继续发扬光大,卖家有时会对于买家有一定的要求。这个时候,需要非常好的和卖家的沟通。
有的企业所处行业会要求owner具有一些资质,和执照(license)。对于海外投资者来说,这个是另外一个潜在的问题和门槛,如何安排并解决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们国内投资者在申请美国eb1c的最常见的思想误区及问题,所以大家咋申请时一定要谨慎处理。
自从EB-5投资移民中国大陆出现排期,在中国有公司的家庭开始考虑通过在美国开公司,通过L-1转美国EB-1C移民途径办绿卡,此种方式最为快捷,但申请条件也相对更高。
针对中国客户去美国当地新设公司、办理身份,经常提出的一些问题,我们为大家解释相关疑惑和注意点:
1. 去美国开公司,用中国公司还是个人当股东?
单从申办绿卡方面来说,用法人还是个人当股东,差别不大,只要母公司控股或中美公司由同一(组)自然人控股即可。
但从中国公司/个人境外投资办理程序和税收来说,两者有别:
境外投资办理:企业境外小额投资也需备案,例如:上海企业需要向上海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办理备案,凭备案通知书,依法办理外汇、海关、出入境管理和税收等相关手续;
个人投资则有外汇管制问题,国内资金汇出通常需要亲戚朋友帮助。之前热议的上海自贸区启动QDII2取消购汇上限未有动作,反而随着外汇储备的不断减少,中国外汇管理出现加强趋势。
税收:企业对外投资,现行的一系列税收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税额抵免等方面都有相关文件,例如《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等。
个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则依据《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2. 对中国公司的规模要求多大?
虽然法律对于母公司规模没有硬性要求,但实践中,太小的公司不建议做拿绿卡的打算。
通常,我们会从公司的营收、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业务等方面做进一步评估。
3. 对美国公司要投资多少资金?
一般投资30万美元起。因为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公司正常营运的开销,尤其在开始阶段,开办费、租金、办公设备、人员薪资、政府费用等全部都是开销,没有足够收入支撑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资金不够、岌岌可危将影响到美国EB-1C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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