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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查询案审理进度

2020-02-02
美国移民局面谈经验

美国移民申请人一旦递交I-140申请,美国移民局就会需要一段时间来审理申请。美国EB-1A移民项目的I-140有两种审理方式,一种是普通审理,一种是加急审理。那么递交I-140申请后,申请人如何查询自己案子的审理进度呢?

美国移民局为申请人提供了几种查询案子审理进度的途径。

1.美国移民局接收通知

当美国移民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如果缴费成功,申请人很快就会收到移民局下发的一封收据通知(I-797C),表明申请正式进入审理程序。收据通知上面会标注一般处理时间,一般这都是最快的审理时间,并不准确。收据通知上最重要的信息是收据编号,每个申请人的编号都是 * 的。所以一定要记录好自己的编号,任何查询都需要它。

2.美国移民局案件状态在线查询服务

如果申请人有了收据编号,可以登录美国移民局在线查询系统

3.移民局网站上列举的处理时间列表

美国移民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各种项目的审理时间。但是某些项目的审理时间是准确的,有些并不准确。美国移民局公布的审理时间通常都是最乐观的审理周期。美国移民局提供查询网页,方便申请人查询自己申请项目的一般审理周期。网址:

4.美国移民局信息查询

申请人可以打电话给美国移民局的联系中心,咨询 * 的审理时间。虽然他们也没有完整的信息,但是可以询问当天的审理日期是什么时候,通过这个日期可以估算自己案子的预计审理时间。大约每两周,他们会得到总部传来更新的数据,所以打电话咨询还是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美国移民局的咨询电话是:1-800-375-5283.

5.如果申请人在提交I-140申请时,同时提交了G-1145申请,可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了解到申请案件的 * 进展。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I-140申请时没有申请电子通知服务,也完全可以在美国移民局网站先注册带有密码的用户,见下图。再通过网络提交个人信息、收据编号、邮箱地址和接收短信手机号等申请这项服务,马上就可以生效,申请人还可以进入个人状态栏中随时查询以往记录。

编辑推荐

[实时焦点] 美国移民局更新网站,可查询申请个案审批进度!


据媒体报道,美国移民局(简称“USCIS”)近日召开电话会议,向公众展示如何在更新的移民局网站上创建账户以追踪查询自己递交的申请状态。

移民官员称,目前移民局正在使用一个最新的试点项目来更准确、更透明地计算申请的处理时间。

这个试点项目目前只适用于:N-400入籍申请表格、I-90申请更换绿卡表格、I-485申请绿卡表格和I-751申请去除条件性绿卡的表格。

USCIS还将从每6周更新一次数据调整为每两周更新一次。

集团移民专家观点:

当下EB-5投资移民排期问题是中国内地家庭的关注重点。根据USCIS发言人公布的数据,2017年财政年USCIS收到了910万份申请,从2016年财政年到2017年财政年,申请数量增加了4倍。可见排期问题仍然无法消磨大家移民美国的热情。

移民局网站更新,不仅可以让申请人实时查询自己的申请审批进度,或还可以进一步简化移民程序,让官员加快审批效率。对申请人来说是个利好举措。相信未来美国当局会继续出台利好措施缓解或解决移民排期问题,但这不意味着未来美国移民政策局势可以乐观看待。

美国移民申请进度的查询方法


美国移民申请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更糟糕的是你的移民申请被积压了多年,你想查询却无从下手。在此提供联系美国移民局以及联邦调查局的12种途径,希望至少一种方法能帮你查询到案件的进展情况。

方法一、移民局官网上查询(Online Status Check)

如果你已经知道案件编号(通常在移民局的收件通知函中),那你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来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你可以查询单个案件,也可以建立一个帐户,其中包括多个移民案件。你还可以设立自动通知,当某个申请有进展时系统会给你发送电子邮件。许多人是通过电子邮件得知绿卡的批准的。网上查询是一个非常方便的方法,但系统提供的信息有时无关紧要,而且缺乏重要的细节,如FBI姓名核查等。有些关键环节,如RFE是否收到,也不一定在系统里更新。所以网上查询虽然方便,却有很多弊端,而且对积压已久的案件来讲作用不大。

方法二、利用Infopass与移民官面谈

提供一个与移民官面谈的机会。如果你有一个相当紧迫的问题,或者你的情况比较复杂,那么这种面对面的讨论就会很有帮助。参与INFOPASS的移民局官员经过专业训练,而且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包括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姓名核查和其他案件的细节,这是无法从网上系统或一般的客户服务处取得的。然而,一些官员可能不愿意什么都告诉你,有的甚至什么细节都不提供。遇到这样的结果你也无可奈何,只能下次再去看是否能碰到态度较好的移民官。

移民局当然不希望你大事小事都去INFOPASS问一问,特别是询问你的案件处理得怎么样,所以在网页上写得较含糊,似乎只有几种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去。实际上你是移民局付费的客户,有疑问当然可以提出。但是如果你的案件正在等待背景调查,移民官也不能帮助加速这一进程。

方法三、直接拨打移民局服务中心(Service Centers-TSC,NSC,CSC或VSC)的电话

美国移民局希望你有问题的话致电全国客户服务中心(800-375-5283),可是你打过几次之后就会发现作用实在有限。如果你情况紧急而又无法去当地的移民局办公室的话,那直接拨打移民局服务中心可能是最好的办法,因为你的案件就在这个中心处理,而且他们可以查到相当多的细节。正因为如此你必须走迷宫一样越过无数电话菜单才能到达案件服务中心。

例如,如果你的案件积压在TSC而且已经超过移民局公布的处理进度,你应该拨打:

1-800-375-5283-1-2-2-6-1-(receipt#SRCxxxxxxxxxx)-1-1-3-3(or4)

即使你成功到达服务中心,你的电话也可能会自动转回到一般的客户服务。但是如果有人拿起电话,你应该尽量简要地解释一下你的情况,看对方能否帮忙查一查你的案件。他们的系统很全,连接的数据库又多,所以可以索取很多信息。但是多数情况下对方可能会表示无能为力,或者含糊其词,甚至直接拒绝。在此友情提醒:无论你如何怒不可遏,请尽量克制。如果对方不愿帮助,请稍后再拨。

方法四、全国客户服务中心电话(National Customer Service)

如上所述,美国移民局的全国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375-5283)作用不大。主要原因是客服人员有权接触到的信息十分有限。但是你如果有些小的疑问,特别是案情进展以外的问题,客服中心还是可以提供帮助的。而且移民局给你的回函中往往只提供这一个电话号码,所以你也只能先打800-375-5283,再按回函中的具体情况寻求帮助。

方法五、积压案件官方调查(Formal Inquiry)

移民局每月公布各个服务中心的处理进度。如果你的案件在超过期限30天的情况下还未处理,你可以拨打客户服务(800-375-5283)并要求展开正式调查。你案件所在的服务中心将通过邮件,通常是在几个星期后,解释为什么你的案件尚未处理。对大多数人来说,答案通常是"正在进行中"或"等待安全检查。"

美国移民局启动新项目 入籍美国查询更便捷


美国移民局(USCIS)日前启动了查询系统页面,该项目将以表格数据形式显示,该项目的启动为方便查询办理美国绿卡、入籍美国等申请的办理时间。新项目可以让任何人更容易的看到美国移民局处理事件所需时长,这也将起到了监督作用,使申请者关注办理事件是否超出了正常办理时间。

入籍美国

新项目提供了四类一名申请者查询处理时间:

1.N—400表,申请入籍

2.I—90表,申请更换永久居民卡(绿卡)

3.I—485表,申请永久居留或调整状态

4.I—751表,申请去除绿卡限制条件

网址:

对于以上四种试验,网页上的信息反映了收集和计算处理时间的新方法。新的方法是自动化的,也是更准确的,并且允许USCIS在两周内发布处理时间的数据,而使用旧方法则是六周。

更新后的页面将根据USCIS接收到申请的日期,在每个表单中显示处理时间。表单低值显示案件完成50%所需的时间,高值显示案件完成93%所需的时间。

除以上四类申请外,其他申请照旧方法按照当前周期的时间调整30%,以便反应完成大部分案例需要的时间。

此外,申请人也可以在

美国移民局网站改版运行良好 案件查询更加便捷


最新消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网站(

美国移民局网站自7日起改版至今运行良好,三大服务功能在首页的位置更为显要,分别为“案件状态查询“(Check your Case Status)、“寻找移民局办公室”(Find a USCIS Office)和“InfoPass预约面谈”(Make an Appointment),点击后就直接进入相应的搜索界面。首页还提供美国移民局新闻、外展活动、教育研讨以及其他服务的便捷式导航版块。

使用率最高的案件查询系统优化改良后,申请人可获取案件审理进度以及后续流程的信息,内容比改版之前更为详细。新的查询系统还就案件所处的不正常状况,提供多个类别的进一步查询手段,包括:审理时间超出常规时限、未收到移民局邮寄的审理结果通知、未收到邮寄的卡片(如绿卡、工作许可卡等)、未收到寄出的批准文件(如回美纸、回美证等),都可以在电子咨询页面提出。

电子咨询功能涵盖的服务还包括:当事人收到的移民局文件上有文字拼写错误;残疾或患病人士面谈时特别协助的需求等。不过移民提醒申请人不要滥用电子咨询功能,例如刚刚显示批准的案件,要超过30天还没收到通知才可使用电子咨询。咨询信息发出后,移民局网站会出示一个预期回复的日期,通常为四周左右。

美国移民局新版网页提供的服务,简化以往申请人要填写邮寄相应表格甚至支付额外费用的程序,具有相当的改革意义。

如何查询EB1A项目的I-140申请审理进度?


美国移民申请人一旦递交I-140申请,美国移民局就会需要一段时间来审理申请。美国EB-1A移民项目的I-140有两种审理方式,一种是普通审理,一种是加急审理。申请加急审理程序,移民局给出的官方审理时间是15个自然日。申请普通审理程序,目前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公布的审理时间是5-7个月,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公布的审理时间是4-6个月。当然有些个案需要更长的审理时间。I-140申请审理周期会随着申请人数的变化而变化。那么递交I-140申请后,申请人如何查询自己案子的审理进度呢?

美国移民局为申请人提供了几种查询案子审理进度的途径。

1. 美国移民局接收通知

当美国移民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如果缴费成功,申请人很快就会收到移民局下发的一封收据通知(I-797C),表明申请正式进入审理程序。收据通知上面会标注一般处理时间,一般这都是最快的审理时间,并不准确。收据通知上最重要的信息是收据编号,每个申请人的编号都是唯一的。所以一定要记录号自己的编号,任何查询都需要它。

2. 移民局网站上列举的处理时间列表

美国移民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各种项目的审理时间。但是某些项目的审理时间是准确的,有些并不准确。美国移民局公布的审理时间通常都是最乐观的审理周期。美国移民局提供查询网页,方便申请人查询自己申请项目的一般审理周期。网址:

3. 美国移民局案件状态在线查询服务

如果申请人有了收据编号,可以登录美国移民局在线查询系统

4.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I-140申请时,同时提交了G-1145申请,可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了解到申请案件的最新进展。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I-140申请时没有申请电子通知服务,也完全可以在美国移民局网站先注册带有密码的用户,见下图。再通过网络提交个人信息、收据编号、邮箱地址和接收短信手机号等申请这项服务,马上就可以生效,申请人还可以进入个人状态栏中随时查询以往记录。

5.美国移民局信息查询

申请人可以打电话给美国移民局的联系中心,咨询最新的审理时间。虽然他们也没有完整的信息,但是可以询问当天的审理日期是什么时候,通过这个日期可以估算自己案子的预计审理时间。大约每两周,他们会得到总部传来更新的数据,所以打电话咨询还是可以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美国移民局的咨询电话是:1-800-375-5283.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I-140审理过程中查询审理周期的5种方法,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查询方式。

美国移民局将维护电脑系统 网上查询暂停数小时


据报道,美国公民和移民局(USCIS)宣布从美东时间当地时间12月7日晚上9点到12月8日凌晨零点进行电脑系统维护,以下网上服务暂停:

查询案件状态、电子请求、网上更改地址、查看处理进度、平民外科医生地址、查看自由信息法状态、邮寄表格。

移民局对可能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此前报道提到,移民局10月下旬在联邦公报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今年12月23日起,移民局各项移民入籍及身份调整费用将正式上涨,各项规费平均涨幅为21%,而其中最高涨幅超过两倍。以下为主要项目的具体收费计划:

公民入籍:根据联邦公报,新的移民规费收费标准与今年5月4日公布征求外界意见的初版几乎相同,其中移民入籍费用将从现行的595美元,调高到640美元。不过,移民局也将为收入高于联邦贫穷线150%,但低于200%的家庭,首度提供高达半价的入籍优惠,入籍费只收320美元。

投资移民:在即将施行的收费标准中,投资移民方面的费用也大幅调涨,其中申请成立区域中心的费用,从现行的6230美元,提高到17795美元 ,增幅达186%。公告中还特别声明:以往区域中心每年都需要取得的认证,一直是免费核发,但从12月23日起开始收费,将新收取3035美元。

此外,投资移民申请I-526签证的费用,也从现行1500美元,调高到3675美元(对中国投资移民影响最大的是I-526的申请费)。

申请绿卡:移民局的个别项目新收费,包括申请绿卡者,费用将从985美元提高到1140美元,增幅约10%;更新绿卡 将增加90美元,从365美元上升到455美元;申请重发公民纸从345美元提高到555美元,而公民父母替孩子申请公民纸,费用从现行600美元,大幅提高到1170美元。

工作签证:所有申请H、L、O、P及Q签证的申请人的申请表格I-129,从325美元上调至460美元。

新的移民收费将从12月23日起生效,所有项目的申请者,只要文件邮寄日期、邮戳日期或其他送件方式在23日或23日以后者,都必须缴付新的费用。

(本文来源中国侨报网,综合整理)

美国移民局简介


美国移民局隶属于美国司法部。移民法的执行权属于司法部长,但司法部长通常授权移民局,因此移民局即成了移民法的核心执法机构,其专门负责处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案、外国人的入境与出境、边界巡逻、逮捕并递解非法外国人、难民审查、惩罚非法雇用等等。普通外国人打交道最多的是其直接受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的四个地区移民服务中心(Regiona l Service Center),以及处理日常移民事务的移民支局(District Office)和办事处( Suboffice)。后者通称为"地方移民局"(Local Office)。美国全国的地方移民局有60个左右,但有审核批准权的移民支局只有36个。移民办事处一般只转送申请件及进行面谈等。

一、签证权

在对签证申请的决定权方面,美国境外使领馆几乎拥有某种绝对的自决权,用中国人的话来讲,颇有一种"天高皇帝远"的感觉。但美国移民局由于完全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及程序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特征,因此对申请案的处理在很多方面与海外使领馆可以说刚好相反:

1、审核权受到相对制约

无论是移民总局的行政申诉处,还是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或者联邦法院对移民上诉案的裁决,对移民局均有制约力。

2、多种申诉途径

大多数申请案如果受到移民局拒绝,申请人均有申诉的机会,直至向联邦法院上诉。此外,移民局本身也提供非正式的申诉途径,比如要求移民局对申请案"重新考虑"。

3、通常免面谈

移民局对非移民申请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面谈。对移民申请也开始对符合要求者免除面谈。

4、审核标准统一

由于绝大部分申请案统一由移民局的四个服务中心受理,在审核标准上基本相同。

5、移民官的酌处权

同海外领事一样,移民官对申请也有相当的酌处权。但由于申请人有较多申诉的途径,因此在实际上,酌处权的运用在获准的案例上多于被拒绝的案例。

6、拒绝申请将予书面通知

同海外使领馆刚好相反,移民局对任何被拒绝的申请案都会给予书面通知,并靠知其详细的拒绝原因。

7、申请人不能选择移民局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只能按其居住地或业务所在地向指定的移民服务中心或地方移民局提出。

不过,对申请人而言,拥有更大的身份选择范围并不等于能够获得正确的选择,正如拥有更多的申诉途径不一定申诉成功一样。在很多情况下,还取决于申请人对移民法的规定及移民局的组织结构及其运作了解的程度。

二、组织机构

美国移民局作为美国最庞大、最复杂的行政系统,其组织机构和功能如下:

1、局长办公室

移民归化局的行政主管为局长。司法部长授权移民局长实施执行《移民与国籍法》以及所有其他与移民、归化和国籍有关的法律。

隶属于局长办公室的又有下列若干机构:

(1)总律师办公室

在总律师领导下,该办公室向局长、副局长和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建议,准备立法报告,协助诉讼,在需要时准备法律备忘录,指导分局律师的工作,监督移民局所有律师的专业工作等。

(2)国会关系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同国会、司法部和其它机构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联系。

(3)公共事务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执行有关公共事务的规定,同各方面(政府内部、公众、新闻组织等)保持联系,以通报移民局的工作。

(4)内部审计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通过纠正移民局内部错误的管理方式和雇员的错误行为,审查和评价移民局机构运作的效率和效力,收集和分析数据以找出低效率的原因和其它不足之处,对移民局内部的纪律和程序的制订提出建议,监督移民局内部系统以消除欺诈、浪费和滥用职权以及同外部审计和调查机构保持联系,最终达到提高移民局内部经济效益、工作效率和执法效力的目的。该办公室在履行这些职责时要同移民局和司法部的其它部门进行合作。

2、副局长办公室

在移民局副局长领导下,该办公室有权执行局长的所有权力和职责,法律要求局长亲自执行的权力和职责除外。副局长协助局长制订和执行移民局的政策和计划,对移民局的所有机构进行领导和指导。副局长还要执行局长不时分派的任务。此外,副局长还要领导分别负责计划、执行、政策和鬼的四个局长行政助理。

3、局长行政计划助理办公室

(1)一般职责

在局长行政计划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制订政策,审查和协调移民局的执法和执行计划的情况,具体包括:

确定可享有移民法利益者;

确定不得享有移民法利益者;

控制边境,防止非法移民进入美国;

调查、逮捕、拘押和递解非法外籍人士;

执行雇主惩罚条例和其它与移民有关的条例。

除监督执法和审查政策事宜外,该办公室还负责移民记录、修订政策、领导和指导执法和审查(Offices o f Enforcement and Examination)两个办公室的工作。

(2)执法办公室

在执法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执法计划的制定、监督和预测,并制定移民局的内部政策以协助执法行动。该办公室还直接领导以下部门:

边境巡逻处(Border Patrol Division);调查处(Investigation Division);拘押递解处(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Division);情报处(Intelligence Division);财产罚没办公室(Asset Forfeiture Office)。

(3)审查办公室

在审查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审查计划的制订、监督和预测,并制订移民局的内部政策以协助审查行动。该办公室还负责所有移民支局和服务中心的档案和除档案政策上的所有档案事务。此外,该办公室还直接领导以下部门:

裁决和国籍处(Adjudications and nationality Division);检查处(Inspection Division);移民服务中心运作处(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Division);档案处(Records Division);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4、局长行政执行助理办公室

(1)一般职责

在局长行政执行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政策的执行。其基本职责为监督和协调与执行移民法有关的所有实际执行行动,包括难民申请程序、由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提出的亲属移民申请的裁决等。

此外,该办公室还领导三个分局(东区、中区和西区)局长和国际事务办公室主任的工作。

(2)分局局长办公室

分局长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般职责:在分局长领导下,这些办公室负责领导其管辖地域内的所有移民局执法工作。分局长对其管辖区域内的移民局支局和边境巡逻分队实施领导和指导。

移民局支局(Service Districts):在支局长(District director)领导下,移民局支局负责在其管辖地域内执行移民法和所有其它与移民归化有关的法律,法律规定须由上一级机构或其它类别的移民官员履行的职责除外。支局长接受分局长的领导和指导,但美国境外的支局长接受国际事务处长的领导和指导。

边境巡逻队(Border Patrol Sectors):在分队长(Chief Patorl Agen t)领导下,边境巡逻分队负责在其管辖地域内执行移民法和所有其它与移民与归化有关的法律,法律规定须由上一级机构或其他移民官员履行的职责除外。边境巡逻分队长接受分局长的领导和指导。

(3)国际事务办公室

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保证移民局的海外工作要同联邦其它行政机构、国会保持有效联系,以保障美国移民法在国外的执行要和美国国内的政策庇护计划充分协调。该办公室还对下列机构进行领导和指导:

境外支局(Foreign Districts);政治庇护处(Asylum Division);难民和假释处(Refugee and Parole Divisio)。

5、局长行政政策助理办公室

在局长行政政策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移民局全局范围内的政策计划工作。

6、局长行政管理助理办公室

在局长行政管理助理领导下,该办公室负责移民局管理计划和工作策划、制订、指导、协调和报告,并负责修订全局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规章并协调所有的财会、人事、行政和信息管理功能。此外该办公室还领导和指导下列部门:

(1)安全办公室(Office of Security);(2)平等雇用办公室(Office of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3)人事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Human Resources and Administration);(4)财会办公室(Office of Finance);(5)信息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Resources Management); (6)档案表格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Files and Forms Management);  (7)行政中心(Administrative Centers)。

7、移民局地方机构

(1) 分局(Regional Office)移民局共有三个分局:

东区分局:下辖14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中区分局:下辖11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西区分局:下辖八个支局和七个边境巡逻分队。

(2) 支局(District Offices)共有36个支局,其中有三个为境外支局。 (3) 办事处(Suboffice)有若干办事处。(4) 边境巡逻分队(Border Patrol Sectors)共有21个分队。(5)服务中心(Service Centers)共有东区、北区、南区和西区四个移民服务中心,负责绝大多数申请案的处理。(6)政治庇护办公室(Asylum Offices)共有八个政治庇护办公室。

移民局审理NIW申请基本步骤


美国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级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一般需要有雇主支持,有工作承诺, 而且职位本身要求高学历。 常规路径分三步来完成: * 步是证明劳工短缺,获得PERM 批准; 第二步是申请归类, 资格确认, 获得 EB2 I-140移民申请批准;第三步是排期到后 提交I-485调整身份或者到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获取 * 居留权。 NIW(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国家利益豁免属于EB2的特殊情形。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 可以豁免 * 步 “劳工短缺证明” ,把三步缩短为两步。 NIW不需要有雇主支持,不需要工作承诺job offer, 甚至申请人都不需要有高学历。 没有高学历(硕士或以上)的申请人, 需要证明 exceptional ability (杰出能力)。

不仅如此,NIW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和等待结果时可以身处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从事任何活动,例如继续留在中国工作,而不必提前来到美国被移民法中的种种限制和不方便所困扰。申请人拿到绿卡后再进入美国,拥有自由选择为任何雇主工作的权利。此外,NIW申请人还可以将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同申请绿卡,实现全家移民。

虽然NIW由于属于第二优先级的职业移民,比 * 优先级的EB1A“特殊人才移民”申请条件更加宽松所以更容易获得批准,但NIW的排期一般比EB1A要长些。出生中国大陆的EB2移民申请人一般需要3-4年的排期。2019年6月为例,EB2的排期为2016年11月1日。这意味着NIW申请人需要在递交申请表格I-140后等待约3年,直到排期结束后才能递交I-485调整 * 居留身份——也就是 * 居留权/绿卡申请。与NIW不同,目前EB1A拥有常用职业移民类别中最短的排期,可以令申请人提早享受递交I-485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因此,如果申请人的资质亦有可能满足EB1A,我们建议您同时申请NIW和EB1A。

美国NIW移民申请基本要求:

* 步:

在审理NIW移民申请时,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首先满足所有EB2移民签证的共同要求,即以下A“高等学位”或B“杰出才能”:

拥有一个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高等学位指“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同等学历指拥有“学士学位并且至少有5年渐进行业经验”; 或者

由于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拥有杰出才能,有望使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实质受益。移民局对“杰出才能”的解释为“专业程度明显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中的常见水平。”为了证明这一点,申请人可以进行举证,例如

正式的学业记录显示申请人拥有来自与您的杰出才能领域相关的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的奖励;

是专业协会的会员;

您的同行,政府机构,专业或商业组织对您的成就和您对所在行业或领域的重大贡献予以肯定。

注意:如果没有完全符合以上标准的证据,申请人还可以提交其他类似证据来帮助您满足标准

第二步:

一份EB2申请除了以上 * 步外,一般还需要提供由申请人的雇主为申请人从劳工部获得的 * 劳工证。获得劳工证表示劳工部已经认定美国没有足够的劳工能够、愿意、有资格、并且有条件去申请人将会工作的地方从事同样的工作,而且雇佣申请人不会对从事类似工作的美籍劳工的工资和工作条件有负面影响。

但是,作为EB2的一个特例,如果申请人满足以下C.对国家利益豁免的要求,即 “免除对劳工证的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移民官可以选择免除。所以国家利益豁免型的EB2签证 —— 即NIW,可以由申请人自己独立申请,不需要任何雇主的支持。

1.根据移民局2016年于Matter of Dhanasar一案中新确立的审理标准,要证明 “免除对劳工证的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移民局给出了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2.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 * 重要性;

3.申请人处在能继续推进她的事业的有利位置;并且

4.综合看来,豁免对工作和劳工证的要求对美国有利。

综上所述,移民局审理美国NIW移民申请的过程分为两步。 * 步是审核申请人是否提交了基本满足以上A、B其中一点的证据。第二步是综合所有证据来判断C“免除对申请人的劳工证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利益。”

美国移民局宣布:H


10月4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通知,10月1日之后上交的工作签证H-1B和跨国公司经理和雇员L1签证的申请,原本需要交纳额外费用的申请者不用再交。原因是规定“额外费用”的法案已经于2015财年(至2015年9月30日止)过期。

通知中所说的“额外费用”只适用于“某些H-1B和L1签证”的申请案例;除“额外费用”外,其他的H-1B和L-1费用还包括基本费用、欺诈预防和检测费等,这些并没有减少或免除。因此所谓“免除”只对少数申请者有影响。

“额外费用”产生于5年前。2010年8月13日,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案“公共法律(Public Law) 111-230”。该法案包括了增加某些H-1B和L-1申请的费用的规定。从那时开始,该法对2010年8月14日和之后寄出的某些H-1B申请多收2000美元,某些L-1A和L-1B申请多征收2250美元。这些额外的费用适用于在美国聘用50人及以上员工,并且在美员工超过50%持H-1B或L(包括L-1A,L-1B,L-2)身份的公司。

如果该项申请是受益人首次递交H-1B或L-1的申请;或受益人已有H-1B或L类身份,递交申请的目的是为了转换雇主,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在递交H-1B或L-1申请时必须缴纳此项额外费用。

*消息来源于侨报网

美国移民局提出加强EB


华盛顿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今天提出大力加强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管理,通常指的是EB-5项目,改革吸收和审查投资移民的程序,体现了奥巴马政府持续提升合法移民制度的持久承诺,从而满足美国21世纪的国家经济和安全的需求。

EB-5项目每年有10,000个投资移民签证获批,这些项目投资人需创造至少10个在美国就业的机会。EB-5投资人可独立提出申请,或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指定的区域中心申请。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局长亚力航得罗·梅奥卡斯说:“美国国会于1990年设立了EB-5投资项目,为的是吸引全球的投资人和企业家到美国来创造就业机会。我们致力于加强该项目,确保它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目标。”

在处理EB-5区域中心文件的方式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出三个基本的变化。首先,USCIS提出加速那些成熟的、准备充分的就业项目的处理过程。USCIS也会给予这些EB-5申请人请求额外服务的机会,即通过额外收费,保证处理过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次,USCIS 提出建立新的专门的移民吸收小组,由经济分析专家和熟知EB-5项目要求的专家组成。EB-5 区域中心申请人能够直接和移民吸收小组通过电子邮件沟通,简化了问题的决策过程,能够快速解决他们申请中的问题或需要。

第三,USCIS 提出召集专家决策委员会,做出关于EB-5区域中心申请的决定。决策委员会由一位经济学家和评判员组成,并受到法律顾问的支持。

此提议将于2011年6月17日在网上公布,供公众做出评论- 给利益相关人一个对所提议的EB-5项目管理的变化提出意见反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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