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近日公布了2019年5月的签证公告牌,美国移民排期EB-5前进1周,EB-1再度停滞。
其中,在EB-5签证类别上,表A——最终裁定日(FAD)表和表B——递交申请日(DFA)表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均较上个月前进一周,分别为“2014年9月22日”和“2014年10月15日”。
在EB-1签证类别上,表A和表B的截止日期则继续保持不变,分别为“2020年2月22日”和“2020年10月1日”。
根据最终裁定日(FAD)表,自2019年5月1日起,EB-5项目的投资人,凡优先日在2014年9月22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
而递交申请日(DFA)表虽然暂未确定是否被移民局启用,但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19年5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0月15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
值得关注的是,5月份EB-1类别排期再次停滞,这也是自3月份以来,EB-1排期截止日期第三次维持在“2020年2月22日”,侧面印证了EB-1类别项目已成为EB-5投资移民项目之后美国移民的新热门,且已日渐拥堵。尤其是办理流程简单、一步到位永久绿卡的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其申请要求较其他两种(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低,占据了财年度约40000个配额的绝大多数!与EB-5排期相比,可选择EB-2,但随着政策不断变动,建议投资人尽早申请!
近日,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12月的签证公告牌。其中,表A即 * 终裁定日(FAD)表上美国EB-5签证项目一栏,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签证截止日期前进一周至“2014年8月22日”。表B即递交申请日(DFA)表上,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依旧保持不变,为“2014年10月1日”。
EB-1项目签证类别上,表A的排期截止时间前进三个月,为“2016年9月1日”,表B的截止日期则保持不变,仍为“2017年10月1日”。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 * 终裁定日(FAD)表
国务院签证公告牌的递交申请日(DFA)表
移民专家表示,根据 * 终裁定日(FAD)表,自2018年12月1日起,凡优先日在2014年8月22日之前且I-526已获批的EB-5投资人,将有资格得到广领馆面试安排或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并可裁决是否获批签证或绿卡。
而虽然移民局在10和11月启用了表B,但12月是否继续启用仍是未知数。不过国务院仍会基于该表的截止日期来发放美国EB-5签证办理的缴费通知。即自2018年12月1日起,身在中国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10月1日、I-526已获批的EB-5申请人,将会收到缴费通知,可提前缴费以及递交签证信息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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