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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投资和美国投资简况

2020-06-12
移民美国条件和好处

一、中国对外投资整体情况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投资流量再创新高,跃居全球第五。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流量)为688.1亿美元,同比增长21.7%,连续九年保持增长势头,年均增速为49.9%。其中非金融类601.8亿美元,同比增长25.9%;金融类86.3亿美元。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11年世界投资报告》,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当年流量的5.2%,位居全球第五,首次超过日本(562.6亿美元)、英国(110.2亿美元)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

(二)投资存量突破3000亿美元,对大洋洲、欧洲存量增幅最大。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简称“存量”)达3172.1亿美元,位居全球第17位。亚洲、拉丁美洲是存量最为集中的地区,分别为2281.4亿美元(占总存量的71.9%)和438.8亿美元(占13.8%),大洋洲、欧洲是存量增幅最大的地区,其中,在大洋洲的直接投资存量为86.1亿美元,是2005年末的13.2倍。对发达国家(地区)的投资存量占中国对外投资存量总额的 9.4%,较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

(三)投资覆盖率进一步扩大,行业多元而聚集度较高。至2010年末,中国在全球178个国家(地区)共有1.6万家境外企业,投资覆盖率达到72.7%,其中对亚洲、非洲地区投资覆盖率分别达90%和85%。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绝大部分投资流向商务服务、金融、批发和零售、采矿、交通运输和制造六大行业,上述行业累计投资存量2801.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8.3%。

(四)并购比重超四成,再投资比重上升。2010年,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297亿美元,同比增长54.7%,占流量总额的43.2%。并购领域涉及采矿、制造、电力生产和供应、专业技术服务和金融等行业。中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当期利润再投资24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48.9%,所占流量比重由上年的28.5%上升到34.9%。

(五)对主要经济体的投资增幅较大,对欧盟投资流量翻番。2010年,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为59.63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对东盟44.05亿美元,同比增长63.2%;对美国13.08亿美元,同比增长44%;对俄罗斯5.68亿美元,同比增长63%;对日本3.38亿美元,同比增长302%。

(六)地方对外投资持续活跃,西部地区增幅最大。2010年,地方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77.5亿美元,同比增长84.8%,为2005年的8.6倍,创下连续8年保持快速增长的记录。浙江、辽宁、山东名列地方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三位。2010年,西部地区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3.8亿美元,增幅高达107.1%,中部地区14.6亿美元,同比下降7.6%,其他地区139.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4%。

二、中国对美投资情况

如前文所述,近三年中国对美投资增长迅速。据中方统计,2008、2009、2010年,中国对美投资金额同比增幅分别达135.7%、96.7%和43.9%。截至2011年上半年,中国对美累计投资53.1亿美元,在美设立企业1600多家,中国对美投资涵盖多个领域,主要集中在制造、批发零售、商务服务、金融、科研/技术服务和地勘等5个行业。

2003—2010年中国对美投资年度金额[11] (单位万美元)

截至2010年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主要行业分布图[12]

按在美中资企业注册地统计,中国企业赴美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利福尼亚州、伊利诺伊州、得克萨斯州、纽约州、特拉华州、密歇根州、马里兰州、佐治亚州、华盛顿州、佛罗里达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新泽西州等地。

三、中国企业对赴美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

(一)中国企业青睐赴美投资

2010年6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13]。该报告显示,对已开展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显示中,美国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首选,有28%的受访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选择赴美投资。在对投资目的地开放程度评价上,受访中国企业对美国投资开放程度的打分为3.42分(满分5分),排名位居第二,仅次于中国香港地区(3.6分)。

(二)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方式

根据中国贸促会上述调查报告,设立销售渠道成为中国企业赴美投资的主要目的和手段,已在美投资的中国企业中有58%采用这一方式进行投资。此外,建立股份制合资企业(16%)、设立全新独资制造公司(10%)也是中国企业采用较多的投资方式,而兼并、收购国外资产(8%)则采用得相对少些。

扩展阅读

美国承诺对中国投资者保持开放的投资环境


据美国投资移民专家介绍,7月10日至11日,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美国华盛顿举行。双方围绕落实两国元首安纳伯格庄园会晤共识、推进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坦诚、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取得重要积极成果。

在经济对话中,双方就事关两国和世界经济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交流。双方承诺促进经济结构改革和可持续、平衡发展。美方承诺增加投资,提高储蓄率,削减赤字,降低债务,致力于实现中期财政可持续性,并高度关注货币政策的外溢性和国际影响。双方将及时与对方讨论重大经济政策。双方承诺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进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倡导多边开发银行强化贷款能力,促进世界经济复苏与增长。

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开展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美方承诺公平对待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中国投资者保持开放的投资环境。美方承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所有的投资审查都仅限于国家安全,而不是经济政策或其他国家政策。

双方重申,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给予中国公平待遇,认真考虑中方关切。美方承诺以合作的方式,向迅速、全面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方向努力。

双方积极评价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的重要作用,同意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双方宣布建立元首特别代表热线。

如果美国能切实履行它所作出的承诺,相信在未来,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会不断增加,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的中国人也会越来越多。

美国近九成签证被中国投资移民者所占


近日,美国国务院(DOS)签证办公室发布了2014财年EB-5签证统计报告。报告数据显示美国2014财年全球共签发10,692张EB-5签证。其中中国大陆获发签证9,128张,占比85.4%,全球排名第一。

随着2014年财年各项数据的发布,美国投资移民在中国移民市场屡屡爆表,今年,中国大陆投资人签证更是遭遇史无前例的“暂缓发放”危机。移民专家表示一方面由于美国经济全面复苏,国内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开始认可EB-5计划;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其它国家移民政策频繁调整,“无路可走”的投资人被分流到了EB-5的“怀抱”。在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关于美国投移民的各种担忧、猜测也纷至沓来……

首当其冲的就是对于美国投资移民EB-5排期的顾虑。依据美国相关法律每个联邦财政年美国向全球发放10,000张EB-5移民签证,以目前美国投资移民签证配额的“僧多粥少”现状,2015美国财政年10,000张签证将很快被提前使用完毕,而美国国务院也预期,EB-5签证排期将会出现在2015年6月左右。届时EB-5申请人需要等待至少2年的时间才能获得美国领事馆签证面试的机会,这无疑将对投资人产生极大影响!在前不久奥巴马宣布的总统行政令中,对投资人最关心的“EB-5年度1万个签证名额是否改成以家庭为单位?”“以往没有用掉的EB-5签证数量是否可以被重新启用?”诸如此类问题也并未给予明确答复。

与排期危机拥有同样关注度的还有近几个月来美国投资移民EB-5即将涨价的传闻。随着近年EB-5申请人数的激增,作为全球含金量最高的美国绿卡,EB-5涨价已是大势所趋。近日更有美国EB-5行业协会IIUSA内部人士透露IIUSA将主动向国会提议,将EB-5投资移民的投资额由目前的50万美元提高至80万美元。移民专家分析,EB-5涨价面纱很可能在2015年9月30日,也就是目前执行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到期日那天揭开。

行内专家建议投资人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当下已进入黄金申请时期,打算进行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人,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尽快选定安全快捷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抢占签证配额。

美国投资移民个人和投资条件


以下内容为收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美国投资移民个人和投资条件。美国EB-5投资移民因其所需资金少、条件宽松、办理时间相对较快,在近年来备受关注。那么,具体的美国投资移民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从投资条件和个人条件两方面来看看吧!

【美国投资移民个人和投资条件--美国投资移民投资条件】

1.投资金额:100万美元或者郊区、高失业率区50万元,并至少创造10个全职工作的机会。

EB-5项目每年给予10,000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其中至少3000个投资名额保留给在郊区或高失业率区的投资者。所谓“郊区”,指大都会或人口总数达两万人的城市以外的城市;所谓高失业率区,指失业率高于全国比率1.5倍的地方。新移民法施行细则并规定,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2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

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投资的新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全职员工至少10名,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职,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新移民法中关于雇用10名全职员工有项很宽的实施细则,即投资签证申请人不必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企业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员工。当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

2.投资指提供资本

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它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它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资本。

3.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

施行细则规定,申请人应以外国经商纪录、个人及公司报税税单,及其它文件,证明所投资金的获得,均属合法,但不必证明该项资金来自国外。投资者不一定必须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资金的来源要“合法“,可以从薪资、花红、继承、投资收益、出售资产或者是“贷款”中提取。贷款经过设计,否则不一定通得过移民局的审查。

4.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新的商业性企业。

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

所谓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A.“新企业”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收买陷于困境的“困难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所谓“困难企业”指企业在被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1/5。

C.投资或注资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

5.投资限制是两年。

即美国投资移民投资申请被批准后,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

美国投资移民与加拿大投资移民不同之处,在于不能一投资就完全不管,所以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商业性企业的经营和雇用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美国投资移民个人和投资条件--美国投资移民个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100万/50万(特区移民方案)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此投资可直接/间接(特区移民方案)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6、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7、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中国富人占美国投资移民的比例大幅上升


由于区域投资中心的建立效果显著,美国投资移民是越办越红火,而中国富人也就成了美国投资移民的主力军。

美国推出的投资移民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有多少人通过这种形式获得了美国绿卡呢?根据美国移民局的统计数据,从2005年至2012年,投资移民的资格申请总数为13795件,其中获批准的为8824件,有2066件未获批准,批准率为81%。在同一时期由临时绿卡转换成永久绿卡的申请有4806件,其中获批准的有2887件,未获批准的有537件,批准率为84%。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开始于1992年,它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92年到1998年,1998年到2003年处于关闭阶段,(2003年美国政府宣布重新开始EB5投资移民);第二个阶段是从2003年底开始至今。2010年以前,美国移民项目进展缓慢,每年申请投资移民的件数不超过2000件。而从2011年起,投资移民项目申请则大增,申请投资移民件数在2011年达到3805件,2012年为4156件。2013年,有6895名中国人获得投资移民签证,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的人数。韩国人占第二位,共364人。美国移民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3年美国颁发的投资移民签证中,中国人占了四分之三以上。

根据统计数据,中国富人无疑成了美国投资移民的主力军。从2006年至2012年,中国投资移民占美国投资移民总数的50%;韩国排在第二位,投资移民占美国投资移民总数的20%。而在2011和2012年这两年,中国富人占美国投资移民的比例大幅上升,占整个投资移民数量的70%。

美国投资移民在中国的发展渐行渐远,愈走弥坚,随着美国移民局对整个移民过程的细节化处理,未来,美国投资移民将步入一个更加稳健发展的阶段。移民选择机构,是你出国的好伴侣让你轻松通行!

美国投资移民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创立一个营利商业性企业,所谓新的商业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1)创立一个全新企业;企业的形式可以多样,如法人公司、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人等

(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值亏损已达到20%的企

(3)扩充已存在企业,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2.投资额要达到一百万美元;在特定的地区中心投资额为50万美元。区域中心:这些特定地区是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即达到全美平均率1.5倍的地区或人口2万以下的乡村;施行细则并规定,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两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

2.为不少于10个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或能在美国合法工作的人创造全职的就业机会。(1)若申请人取得正式绿卡后,因卖掉生意而解雇员工,并不影响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2)饲养牛羊猪等牲畜业项目只要雇佣够四个人即可达标。(3)如果投资一个在过去两年中净资产减值的困难企业,要在随后的至少两年内保住所有的现有雇员的职位。另外在“地区中心”投资的投资者,此条件可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美国投资移民新条件


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签证同学们首先要满足下面的这些条件:

1.将您的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2.、美国移民局收件后二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将在45-60天内收到由美国务院所寄出的文件包,并在领事馆面试日期前填妥此资料。没被批准的申请人则发还其原存放于监管账户的投资本息。

3.、领事馆通知美国投资移民人面试日期,并要求投资人进行健康检查。此阶段申请周期大约一至二个月。

4、领事馆面试,移民官当场告知投资人面试结果。

5、获得签证后180天内,投资人须赴美。(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的新生活。未来二年 中,除需维持每年有半年以上的居住时间外,投资人在此期间可自由进出美国)。

6、投资人于进入美国的21个月后(亦即条件式签证到期的前三个月),递交I-829申请表,请求解除条件。

7、美国投资移民签证条件解除,成为正式之永久居民。再经三年,投资人可选择是否要成为美国公民。

8、五年投资期满,投资人取回5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

大家要是能够满足上面这些条件的话就可以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签证说不定还能够获得美国投资移民绿卡。

美国投资移民条件宽松


移民频道为网友整理的美国投资移民条件宽松,供大家参考学习。

美国投资移民条件宽松

美国一直以来以其发达的高科技、优良的教育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士前去旅游、留学或投资。针对海外投资移民,美国移民法专门设立了EB-5投资移民方案,以及专门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美国“EB-5”对申请人的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不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

“EB-5”投资移民 申请条件宽松

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何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1.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2.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在经政府批准的“地区中心”投资五十万美元。

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一项“地区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资于美国政府核准的“地区中心”,则移民申请的投资额降到五十万美元,并对原移民申请条件“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规定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据悉,经过美国政府严格、繁复的审核,至今共有27家“地区中心”得到批准,美国费城就是其中之一。据侨外移民资深移民顾问介绍,作为一个最快、最简捷的美国投资移民特区,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费城经济特区优越的移民政策吸引了中国地区300余个家庭进行投资,为费城提供了近5000个直接和间接的就业机会,也为费城所在的宾夕法尼亚州创造了极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B-5签证有名额限制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万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三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美国政府规定有条件绿卡的期限是两年。在两年届满的前三个月,投资人可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有条件移民签证的申请。只要此时投资人的投资真实存在,就将获美国移民局的批准成为永久居民。

凡是投资到美国政府特批的“地区中心”的移民,无“移民监”的困扰,可自由进出美国,投资者不用放弃自己本国的生意而亲自经营EB-5投资项目。

选择投资项目如何规避风险?

据资深移民顾问介绍,首先要选择合适的项目。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必须是风险项目,因此客户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必须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程度,并对项目的具体投资内容、周边的投资环境、项目的未来发展前景等做综合分析,尽量避免因项目风险而带来的不良影响,以确保五年后的还款。

其次,要选择可靠的基金和项目开发公司。美国的风险投资项目一般是由特定的基金公司来进行管理和开发的,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好项目的同时也要综合考核这个基金公司的诚信度和它的过往成功经验。如若一个基金公司本身拥有非常良好的风险投资项目操作历史,并拥有投资移民的大量成功案例,则可以去考虑;而对于一些刚成立的基金公司则需要谨慎挑选。

EB-5签证与L-1签证的区别

EB-5投资移民签证:针对一些想投资移民美国的任何国外人士,办理EB-5签证需要至少投资50万美元到指定的项目,申请人不需要做“移民监”,不需要去直接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只需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即可。申请人首先拿到的是两年有条件性绿卡,两年后条件解除后才能拿到永久居留权。

L-1签证:是针对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或企业主,为了方便他们到美国经营公司而对高层管理人员发放的签证,办理该类签证不需要大额投资,但是持该类签证的人员需要在美国营运公司,当美国公司营运满一年后才有资格申请全家永久居留权。

办理L-1签证的时间比办理EB-5签证要快,一般3个月至半年即可赴美;办理L-1签证和EB-5签证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都可以一同前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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