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美国移民申请是指调整为绿卡身份,俗称“拿绿卡”,意思是无论亲属移民还是职业移民,需要在美国生活一段时间后,申请I-485调整身份,即成为美国永久性居民,申请人具有在美国永久居留权。以前,当时的移民归化局INS(现在的移民局USCIS)只允许外籍人士在I-140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但是,根据从2002年7月31日开始生效的一条移民局新规定,如果没有排期,即排期处于“Current”时,外籍人士可以在递交I-140(EB-1、EB-2以及EB-3)申请的同时递交I-485申请。身份调整是职业移民申请人获得绿卡的最后一步,当身份调整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申请人遂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申请I-485身份调整好处:
最大好处就是美国移民申请人已经到了得到绿卡前的最后一步。只要I-485申请获得批准,他也就获得了在美国的永久居住权,即绿卡。
此外,申请I-485还有两点好处:
1).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回美证;持有回美证,申请人可以在身份调整申请等待过程中出入美国,而不被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中的身份调整申请。
2).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工卡(EAD);持有工卡(EAD),申请人可以在I-485申请等待过程中为任意雇主工作。
I-829递交地址变更
8月13日,美国移民局(简称“USCIC”)发布消息表示,I-829申请(外国企业家移除条件申请)的递交地址已发生变更。
此前,该申请表需要邮寄至加州服务中心。现在,申请人必须将申请表递交至移民局Lock box设施,但递交的申请仍然由投资移民项目办公室裁决。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可以选择汇票、个人支票、银行本票或信用卡的方式支付费用。
以下是Lockbox的递交信息:
通过美国邮政局(USPS)递交至:
USCIS
P.O. Box 650889
Dallas, TX 75265-0889
通过FedEx、UPS和DHL快递至:
USCIS
Attn: I-829
2501 S. State Hwy. 121 Business
Suite 400
Lewisville, TX 75067
移民局加强STEM OPT监管
如有变更必须及时报告
8月17日,USCIC又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已更新了网站上关于STEM专业学生OPT实习期间的一些规定,明确了参与STEM OPT项目的报告义务:
1、如果发生实质性变更,学生和雇主必须尽早向指定的学校官员(DSO)递交修改后的I-983表。
2、如果学生停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雇主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DSO报告。
3、如果学生的工作发生某些变更,如雇主和工作地址变更,学生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DSO报告。
移民局称,及时的报告能够确保国土安全部(DHS)对STEM OPT计划实施有效的监管。
另外,DHS还明确了,只要符合所有培训要求,且学生和雇主之间为真实的雇佣关系,STEM OPT参与者可以在雇主主要办公场所以外的地点参加培训。而国土安全部将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审核签署培训计划的雇主是否是雇佣学生的同一雇主,且雇主确实会提供培训。
注:消息整理自网络
美国移民局发布最新消息:自2018年6月11日起递交的I-829申请(即解除有条件绿卡申请)的申请人,其收到的 I-829 回执将有条件绿卡的有效期从原来的12个月延长为18个月。
对于2018年6月11日前I-829申请仍然待审理的申请人,移民局也将会发放有效期为18个月的新版 I-829 回执。
什么是I-829回执?
一般情况下,EB-5投资者需在两年有条件绿卡到期前9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I-829申请。移民局收到申请后,会给EB-5申请人发送申请递交成功的通知(即收据及打指模信)。凭I-829的收件通知(即回执),申请人的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状态可以再延长,以等待I-829申请的最终审理结果。
解除有条件绿卡需准备哪些文件?
•美国的住址证明,如购买房产文件和租房文件等
•美国的银行账户资料,如月结单、对账单等
•子女在美国就读的文件
•报税的文件
•美国的驾驶执照
•美国购买的医疗保险其他证明在美国居住的文件
特别提醒:长期离境美国需申请回美证
如果你计划离开美国超过 3 个月或者更长时期,而且在 2 年内不打算完全迁居美国,建议最好在离境前的至少 60 天, 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许可证(表 I-131)。
据媒体报道,一对夫妇为了生意事务回中国居住了10个月,他们在离开美国之前按常规做法申请了“再入境许可”(I-131 Re-entry Permit,也就是俗称的“回美证” ),该许可的有效期是两年。可是,当他们日前返回美国时,尽管手持绿卡以及回美证,仍遭到边境官的质问,而且边境官还在王先生夫妇的护照和回美证上都印上了“I-407 advised”几个字。美国移民
“I-407 advised”是什么?
在您返回美国之时,海关与边境检查官员质疑您已经放弃了绿卡身份,官员会要求您填写一份承认放弃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表I-407,建议您主动放弃绿卡。如果您不想放弃绿卡身份,请不要填写表I-407。如果签署了表I-407,就意味着您选择放弃要求移民法官帮您裁定是否因为违背放弃原则而让您失去了绿卡身份的权利。相反,您应该向检查官员提出请求,请求需要在移民法官面前举行听证会,届时政府必须要提供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您由于违背放弃原则而丧失了您的绿卡身份。
要取得听证会,您只要按照以下所述对海关与边境检查官员说:“我不想签署表格 I-407, 而要选择在移民法官面前举行听证会,以确定我是否放弃了我的绿卡身份。 ”之后,海关与边境检查官员会向您提供延期审核的站点, 提起移除诉讼并给予您假释, 直到您的听证会日期到来,同时允许您以非移民者身份入境,或者允许您撤回入境申请。如果您选择诉讼程序,海关与边境检查官员将会给您提供一份临时入境签证(绿卡),此签证或绿卡允许您在美国境内工作和旅行,直到听证会日期到来。
如何避免引起海关与边境检查官员的质疑?
一般情况下,海关官员可能会通过盘问各种问题,来判定你是否与美国保持紧密关系和/或者有意望永久居住于美国,分析你是否放弃了绿卡身份。比如:在美国居住多少年; 在美国就业还是海外; 你的家庭成员居住哪个国家; 你是否缴纳美国收入税等。
举个例子:如果你每次出境179天(不超过180天)再返美,如果你持绿卡超过2年却在海外就业,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受到放弃绿卡身份的质疑。
总而言之,放弃绿卡身份的裁定是根据多方因素及情形斟酌分析而决定的。虽然没有任何规则或者法律表明离境超过某个特定的月数就会导致身份的丢弃,但如果你与美国方面无任何紧密的联系,海关官员会对绿卡持有者进行更加严格的审问,从而会利用离境 3 个月的期限为由裁定您已放弃绿卡身份。美国移民
顾问有以下建议:
其一,如果您计划离开美国超过3个月或者更长时期,而且在2年内不打算完全迁居美国,建议最好在离境前的至少60天,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许可证(表I-131)。
其二,你可以事先准备相关资料,在证明你有意愿在美国永久居住:
1、拥有(并使用)美国信用卡
2、拥有(并使用)美国银行账户
3、拥有美国驾照
4、与在美国的家庭成员保持密切的联系
5、子女在美国上学或正在申请美国学校
6、您和/或者您配偶在美国工作或正在寻找在美国的工作
7、在海外的工作是临时性的且是即将结束的工作
8、在美国拥有或正准备购置产业( 比如房子,车子)
9、在美国有租赁产业
10、属于美国民间或者专业性组织的一员
其三,回美入境时,遇到海关官员询问,除了如实回答,还需要与海关官员确认你是“回家”、提供您在美国的居住地址(必要时提供上述相关资料),以及避免乘坐来自其他国家/地区往返机票,特别是到与您的美国地址不同的目的地(例如度假目的地)。美国移民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美国移民:美国移民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岁
2 、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以经验的背景
3 、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 、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 、此投资可间接在费城区域中心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6、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7 、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美国移民申请资料:
1. 全家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 结婚证复印件
3. 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者,请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4. 申请人或配偶若有银行存款或股票,请提供银行存款数额和股票市值数额
5. 申请人或配偶若有房产、地产,请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 印件(若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
移民网(ym16.com)为您提供最全面最新的移民相关知识和政策,帮助您解决移民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其中《美国移民I-826申请等同于条件移除》的内容由移民知识小编2023精选编辑整理而成,希望对您的移民有所帮助,欢迎您通过美国移民申请条件专题访问更多精彩移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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