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申请需要递交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具体说来,雇主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受益人满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签证所有要求的文件,详细说明受益人将在美国进行的工作职责。除此之外,雇主和受益人还需要分别提供其它的一些证明文件。
申请美国EB-1C签证,由美国公司(雇主)提供的文件资料:
1.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2.联邦雇主识别号码(EIN)申请表((Form SS-4)
3.公司股票凭证
4.办公室租赁合同
5.说明首次投资金额的银行证明或电汇单
6.审计过的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盈利/亏损证明、现金流记录)
7.过去三年的报税单
8.公司报税表(Form 1120)
9.公司季度报告表(Form 941)
10.公司经营范围
11.商业合同、发票、提货单、信用证等
12.银行证明或交易记录
13.带有公司标志、名称和地址的公司专用信纸
14.公司组织结构表,显示员工总数以及受益人的工作职位
15.公司组织形式和招聘计划
16.公司办公室内部和外部的照片,以及公司其它建筑的照片(如果公司宣传资料中已经包括这些内容,则不必单独提供)
17.美国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附属机构的证明文件
申请美国EB-1C签证,受益人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简历
2.学历证明
3.美国公司的海外机构开具的雇佣证明信
4.公司将受益人调任到美国公司的决议文件
5.其它可以证明受益人具有符合高级管理职位相应的能力的文件。
关于美国EB-1C签证的更多政策,
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虽然美国EB-1C需要美国雇主的支持,但不需要申请劳工卡,而且几乎没有绿卡排期的问题,对那些符合条件的人士来说,美国EB-1C不失为一种得到绿卡的捷径。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
美国EB-1C移民必须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当然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一定符合要求。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若以经理名义申请,必须到达以下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高层级的主管等。申请人若以高级主管名义申请,必须到达以下要求: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美国EB-1C移民申请所需文件和申请跨国公司L-1签证时的很相像, 都需要提供有关公司,申请人个人的资料,和职位的说明。重点的是要说明申请人的职位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并且要证明公司运营是正常的,是提供系统的和连续的商品或服务。在移民这条道路上,每个人都想走一走捷径。对于一心想要办理美国移民的朋友来说,没有什么比躲过漫长的排期更有效了。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一下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也是当下美国移民项目当中最流行之一的项目了。那么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它的实力吧!
一、名额多
EB1C每年40000个名额,这么多的名额足够大家申请,甚至有时候配额都用不完的,比起H1B艰难等待抽签的申请流程,申请EB1C的人们是不是要幸福的多呢?
二、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根据移民法EB1C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不必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就可以拿到绿卡了。试想在移民的道路上,有什么比一步到位来的痛快呢?
三、无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EB5移民项目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证明资金来源是一件相当费时费力的工作,通常要耗费几个月时间来办理。EB1C移民项目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四、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移民申请者是基于商业原因申请美国绿卡,即使第一次没有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不会对以后的申请带来影响。申请者可反复申请直到成功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以上四点就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有哪些优势的详细解答,其实EB1C的优势远不止这些,小编就不一一给大家列举了,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话,欢迎点击进入网站了解哦!
由于美国EB5投资移民条件非常苛刻,很多很多人便打算选择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方式。事实上,这种移民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无需排期的等待,最快两年即可拿到绿卡。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不知道的小伙伴就不要错过了!
一、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
1、申请人签署合同,然后律师评估申请人及公司资料,大约1个月
2、申请人注册美国分公司,同时律师准备L1签证材料,大约3个月
3、申请人递交I129申请,这样就能获得L1签证,大约3个月
4、申请人持L1签证登陆美国
5、申请人在美国实际运营大约12个月
6、律师准备EB1C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提前3个月准备配合
7、申请人递交I140、I485,获得永久绿卡。
二、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优势
1、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2、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无投资风险、每年配额多
3、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没有居住要求,在取得绿卡之前,不必常居美国,也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
4、没有排期之忧: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美国移民特快办理通道,只需1.5年左右。
5、一步到位拿绿卡:不同于EB5投资移民,先拿有条件绿卡,再转永久绿卡。而EB1C可直接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
以上便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的全部内容。事实上,美国EB1C申请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没有像其他移民方式那么复杂。如果想要申请美国移民的朋友,就抓紧时间办理吧!
美国移民签证L-1签证实际是是一种临时工作签证,主要用于跨国公司中,把公司高管从海外公司调到美国。 对中国人来说L1是在中国的母公司到美国开设的子公司,并由母公司派出国内有一定技能的高管到美国子公司工作的非移民类的“美国移民签证”。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可申请延期,在延期六个月后申请绿卡,因此,美国L1签证是一种曲线的“美国移民签证”。
申请L-1签证办理时间快,最快15天获批,拿到L1签证后,可立即登陆美国。L1申请,无需资金来源证明,L-1签证时间长,首签1年/3年,首签加延期共计7年,L1的配偶、子女可以享受L2签证,子女在美免费就读公立学校,配偶可以在美国拿到工卡,合法工作。一般美国分公司只要六个月内公司运营良好,雇佣8-10个当地合法员工,即可拿到两年延期签证。 在一年内公司运行正常,达到移民局要求标准,即可申请绿卡,L1及家属转绿卡是第一优先,无需排期,一般两到三年可直接拿到永久绿卡。
L-1申请条件如下:
1.需要在中国或其海外分公司担任主管职位一年到两年。一般的私营企业里,夫妻双方都是高管。
2.中国公司必须是美国公司的母公司,在美国子公司的注册文件中需明确显示。 也可以中国公司是美国公司的子公司,需要派子公司的高管到美国母公司工作。通过第三方控股中美两家公司。 如果公司是家族企业,股份由家人一起拥有。 也能成为中(或海外公司)、美公司之间的合法关系。 申请L1的美国公司可以是:INC丶LLC,也可以是合伙丶信托丶基金等。INC\LLC形式的公司获取L1签证后,之后也满足EB1C转绿卡身份的要求。
美国永居资格取得的条件和流程:
一、取得美国L1签证,申请条件是:
1、中国母公司在美国注册成立分公司
2、提交美国分商业计划书
3、提交中国母公司至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签证申请人在中国母公司至少两年的工资福利记录
5、提交中国母公司在中国的合法注册文件
6、提交中国母公司至少两年的商业票据
7、提交中国母公司往美国分公司至少25万美金的投资证明文件,银行票据
8、提交中国母公司营业场所证明文件
9、申请人护照、婚姻证明、户口本、无犯罪记录,出生公证等
提交以上文件后,经过移民局审查,可通过加快通道在俩个月内获得签证,第一次签发的居留期间为1年;当工作期限短于1年时,以工作期限为准。
二、取得L1签证第一次延期签证,申请条件是:
1、美国分公司营业执照
2、美国分公司劳工保险发票
3、美国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证明文件
4、美国分公司电话网络账单
5、美国分公司财务报表
6、美国分公司每月员工报税文件
7、美国分公司每月银行月结单
8、美国分公司每月商业票据
9、美国分下年度商业计划书
10、提交中国母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1、提交中国母公司最近两年的员工工资福利记录
12、提交中国母公司在中国的最近的合法注册文件
13、提交中国母公司最近两年的商业票据
提交以上文件,并经过移民局审核通过后,可用加速通道在两个月内获取延期签证,第一次延期签证的居留时间为两年,但是以实际留美工作期限期限为准。
三、取得延期签证六个月后转永居条件
1、美国分公司营业执照
2、美国分公司劳工保险发票
3、美国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证明文件
4、美国分公司电话网络账单
5、美国分公司财务报表
6、美国分公司每月员工报税文件
7、美国分公司每月银行月结单
8、美国分公司每月商业票据
9、美国分下年度商业计划书
10、提交中国母公司为申请人转永居身份的申请文件
11、申请人护照、婚姻证明、户口本、无犯罪记录,出生公证等
12、从得到延期签证到转永居身份期间要随时接受移民局到美国分公司检查员工情况、公司文件和经营情况
提交以上文件后,需排期三到六个月(2018年起排期应该已经超过6个月)等待移民局审查处理,文件合格并满足以上条件后等待面谈时间,面谈通过后可在三个月获得永居资格。
备注:提交所有文件都需要有英文翻译,翻译过的文件需要有翻译资质和翻译证明。
美国移民签证L1的风险:一年内无法正常经营美国公司,达不到规定的员工人数要求和每年运营生意的资金流量要求,就无法取得延期,更无法获得绿卡。
通过美国移民签证EB1C、美国L1签证办理绿卡非常难,美国L1签证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中小企业通过L1办理绿卡成功率极低;而美国移民签证EB1C同样只适用于跨国公司。如果没有就职于跨国公司,又不符合美国职业移民的条件,还有哪些办法能移民美国呢?答案是可以通过并购美国公司办理L1再申请绿卡。
通过L-1、EB1C申请绿卡的难点所在:L1: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EB1C: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移民申请,主要适用于为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工作的行政主管丶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申请L1填写的简历与申请B1B2填写的信息以及I-140填写内容不一致会被告欺诈,做假证。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是美国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的一种文件,该文件旨在为其外籍雇员申请永久的移民身份。
通过并购美国公司办理L-1/EB-1C的步骤和流程:
Step 1 选择大型公司进行并购需要查看941表,美国雇主季度联邦税表。美国公司雇员要10人以上,公司成立1年以上,年销售额1000万美元以上。不是资产并购是股份并购。
Step 2 评估并购公司股份价值通过中国的母公司收购。
Step 3 完成收购程序正式签署认购协议并同时签署相关文件;到双方所在政府机关完成相关手续;还需要股票证书确认收购美国公司。
Step 4 收购完成后做出新公司架构表将需要申请L1的人放置在公司架构最高层。申报I-129表和I-907表。I-129表:非移民性质的工作身份申请表,是为到美国来临时工作或做工者申请临时工作身份用的表格。I-907表:指用于提交加速申请的表格,15天快速审理。根据收购公司的规模决定是取得L1签证还是绿卡。公司规模大最好还要开新闻发布会,在网站上公告并将这些递交给移民局。
以上是通过并购美国公司的方式办理美国移民签证EB-1C与美国L1签证的方法,欢迎留言与我们讨论。
尽管目前美国移民政策比较收缩,但是仍然有一些移民项目受到欢迎,比如说是EB1C高管移民。那么,这项移民政策怎么样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不知道的小伙伴就不要错过了!
一、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什么
需要知道的是,美国EB1C 这一签证主要针对的是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移民签证类别。下面,具体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的申请条件。首先,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其次,该公司必须是“跨国”公司,也就是说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是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第三,EB1C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需要提醒的是,连续工作一年是指,申请人在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二、EB1C与EB5投资移民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政策条件,EB1C是小额投资,是可以允许企业老板移民到美国,只要他可以满足上述的要求资格。与之相比, EB5投资移民是百万投资移民。如果符合资格的投资人有适当的计划的话,EB1C也可以得到一个绿卡,而不需要投资百万在一个新的企业里,可以说是投资少,回报高的移民项目。
以上便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的全部内容。相比EB5投资移民来说,美国EB1C确实要容易得多。如果你是跨国公司高管,就不要错过美国EB1C移民了!是专业于移民、留学、置业的上海移民公司。如果你有疑问,欢迎关注我们!我们会您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让您满意!
众所周知,由于EB-5排期的影响,导致EB-1类签证进入了短暂排期时代,其中一部分EB-5的客户为了能够尽早在美国开展工作以及生活,在近两年也开始考虑通过EB-1C获取绿卡。
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是一个专门针对企业内部高级经理以上职位的人调派美国而申请的项目,条件看似简单,只需要申请人必须在过去3年的至少1年中在海外公司担任高管或管理人的职位,并且能够被调派美国继续担任相关职位,而中美公司是合格的关联关系即可。
尽管这一要求看上去并不难,但是这一类型的申请难度却很大。
首先,申请人必须中美关联公司均担任高管职位,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股东或者投资人。不但要阐述申请人的管理职能,也要解释他是如何管理公司的相关业务的。
例如,我们既要证明公司的管理是有层级性的,不但要展现给移民官司看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管理模式,也要展现出申请人是如何管理他的中层员工,而不是仅仅管理最低级的雇员。从而,还要体现出申请人管理的是比较重要的部门,他在这个业务职能和商业运作中要有自主权力,而不仅仅是听命于上级从事普通的日常工作。只有通过多层的管理结构,我们才能有力的证明申请人的管理资质。
另外,公司的持续性经营和实质业务的运作,还要证明给移民局看这个业务是需要在美国雇佣一个高管来进行管理的,而不仅仅是为了开一个空壳公司来申请绿卡。如果业务需求无法证明,那么美国移民局很有可能认定公司业务太小因此不需要管理人才。从而否定申请人的资质和公司资质。
目前,我们在在EB-1C的申请过程中,往往会和L-1联合使用,因为L-1签证是一个非移民签证,它的要求虽然与EB-1C基本相符。但是移民局在审查L-1时相比EB-1C的总体标准有所降低。因此,很多申请人为了实现先去美国的意愿,会通过申请L-1先达到目的,能过在美国成立一家新的子公司或者是收购美国某个已经成形的企业来进行申请。
但是,收购美国现有企业虽然可以拥有已经持续的商业运营条件和现有员工,同时有可能拥有三年的L-1签证,但是收购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无论是对业务的选择和谈判收购金额、股份、运营成本和运营模式,对不了解美国经营环境的人来说都相对复杂。
一般来说,对美国不太熟悉的客户,我们一般建议客人通过新设立公司的模式来申请L-1,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同时申请L-2签证先去美国开始工作和生活,等美国公司成立2-3年后,无论是经营条件还是员工人数,都达到了比较成熟的时候,再申请EB-1C,这样,我们可以在这两三年中通过公司的商业计划的实现和真实的运营业绩来证明美国公司雇佣申请人的需求,哪怕在日益审理严格中也能大大提高了申请人EB-1C获得永久绿卡的成功率。
相对于其它方式去移民美国,如果您没有非常杰出的才能,又经不起漫长的排期等待,想要让孩子尽早享受美国的教育,申请人和配偶同时可以以工作的身份陪伴在孩子身边,通过L-1获得非美工作签证前往美国,待时机成熟再通过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的途径去获得永久绿卡,同时在美国拓展自己的事业,L-1和EB-1C无疑是非常好的移民申请项目。
EB-1C跨国高管移民项目
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C类,称为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签证。
提出EB-1C申请的美国公司必须成立一年以上。美国公司将一名外国关联公司的高管人员调派到美国公司工作,并为其申请绿卡。该高管在海外公司过去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担任高管或经理职位。
EB-1C项目优势:
1、申请条件简单
申请人只需要在提出申请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美国境外的母公司担任高管级职务即可;
2、获批时间短
一步到位,获得永久绿卡;
3、配额充足,无需排期
EB-1C移民签证处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每年配额至少4万个;
4、申请材料简单
无需申请人提供资金证明来源;
5、一人申请,全家来美
申请人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同移民美国;
6、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企业
只要海外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分公司,保持合法公司关系,即可调派高管人员前往;
7、美国身份,全面享受美国公民福利
子女免费就读公立学校,优先进入美国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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