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澳大利亚偏远地区签证转永居的收入要求是大伙儿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毕竟每年收入53,900澳币对于大多数刚毕业的留学生来说的确是有些高不可攀,尤其是在偏远地区。消息一出,澳大利亚移民协会MIA带头坚决反对这个不合理的收入规定,广大准移民和相关团体也在积极呼吁移民局能够重新核定这个标准。根据澳大利亚当地媒体SBS报道,现在已经有5500多人参与请愿希望能降低收入要求,比如设置在30000-45000澳币之间。毕竟在偏远地区,临居移民仅靠一份普通工作是很难达到53900这个目标的。但是移民局认为,要求雇主按照市场工资标准支付薪资,是为了让签证持有人及其家人在澳洲能有合理的收入来支持自己的生活,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雇主利用海外工人来降低澳洲本地人的工资收入。移民局还表示,对于新偏远地区签证已经留了降薪的空间,比如494的劳工协议途径,雇主和移民局之间可以达成一定的薪资让步,包括还有其他方面的申请要求也有优惠。移民局说的其实就是跟现在的DAMA协议差不多,采用TSMIT门槛还是一个双赢的决定,而且还提供了其他选择。不过对于这种说法,MIA是不认可的。
他们认为,TSMIT门槛是根据全澳平均生活成本而制定的,并不适合偏远地区,那里的生活成本比大城市低,不能一刀切按照一个标准来。偏远地区的工作多以酒店管理、旅游业、农业等为主,很多都是part-time,causal或者季节性的。要满足这个收入要求,签证持有人只能被迫超时工作,或者一人打N份工,因此,这个收入要求可谓是双输的。对于雇主来说,他们将会更难招到想要的人才。对于签证持有人来说,因为达不到这个收入要求而迟迟无法转永居,就只能一直持有临居签证,很有可能因此而产生所谓的“下等移民”。对于移民局采用TSMIT标准,很多人都表示无法理解,如果只是494签证有这个要求,很多人感觉勉强还能理解,毕竟之前的457/482签证也有这个门槛,但因为494是雇主担保,申请人必须先找到雇主签了合同才能去申请签证,那么薪资肯定是要达到TSMIT门槛的。可是对于491签证,目前来看申请前提并不包括要找到雇主担保,也就是说可以没有job offer,获签了再去找工作也行,而且这收入要求是针对申请人的,而不是说你找到了一份工作,雇主就必须支付这个薪资。如果雇主按照法定薪资支付了,但是又达不到TSMIT门槛,持有人就只能再想办法挣其他收入,否则将无法拿到PR。
不过根据昨天公布的偏远地区移民数据,本财年7-9月,已经有6350个偏远地区签证获批,同比上涨了124%。其中187上涨179%,489上涨79%。各州当中,南澳最多,有1680多个签证获批,塔州有609个,维州有595个,西澳有536个,北领地也有262个,上涨幅度也达到了45%。不知道是不是这些数字给了移民局勇气,让他们决定对于494/491采用TSMIT这个标准,可是移民局大概忽略了,即使过去的3个月偏远地区移民增加,并不是大家喜欢去那里,也不是说那里的工作好找或者工资很高,而是因为189技术移民签证让大家无路可走了。而且目前获批的偏远地区州担都是489,他们将来转永居不用满足TSMIT门槛,甚至连具体收入数字都没有规定。只要工作1年居住2年,这个要求还是很容易达到的,因此大家才会认为489还是值得考虑的。而新的491呢,5年内3年内收入要满足TSMIT门槛。如果5年后还不满足转永居的要求怎么办呢?
澳洲政府一边说关注偏远地区的人才短缺状况,一边却又人为地设置障碍,让人才引进变得更加困难。MIA认为,如果移民局坚持这么做,无异于在告诉未来的技术移民:澳洲其实不想要你们的。。。
最近澳大利亚技术移民频频变政,尤其是偏远地区签证之一的491类别,从从新加分选项可以看出,申请者(尤其是单身申请者)和有职评配偶的申请者走州担更显优势,因为凑分更加容易了,但是用491签证换取PR的代价是什么呢?今天的内容就是,就是更多有关新491签证的细节等注意事项,
根据移民局的文件,491签证正式实行日期在2019年11月16日,那么目前持有489的申请者是否有过渡条款呢?答案是有的,法律文件表示:
1、目前持有489签证的申请人可以继续按照旧政走转887永居的通道;
2、想要走489旧政的申请人必须要在11月16日之前递交申请,也就是说最后一天递交489签证的时间为11月15日。
按照历史流程来看,政策更新前递交的申请将仍然会以旧政的要求进行处理,而旧489转887的要求相较新491签证,首先需要申请者在偏远地区居住的年数少一年,并且无最低收入要求(最新491限定要求),只需要持有489签证的人满足生活和居住在偏远地区2年,其中至少有1年的全职工作经验。那么有机会申请489签证的申请人,可以准备资料,在2019年11月16日前尽早递交489的申请。
持有491签证的申请人会被限制申请其他类别的签证,限制申请的签证为:
1、Subclass 124/858 杰出人才永居签证
2、Subclass 132 天才商业签证
3、Subclass 186 雇主担保签证
4、Subclass 188 商业投资移民签证
5、Subclass 189 独立技术移民签证(打分类)
6、Subclass 190 永居州担签证
7、Subclass 820 配偶临时签
如果申请者在持有491的时候凑够分了想转189呢?不能!如果申请者在持有491签证期间想申请820配偶签呢?肯定是不能的。
也就是说,获得491签证的申请者就必须老老实实的在偏远地区待满至少3年,满足规定的最低收入,才有可能获得PR。不过,法律文件中有一条信息比较值得推敲,即持有491签证的申请者有可能可以去不同的偏远地区,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表示有长期在该州生活的意愿才有机会获得该州的州担,所以这条内容会继续跟移民局方面进行求证确认。
如果持有491签证的申请者可以到不同偏远地区进行生活,那么政府如何管制持有人是否真的在偏远地区生活呢?这就要提到法律文件里新出台的8开头条款。491持有人首先必须满足的条款是8579,即其必须在偏远地区生活、居住、工作和学习。但是除了8579条款,还有8578、8580、8581需要491持有人遵守(其中8608条款为494偏远雇主担保签证遵守条款),它们分别是:
1、8578条款——如果持有人需要更换住址、联系方式、护照信息、雇主地址和职位地址,必须在14天之内通知移民局;
2、8580条款——如果部长有要求,持有人需要在28天内提供居住地址、雇主地址、被雇佣的职位地址和任何课程学习所在地址的信息;
3、8581条款——如果部长有要求,持有人需要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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