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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废28万移民申请案二读 律师拟申禁令告违宪

2021-05-24
新西兰读博士移民经验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参议院财政常设委员会(The Standing Senate Committee on National Finance)26日对以“一刀切”取消海外技术移民旧案的《C-38法案》进行二读审议。面对高院法官判对移民部不利的判决。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首度明确表示,目前他正委托移民部的法律顾问,再研究法院的裁定。不过,这完全不影响国会通过《C-38法案》,近日将公布正式响应。他强调,相信仅有部分人的申请案,移民部会按照法院要求审理,但其它后来加入诉讼的申请人,将无法比照办理。

多伦多律师李希(Tim Leahy)代表900个被“一刀切”的移民申请人,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法院早前裁定,移民部有责任处理所有根据法例提出的移民申请,不能够因为时间上延迟造成积压,而把申请作废。康尼表示,李希案件的裁决,法官已清楚表明,只要国会立法有明确指示,移民部将有权“一刀切”取消2008年2月27日前申请的旧案。他有信心能打赢官司,仅能对申请人说抱歉。

他说,被联邦“一刀切”的技术移民申请者,其实可根据其它类别重新申请,速度会更快。他说:“不到半年,即可申请通过,不须要再等七、八年。”

多伦多移民兼人权律师沃尔德曼(Lorne Waldman)则批评,移民部违反普通法的公平原则,通过《C-38法案》取消28万个申请人的资格,是政府率先违法。他表示:“这些人都已支付申请费,并且依法等候多时,这对他们不公平。”

沃尔德曼表示,他已接受近5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委托,一旦《C-38法案》通过,立刻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颁发禁制令。

温哥华律师王仁铎也表示,《C-38法案》立法字眼漏洞很多,他将代表15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提出诉讼,除要求移民部继续审理外,或会控告《C-38法案》违宪。王仁铎说,《C-38法案》的87.3(1)条文规定“移民部长的指令可以追溯以前申请的旧案”,这根本违反普通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治原则。不过,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对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这些诉讼成功机会渺茫,因为《C-38法案》的87.4(2)条文清楚写明,“2012年3月29日以后,法院的判决将对‘一刀切’的案子没有约束力。”李克伦强调,联邦法官就李希提出的诉讼案时裁决,有关议案还没有在国会获得通过,法庭不能在其通过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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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移民法修正案三读通过 律师指对华裔移民有利


6月11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备受争议的加拿大C-50移民法修正案6月9日正式在国会三读通过,移民律师指该法案对解决积案问题有实质帮助,对华裔移民申请者及留学生而言更是有利,但应秉持公开及透明原则,避免移民官主观意识凌驾一切。

温哥华执业移民律师钱路表示,9日三读通过的移民法修正案旨在清理目前堆积如山的申请案件,透过新的评选规则,让申请资料与文件齐备的申请案件有机会获得加快审理,这对某些条件优异的华裔移民申请者而言是一大福音。

他举自己经手的案子为例,有些案子已送件五年音讯全无,而三年更是稀松平常的事。过去移民局在处理移民申请案时都采用先来先处理,如遇有必须补件的案子,排在后面的申请案就只能无限期等,相当没效率。

钱路说,虽然修正案给予移民部官员很高的主观裁量权,但只要规则确定,并公开化透明化的执行,确实可有效清除积案。

但他对移民部宣称所有申请案都可在12个月内完成表示怀疑,他认为乐观的预估应是一年半到两年之间。他不希望看到移民局为达成12个月审理完毕的目标,故意无理的大量拒绝一些申请案。

他也希望移民局确立评选规则后,能真正投注人力与资源在一些积案严重的驻外使领馆的积案问题。他也呼吁移民部不要对华裔移民申请者采取“歧视性”的作法,否则将使得C-50修正案的美意大打折扣。

C-50的另一项修正重点为增加“加拿大经验”移民类别,钱路认为这对留学生而言是一大福音,也对改善加拿大日益短缺的劳务市场有很大的帮助,值得称许。(阮耀毅)

加拿大移民:废移民申请案败诉


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准移民被加拿大政府一刀切,联邦法庭在一个案例裁移民部败诉,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上周五(15日)受到反对党批评。但他辩称,这是令申请人和国民双双受益的方法。

综合预算法案C-38中的一个内容,是将约28万名准技术移民申请人的积压个案一刀切删除。900多名申请人控告康尼,联邦法院一名法官日前裁定,政府有义务在适当时间内处理这些申请,它没有遵守承诺。

联邦新民主党移民事务评论员西姆斯(Jinny Sims),上周五在众议院质询时间批评移民部长康尼,指摘他试图对积压个案“按删除键”,将那些遵守规则人士的申请删除。西姆斯说:“移民部长没有计划,他一边走一边制定计划,付出代价的是国民。”

康尼则说,重头来过是方式,能保证本国移民制度令申请人和国民双双受益。他说,反对党议员“甚至不希望我们控制递交申请的数量,他们希望积压个案无限增长。”

他说:“他们对8年的等待时间觉得不满意,他们希望要来加拿大的人,等上10年、12年或者15年。我们知道,这对新移民、对我们的经济没有好处。”

联邦法庭法官伦尼(Justice Donald Rennie)上周四作出裁决时说,部长有权筛选申请人,但他也有责任,保证合格申请人的个案得到适当处理。尽管法庭裁决没有特别针对C-38法案,西姆斯说,她相信,裁决要求政府适当处理目前在制度内的申请。

康尼在质询时间说,政府在检讨法庭裁决,但他也说,要处理这些申请,就会导致积压个案继续增加。他说,多数国民认为,移民数目已经够高,新民主党却还支持继续大幅增加。

加拟修改入籍法 或废加国出生自动入籍规定


据《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近年对移民法规进行多项影响深远修改之后,联邦移民部在2014年将着手对公民入籍法进行重大修改,作为加强移民制度 ** 后一道防线。加拿大《国家邮报》指,可能做出的修改包括延长居住时间,以及重新检讨加国出生婴儿自动获取公民资格等。

移民部指加拿大公民法经历整整一代人时间,现时是时候全面修改和调整,以强化作为加拿大公民的价值,突出加国独特文化和身份认同。

目前规定 ** 居民在申请入籍前4年内,必须在加国居住满3年(1095天),才有资格申请入籍公民。新规定可能将这时间延长。温哥华移民律师兼《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总编辑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指,居住时间可能延长至6年住满4年。

料延长至6年住满4年

移民部长亚力山大(Chris Alexander)未就延长居住时间至多少年,才可入籍发表公开评论,不过他同意总体上平衡考虑,将居住时间延长是正确做法。因为大家都同意一个人要能够真正认识、了解作为加拿大公民、参与加拿大社会的意义, ** 途径是必须亲身居住在加拿大一定长时间。

公民法修改的另一项内容,预计将是检讨实施多年的「加国出生者自动取得公民身份」的规定,以打击滥用这项政策、以旅游身份进入加国生产,令新生婴儿自动取得加国公民身份的行为。前移民部长康尼承认这法规已「过时」。亚力山大也指政府是时候正视这问题。

「有人以旅行身份抵加,只为产下婴儿并令他们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他们并没有任何意愿移民加拿大及在这里 ** 居住。要找到一个方法解决这问题。」亚力山大表示。

加拿大移民部2012至2013年工作报告显示,今年接收的公民入籍人数远低于计划目标。移民部计划批准入籍公民人数约21.5万人,但实际批准的公民人数仅10.6万人。

至2012年底,加国积压的公民入籍申请案逾34.9万宗,平均个案处理时间达25个月至35个月。有移民顾问指公民入籍申请,应像 ** 移民申请一样,由申请者负担费用。近期联邦预算亦在探讨是否有可能将入籍申请费,由目前的200元加倍。

** 快5年成为公民

移民服务机构多华会在万锦市及多伦多市中心均提供公民入籍辅导课程。多华会行政总监叶志华认为,将公民入籍居住时间由三年延长至四年并无太大必要。因为现时提交入籍申请后,等待时间也要两年以上,新移民抵埠 ** 快要五至六年才能成为公民。

叶志华表示,要求新移民在入籍之前多一年在加国居住,对于新移民更深刻了解和认识加拿大,当然会有一些帮助。但现时三年时间,对于新移民了解作为公民的义务和权利,时间上己经够长。多年以来众多人都是居住三年申请入籍,也没有妨碍他们对加拿大的了解和归化,证明三年时间是适当的,再要求多一年时间没有太大必要。

叶志华指特别是现时呈交公民入籍申请之后,平均等候时间已超过两年,意即是新移民即使住满三年后立即申请入籍,到取得公民身份时在加拿大居住也有五到六年,从时间上足以对加拿大人身份产生认同感。但对于计划在取得公民身份之后,尽快返回原居地发展的「海归」人士则有较大影响。

至于将入籍申请费用由目前的200元翻倍,叶志华也表不认同。他指大幅提升入籍申请费用,对市民而言实属百上加斤,特别是如果一家有几个人同时申请入籍,更是一个沉重经济负担。

告加移民部胜诉 中国申请人获加技术移民身份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代表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原告代表梁东(音译,Liang Dong)及其家人,已于20日收到移民部在16日发出的移民签证。至于他要求移民部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有利裁决的动议,以及其它律师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阻止移民部将积案作废,都将在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但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能否成案,尚有变数。

李希说,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在法庭裁决后,仅花32天就完成梁东的申请案,值得称许。事实上早在2010年3月10日,移民官审核后给予梁东81分,远高于通过所需的67分,但就此全无下文,直到梁东兴讼并获得胜诉为止。

协议官司 预期9月中有结果

由于移民部在梁东的诉讼中败诉后,拒绝接受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Protocol),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的有利裁决,李希于6月29日向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接受该协议。

联邦法官已通知要等到9月4日以后才有时间审理,他预期要到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不过移民部律师已要求法官将6月14日官司裁定后才加入诉讼的300多人排除在动议适用范围,法官将在9月4日决定是否接受。

李希认为,如果移民部真的相信法庭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接受协议,那他所提动议自会被法官驳回,根本毋须担心有多少人适用该协议,移民部的说法无异于自相矛盾或是自觉理亏。

集体诉讼 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至于其它律师所提挑战作废积案法律的官司,包括集体诉讼在内,主审法官巴恩斯(Justice Barnes)24日与相关律师召开电话会议,移民部律师拒绝将作废积案的执行日期再度延长,移民部原本承诺法案生效90天内,不会将积案作废。

而申请人律师将联合申请禁制令,由法庭命令移民部在诉讼结束前不得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案件作废。法庭将在9月中旬针对禁制令展开聆讯,集体诉讼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告加拿大移民部胜诉中国申请人获加移民身份


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代表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原告代表梁东(音译,Liang Dong)及其家人,已于20日收到移民部在16日发出的移民签证。至于他要求移民部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有利裁决的动议,以及其它律师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阻止移民部将积案作废,都将在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但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能否成案,尚有变数。

李希说,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在法庭裁决后,仅花32天就完成梁东的申请案,值得称许。事实上早在2010年3月10日,移民官审核后给予梁东81分,远高于通过所需的67分,但就此全无下文,直到梁东兴讼并获得胜诉为止。

协议官司 预期9月中有结果

由于移民部在梁东的诉讼中败诉后,拒绝接受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Protocol),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的有利裁决,李希于6月29日向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接受该协议。

联邦法官已通知要等到9月4日以后才有时间审理,他预期要到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不过移民部律师已要求法官将6月14日官司裁定后才加入诉讼的300多人排除在动议适用范围,法官将在9月4日决定是否接受。

李希认为,如果移民部真的相信法庭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接受协议,那他所提动议自会被法官驳回,根本毋须担心有多少人适用该协议,移民部的说法无异于自相矛盾或是自觉理亏。

集体诉讼 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至于其它律师所提挑战作废积案法律的官司,包括集体诉讼在内,主审法官巴恩斯(Justice Barnes)24日与相关律师召开电话会议,移民部律师拒绝将作废积案的执行日期再度延长,移民部原本承诺法案生效90天内,不会将积案作废。

而申请人律师将联合申请禁制令,由法庭命令移民部在诉讼结束前不得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案件作废。法庭将在9月中旬针对禁制令展开聆讯,集体诉讼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美华人移民积压案2.7万 纽约州多加州第二


11月21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美国移民案件积压情况严重也许已不是新闻,但根据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联邦政府数据中心(TRAC)最新报告显示,恐怕申请者的等候时间将会更加长久。

据该报告称,移民案件积压情况较2012年9月已增加了5.9%,相比五年前更是增加了85%。申请者的等候时间也会越来越长。目前,等待移民法庭处理的案件平均等候时间大概是571天。而在不少州份,实际等候时间要高于这一数字。举例来说,内布拉斯加州的申请者需要等候772天,加州排第二,需要等候694天,俄亥俄为753天,密歇根则为621天。

加州则是移民案件积压最严重的州份,该州移民积压案件截至2013财政年已高达近八万宗(77,246)。纽约州排名第二,有五万多宗(50,818)案件积压。德克萨斯州排名第三,共有四万八千多件(48,626)案件积压。

根据该报告统计的数据显示,在移民积压案件中,来自中国的积压案件共有两万七千多件(27,518)。以纽约州最多,共有积压案件16,558件。加州第二(7417件)。

加拿大28万移民申请会否作废 新法追溯力成关键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参议院上月末已通过《C-38号法案》(Bill C-38),标志该法案正式成为法律。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曾表示,移民部会根据该法律在近期将28万个联邦技术移民案作废并退款。有当地移民律师表示,28万个积案是否还有“翻身”机会,关键是法案中的移民条款是否有追溯力。

该28万个移民积案申请人到底有没有可能按预期移民加国?移民律师钱路1日接受《星岛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关键是看国会立法规定这28万案件是否有追溯力,意思就是新法会否约束过去的申请行为。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即采取“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他解释说:“以上述法案为例,如果国会在立法的时候明确规定,该法有追溯力,那么新法就确实会影响到过去的申请人,但是目前我还没有听说该法具有追溯力。不过移民部长明确表态,在起草的时候就尽一切努力令这个法案有追溯力,即令28万积案作废。”

他还表示,即使28万积案最终作废,但是对未来的移民申请影响不大。同时,他还补充说道,联邦政府可能还会推出一些补偿措施。

加拿大所谓的新移民法于2002年6月28日正式生效实施。2012年6月29日,参议院恰好表决通过《C-38号法案》,包括28万个在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的申请案件作废的条款。

加拿大技术移民拟强制考英文 律师将提反对声明


5月5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综合报道,加拿大移民部正考虑规定所有技术移民申请者在评定其语言能力时,必须参加认可的英、法语考试,目前可通过教育或工作背景证明本人语言能力的管道拟予废除。加拿大律师协会的移民律师代表将开会商议就此提出反对声明。

在目前制度下,技术移民申请者要评估其最高可获16分的英语或法语官方语言能力,一般须参加移民部认可的考试。不过另外也容许申请者可针对其个人背景,例如来自英、法语国家,或曾长时间在英、法语国家接受教育或工作,自行写信具体说明,申请豁免检定考试。

移民部发言人诺莉丝表示,消息所称拟废除此一自行评估管道,目前还只是一项建议。

但诺莉丝为这项建议辩护说,自行评估费时失事,核发签证的官员并非语言专家,这些情况使得语言能力评估难以公平、一致地执行。

采取这种管道的最明显一群人士,就是来自英、法语国家的申请者。但移民部官员声称,母语非英语或法语的申请者,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士采取这种自行评估而豁免考试的管道。

有批评者质疑,由于来自英、法语国家的申请者的语言能力很容易判定,这项建议似是针对那些母语非英、法语的申请者。因此,包括华裔在内的这类母语非英、法语人士,应该力争保留自评管道。

加拿大律师协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公民暨移民律师分部主席史托吉塞维克对新建议表示反对,该分部的干事将开会,商议发表声明,表明其反对立场。

移民律师等反对者认为,若采纳此建议,只会使目前已严重积压的申请案审批雪上加霜。此外考试带来的不便,也会使一些申请者却步。

目前移民部接纳的检定测试,英语的国际性考试有英国剑桥大学测验中心统筹的雅思(IELTS)考试,本国则有卑诗大学统筹的加拿大国际语言能力检定测试(CELPIP)。

葡萄牙28万购房移民流程,申请条件又是什么?


葡萄牙在相继推出了50万购房移民项目、35万购房移民项目之后,为了应对葡萄牙国内房产疲惫现象,又再次宣布了28万购房移民项目。那么,对于想要移民葡萄牙的申请人来说,葡萄牙28万购房移民怎么操作?下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葡萄牙28万购房移民流程。如果想去葡萄牙移民的朋友就不要错过了。

一、葡萄牙28万购房移民流程

1)购房移民申请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投资资金、房源位置等因素考虑自己想要的房产并去葡萄牙登陆考察;

2)购房移民申请者通过律师委托并缴纳定金即可锁定房源;

3)随后,购房移民申请者通过国内的账户向海外账户慢慢汇付余款,直至缴纳完成,此时就已完成房产过户流程;

4)购房移民申请者需准备好移民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地契,前往葡萄牙移民局办理相关手续,就可拿到首次为期一年的居留卡。每次以后居留卡到期之前提前预约续期即可。

二、葡萄牙28万购房移民条件

1)投资额

对于申请人来说,申请人在葡萄牙购置的房产应不低于35万欧元,此外还需满足购房移民装修翻新的费用也不低于官方的最低要求。

2)房产

对于35万欧购房移民与28万欧购房移民来说,所投资的房产需要位于城市旧房改造区域,或者重建区域,除此之外,房产的房龄也不能低于30年。此外,28万欧元房子需满足的额外条件:1)人口密度范围低于100人/平方千米;2)人均GOP水平低于全国平均的75%;

葡萄牙28万购房移民项目,这一全新推出,势必又一次满足了资金有限但又想移民葡萄牙的人群,也会迎来一次葡萄牙移民热潮。是专业的上海移民公司,若您有任何关于出国留学、海外移民的资讯疑问,欢迎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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