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代表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原告代表梁东(音译,Liang Dong)及其家人,已于20日收到移民部在16日发出的移民签证。至于他要求移民部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有利裁决的动议,以及其它律师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阻止移民部将积案作废,都将在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但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能否成案,尚有变数。
李希说,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在法庭裁决后,仅花32天就完成梁东的申请案,值得称许。事实上早在2010年3月10日,移民官审核后给予梁东81分,远高于通过所需的67分,但就此全无下文,直到梁东兴讼并获得胜诉为止。
协议官司 预期9月中有结果
由于移民部在梁东的诉讼中败诉后,拒绝接受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Protocol),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的有利裁决,李希于6月29日向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接受该协议。
联邦法官已通知要等到9月4日以后才有时间审理,他预期要到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不过移民部律师已要求法官将6月14日官司裁定后才加入诉讼的300多人排除在动议适用范围,法官将在9月4日决定是否接受。
李希认为,如果移民部真的相信法庭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接受协议,那他所提动议自会被法官驳回,根本毋须担心有多少人适用该协议,移民部的说法无异于自相矛盾或是自觉理亏。
集体诉讼 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至于其它律师所提挑战作废积案法律的官司,包括集体诉讼在内,主审法官巴恩斯(Justice Barnes)24日与相关律师召开电话会议,移民部律师拒绝将作废积案的执行日期再度延长,移民部原本承诺法案生效90天内,不会将积案作废。
而申请人律师将联合申请禁制令,由法庭命令移民部在诉讼结束前不得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案件作废。法庭将在9月中旬针对禁制令展开聆讯,集体诉讼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1999年,当时23岁的索马里难民青年艾哈迈德.侯赛因在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的公共住宅“Regent Park”面前向入住负责人如此诉苦。因为只有入住公共住宅才能够获得大学学费贷款。英国广播公司(BBC)15日报道称,18年前为了获得公共住宅的居住权曾在加拿大公务员面前低声下气的青年如今成了加拿大移民部部长。
加拿大移民专家了解到,据BBC透露,侯赛因在16岁时的1993年与兄弟一起逃离索马里并来到安大略省南部的汉密尔顿。在这里勤工俭学并完成中学学业的他怀揣着一定要在加拿大一定要成功的“加拿大梦 (Canadian Dream)”。之后他前往多伦多并于2002年从约克大学毕业。
侯赛因在大学时期参与了各种社会运动。这引起了在小时候为得到公共住宅入住而费尽心思奔走的过程中认识的当时乔治.史密瑟曼议员(自由党)的注意。史密瑟曼前议员向BBC回忆道,“非常谨慎但却极力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样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侯赛因通过史密瑟曼议员的介绍在帮助安大略省省长道尔顿.麦坚迪做事的过程中认识了政治。侯赛因的熟人玛哈穆德.厄柯德向BBC表示,“侯赛因非常想拥有那些在律师和社会活动家们通过外交渠道很好地宣传困难的社会问题的能力。”侯赛因的“妒忌”成为了他成长的原动力。成为律师以宣传包括难民在内的社会问题的意志延续到了他的法学学习上去。他在2012年终于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在2015年的议会选举中当选为众议员。
加拿大媒体们对侯赛因能如此洒脱地吐露自己的寒酸过去这一点非常关注。虽然一度自己生活的加拿大国内索马里难民村被打上了犯罪巢穴这样的烙印,但他却能毫不犹豫地谈及难民村问题。侯赛因堂堂正正地表明了自己的难民出身,并强调难民也能像自己一样成为成功的加拿大人。他在2015年接受加拿大公营广播CBC的采访中强调说,“我是一名加拿大人。索马里是我引以为傲的遗产,不希望因自己的出身背景而受到限制。”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代表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原告代表梁东(音译,Liang Dong)及其家人,已于20日收到移民部在16日发出的移民签证。至于他要求移民部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有利裁决的动议,以及其它律师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阻止移民部将积案作废,都将在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但集体诉讼(Class Action)能否成案,尚有变数。
李希说,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在法庭裁决后,仅花32天就完成梁东的申请案,值得称许。事实上早在2010年3月10日,移民官审核后给予梁东81分,远高于通过所需的67分,但就此全无下文,直到梁东兴讼并获得胜诉为止。
协议官司 预期9月中有结果
由于移民部在梁东的诉讼中败诉后,拒绝接受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Protocol),让所有参与诉讼者适用法庭的有利裁决,李希于6月29日向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接受该协议。
联邦法官已通知要等到9月4日以后才有时间审理,他预期要到9月中旬才会有结果。不过移民部律师已要求法官将6月14日官司裁定后才加入诉讼的300多人排除在动议适用范围,法官将在9月4日决定是否接受。
李希认为,如果移民部真的相信法庭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接受协议,那他所提动议自会被法官驳回,根本毋须担心有多少人适用该协议,移民部的说法无异于自相矛盾或是自觉理亏。
集体诉讼 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至于其它律师所提挑战作废积案法律的官司,包括集体诉讼在内,主审法官巴恩斯(Justice Barnes)24日与相关律师召开电话会议,移民部律师拒绝将作废积案的执行日期再度延长,移民部原本承诺法案生效90天内,不会将积案作废。
而申请人律师将联合申请禁制令,由法庭命令移民部在诉讼结束前不得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案件作废。法庭将在9月中旬针对禁制令展开聆讯,集体诉讼是否成案,仍有变量。
中新社9月24日电 澳洲移民部23日表示,在澳留学的海外学生不应指望通过兼职工作来维持留学生活,同时移民部提醒海外学生,注意遵守留学生工作签证的限制与要求。
移民部指出,作为留学生签证的一部分,海外学生被允许在澳洲寻求工作,以获得工作经验及提升英语水平。
但移民部同时指出,此类工作所需遵守的限制条件意味着,海外学生不能够以此维持课业及生活。
移民部发言人表示:“大多数海外学生目前被限制每两周共工作40小时,以保证课业正常进行。”发言人续称:“这些限制条件同样能够保证学生不受繁重工作的压力,进而导致其无法成功毕业。”
为确保海外学生明确知晓相关规则,移民部列举如下真实事例:Sally于3周前来到澳洲,而仅在一周内,她便获得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两周后,她正式开始工作。但由于Sally在留学课程尚未开始前就工作,违反了留学生工作签证相关限制。
Abu与妻子Jane通过高等教育产业签证(573)来到澳洲,Jane在一所大学里修读学士学位,而Abu则决定在当地一家会计事务所从事全职工作,但由于573签证要求签证持有者每两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因此,若Abu从事全职工作,那么他将违反573签证工作限制。
目前正在澳洲修读博士学位的Ellen每两周需要在学校接受50小时的课程,而由于他目前持有的研究型签证(574)并没有工作时长限制,因此期望在业余时间工作的他,不会违反任何要求。
但移民部提醒称,Ellen应在确保其博士课程可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再工作。
移民部昨日证实,原本计划将于明年1月2日起实施,各类移民申请随行子女年龄从未满22岁,向下调整至未满19岁的新措施,会延后实施,此消息令不少申请19至22岁子女随行移民的申请者重燃希望。由于中国移民申请人中,不少人是为了子女接受教育,该措施延后实施,对他们帮助甚大。
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提醒民众,明年1月2日起申请送件的中国父母及祖父母申请人,若有计划申请随行子女,则随行子女的年龄只要符合旧规定不满22岁即可。
至于随行子女年龄调低至未满19岁的措施延期实施,是否代表计划生变?勒萨热说,移民新措施在正式生效前,必须经过两个步骤,即先登在《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上,再收集意见,移民部评估意见后,在实施前,会再经过在议会代表总督的官员(Governer in Council)认可,二度登上《加拿大宪报》,才确定生效。
新措施实施日期未定
她表示,移民部现在仍在评估各方的意见,在未完成评估之前,不会报请议会代表总督的官员批准,因此暂时无法知道确切实施日期。
移民律师辛湉王(Steven Meurrens)指出,移民部已在最近发电邮通知移民律师及移民顾问,随行子女年龄调低的新规定将不会在明年1月2日实施,这天也同时是移民部重新开放父母及祖父母移民的日期。
他解释,换言之,本来以为无法申请22岁以下子女的父母申请人,现在可以为子女申请,而那些达22岁或以上,但仍在大学全职就读的子女,也可按照旧规定,随父母申请移民。
他强调,子女年龄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家庭团聚类别的申请,也适用于其他各类别移民申请,例如技术移民、省推荐类移民申请,因此,延后实施对家有19至22岁之间子女的家庭,是大好消息。
移民部调低随行子女年龄至未满19岁的计划,早在今年5月已发布在《加拿大宪报》,较目前22岁以下更为严苛,且取消在学成年子女(在大学就读课程)可随行的规定,除非子女有身心残障问题。
根据统计,2012年以随行子女身分申请移民者有64,757人年龄在19岁以下,约占总数的90%,子女在19至22岁者有7,237人。
移民部当时强调,新规定除了为提升审查效率外,抵加年龄愈小的移民,亦愈容易融入本地社会。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加拿大移民部开放团聚移民的申请》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拿大移民部开放团聚移民申请。团聚移民颇受欢迎,但申请人要确认表格与数据无误、符合标准,否则抢着申请还是会被退件。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日前,加拿大联邦移民部1月2日起,重新开放父母与祖父母团聚移民申请,全球限定5000个名额,但申请条件有显着提高,也将采用新的申请表格。
加拿大移民律师表示,旧的申请门坎是要求申请人过往12个月的收入证明,但新的申请条件则是过往三年的收入证明,因移民部一向都要求检视国税部寄出的“税单”,因此,他估计在新开放的申请日之前,移民部网站会公布新表格,申请人必定要使用最新的申请表格。
加拿大移民律师指出,团聚移民中国大陆移民家庭的欢迎,香港及台湾移民的申请则微乎其微,这与老人们在原居地得到保障程度有关。他还说,不清楚印度或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申请比例,但估计即使门坎提高,仍然很受欢迎。
加拿大移民律师续称说,5000个名额是全球竞争,没有对各个地区限额,因此应尽早申请;然而,先决条件是申请表格与填写数据必定要“准确无误”,也要保证自己的收入有符合要求,如没有税单或收入稍微不足,绝对会被打回票。
加拿大移民律师强调,有些老人的身体也许不好,让申请人担忧是否应该冒险申请?经常听到的问题像是“什么病可以通过?什么病不能通过?”他建议,老人家有小病还是值得试试,如病症的医疗开销会超越同年龄其他民众的平均医疗开销,才会被拒绝申请,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仍值得尝试。
新的团聚移民申请规则对申请人的收入要求提高三成,并须出示过往三年的税单。以一家三口担保两位老人为例,2013年五人家庭的最低收入要求是4万9102元,如要担保成功,按照新标准必须达到6万3832.6元;三年中,每年收入也均须达到担保的最低标准。
加拿大联邦政府将推出“快速移民”(expressentry),承诺在此系统下将大大加快审批进程。移民顾问获悉,为了协助这个进程的顺利展开,日前,加拿大移民部表示将提高对“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申请者的惩罚力度,如将原来两年接受重新申请的期限延长至5年。有业内人士指出,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者被发现提供“虚假陈述”,新例将有权将其驱逐出境。>>>在线咨询
“虚假陈述”
或面临5年的处罚期
加拿大移民部近日宣布实施移民条例中针对“虚假陈述”惩罚的部分,并试用于所有申请的类型,包括各类移民项目、访问签证、学生签证和工签的申请。
据移民顾问获悉,“虚假陈述”,指的是申请人的动机或者其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直接或间接地误导了移民官,其中包括申请者提供的表格资料、支持申请的所有文件、移民官员通过电话或实地调查的发现、面试交谈的发现、从第3方拿到的资料以及隐藏付费代理人。
据介绍,为了打击在境内提供“虚假陈述”的申请者,新例指引移民部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合作,将违规案例直接转移至后者跟进处理,从而能够将查实违规者最终驱逐出境,而5年的处罚期则由离境那天算起。
八个方面易被申请者造假
加拿大移民部列举的在境内申请案例中,发现申请者最容易滥用移民制度的地方有8处:经验类联邦技术工人在“快速移民”系统上登记虚报资料博得加分,骗取移民申请邀请;经验类联邦技术工人申请人的工作经验作假;申请新枫叶卡时虚报在本国居住时间;入籍申请时虚报在本国居住时间;配偶申请造假;假结婚申请移民身分;虚假成绩单申请续学签;付费找人代办申请,但欠缺imm5476表格。
此外,加拿大移民部表示,在为父母祖父母申请担保人时,最易出现的则为收入证明作假。去年,移民部将申请人的收入提高了30%,并追溯回申请前的3年,令很多收入并不高的新移民陷入尴尬的境地,有人不惜用非法向私人公司“买税”的方式“增加”自己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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