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EB5投资移民条件非常苛刻,很多很多人便打算选择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方式。事实上,这种移民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无需排期的等待,最快两年即可拿到绿卡。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不知道的小伙伴就不要错过了!
一、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
1、申请人签署合同,然后律师评估申请人及公司资料,大约1个月
2、申请人注册美国分公司,同时律师准备L1签证材料,大约3个月
3、申请人递交I129申请,这样就能获得L1签证,大约3个月
4、申请人持L1签证登陆美国
5、申请人在美国实际运营大约12个月
6、律师准备EB1C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提前3个月准备配合
7、申请人递交I140、I485,获得永久绿卡。
二、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优势
1、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2、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无投资风险、每年配额多
3、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没有居住要求,在取得绿卡之前,不必常居美国,也不会影响申请人在中国的事业。
4、没有排期之忧: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是美国移民特快办理通道,只需1.5年左右。
5、一步到位拿绿卡:不同于EB5投资移民,先拿有条件绿卡,再转永久绿卡。而EB1C可直接一步到位拿美国永久绿卡。
以上便是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流程的全部内容。事实上,美国EB1C申请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没有像其他移民方式那么复杂。如果想要申请美国移民的朋友,就抓紧时间办理吧!
美国EB-1C移民是目前办理比较多的美国签证,它的美国移民条件有一定优势,无需办理劳工证,几乎没有排期,但它有一条必须要满足的美国移民条件,即需要一个美国雇主的支持,美国EB-1C移民适用于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介绍美国EB-1C移民有哪些具体的美国移民条件。
美国EB-1C的美国移民条件一: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
此类移民必须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美国EB-1C的美国移民条件二:
美国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若以经理名义申请,必须到达以下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高层级的主管等。
美国EB-1C的美国移民条件三:
申请人若以高级主管名义申请,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美国EB-1C的申请所需文件和申请跨国公司L-1签证时的很相像, 都需要提供有关公司,申请人个人的资料,和职位的说明。重点的是要说明申请人的职位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并且要证明公司运营是正常的,是提供系统的和连续的商品或服务。
如想了解更多美国EB-1的美国移民条件,
提起美国移民,除了投资移民EB5之外,大家谈论最多的就是美国EB1C移民了,相对EB5来说,很多人对于EB1C移民都不是太了解。今天小编为大家全面分析一下EB1C移民的相关政策条件及优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B1C是美国针对跨国公司高管等职场精英而设立的一种移民方式,申请人在申请EB1C移民之前,首先需要获得L1签证,在获得L1签证之后登陆美国经营公司,在公司满足一定条件之后,便可以申请L1签证转为EB1C移民,进而获得美国绿卡。
L1签证实质为工作签证,分为A、B两类,其中A类适用于在跨国公司中担任高级管理、经理或相当于经理级别的行政人员,有效期7年;B类适用于跨国公司聘用的专业人才,有效期为5年。
EB1C移民是一个全家移民项目,在L1签证时期,申请人就可以带配偶和子女到美国生活,享受美国福利和优质教育。相对于美国投资移民的排期问题,EB1C移民名额充足基本没有等待期,并且也没有绿卡过渡期等优势成为了热门的美国移民项目。那么EB1C的申请条件及优点有哪些呢?
一、EB1C申请人需满足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在递交申请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中国公司的经理或高管。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二、对跨国公司的要求:
中国公司经营超过三年,美国公司经营一年,正常运营并良好业绩、财务报表及一定的员工人数。
中国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或所有者权益达1000万,每年营业额2000万左右。
三、EB1C移民的优点有哪些?
1、一步到位,永久绿卡
申请人直接申请美国永久绿卡,无需经过临时绿卡解除条件等步骤,一步到位。
2、要求简单
申请人只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级别职务即可,其他如资金来源、语言、年龄等均无限制。
3、无排期,无需等待
L1签证通过第一优先EB1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排期限制。每年第一优先EB1转绿卡的移民配额在40,000个以上,目前EB1的移民配额基本没有排期,当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以直接进行身份调整获得绿卡,不需要为漫长的绿卡配额排期进行等待。
4、没有劳工证要求
申请人无需办理劳工证,省时省钱又省心。
5、可反复申请直至成功
EB1C是基于商业原因提出的移民申请,不通过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七年内可反复递交申请直至成功拿到美国绿卡。
以上就是美国EB1C移民项目的申请条件是什么?EB1C移民有哪些优点的主要内容。如果大家对美国移民感兴趣的话,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全面详尽的咨询及后续服务。
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申请需要递交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具体说来,雇主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受益人满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签证所有要求的文件,详细说明受益人将在美国进行的工作职责。除此之外,雇主和受益人还需要分别提供其它的一些证明文件。
申请美国EB-1C签证,由美国公司(雇主)提供的文件资料:
1.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2.联邦雇主识别号码(EIN)申请表((Form SS-4)
3.公司股票凭证
4.办公室租赁合同
5.说明首次投资金额的银行证明或电汇单
6.审计过的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盈利/亏损证明、现金流记录)
7.过去三年的报税单
8.公司报税表(Form 1120)
9.公司季度报告表(Form 941)
10.公司经营范围
11.商业合同、发票、提货单、信用证等
12.银行证明或交易记录
13.带有公司标志、名称和地址的公司专用信纸
14.公司组织结构表,显示员工总数以及受益人的工作职位
15.公司组织形式和招聘计划
16.公司办公室内部和外部的照片,以及公司其它建筑的照片(如果公司宣传资料中已经包括这些内容,则不必单独提供)
17.美国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附属机构的证明文件
申请美国EB-1C签证,受益人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简历
2.学历证明
3.美国公司的海外机构开具的雇佣证明信
4.公司将受益人调任到美国公司的决议文件
5.其它可以证明受益人具有符合高级管理职位相应的能力的文件。
关于美国EB-1C签证的更多政策,
一直以来,美国都以多元化而受到移民群体的欢迎,广大的移民群体也为美国的经济繁荣、多元文化的发展贡献了更多的力量。在目前美国所有的移民类别中,美国投资移民是很重要的一个板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EB1C和EB5。
这两大类别的全称分别是跨国企业高管移民和美国投资移民,这两种移民方式都需要申请人在美国当地经营一定的实业,就难免会被放到一起对比,那今天本文将就两种类别的区别为大家做一个对比。
前几年,EB5在美国移民界是一个明星般的存在,也是获取美国身份最便捷的一种方法,但是随着申请人数的增加和案件的不断积压,这一类别的移民出现了排期,并且有逐渐延长的趋势,所以其优势就不再明显,很多人将目光转向了其他方式。
绝大部分的EB5都是通过区域中心投资,在美国,区域中心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对落后的,失业率也相对比较高,在这样的地方投资,风险就陡然增加,并且申请人没有转换投资地区和提出异议的权利。
当下在整个美国,有超过1000个区域中心,但是保持运营状态的只有20几家,绝大多数都是破产和停运的状态。投资项目都是由区域中心提供,原则上区域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应当和项目保持分离,保证第三方独立性,但由于客户在关于项目的所有介绍都是由区域中心和国内中介机构提供,客户无法与项目产生直接联系,所以很难确保信息的真实透明,无法做到眼见为实,即使眼见也难证实。
甚至不排除某些中介、律师和区域中心勾结,利用虚假项目信息欺诈移民客户,例如前段时间被FBI通缉的华人女律师陈丹虹。
一般EB5项目还款周期为递案后5年,由于目前排期长达10年及以上,所以项目资金一次投资之后马上会进入二次投资,之后还有三次投资甚至需要四次投资项目。按照移民局要求,递交EB5的申请表格(I-485表格)时投资款必须处于at risk(在投资状态)。一旦项目破产,所有投资资金不会退还,同时也无法拿到绿卡。
而EB1C相对可靠很多,每年美国移民局给EB1类的名额是40040个,从人群判断,EB1C高管移民占其中大多数,全球各个国家都有人以此方式移民美国,尤以中国人、印度人居多。
第一是耗时短,客户能在短时间内获得美国长期工作居住的资格。收购类EB-1C项目在两年半左右就能获得永久的绿卡。
第二是投资风险更小,客户可以投资美国的一个合适的企业,能自行监督并管理企业。而且投资的时间比较短,拿到绿卡半年后可以把股份转卖套现。投资可控,没有不靠谱的第三方有控股权。
能否选择对的项目将影响是否能成功登陆美国。在选择美国项目之前,一定要做多方面的考察和咨询,根据自身定制最优移民方案,以保顺利拿到美国绿卡。
究竟是通过美国投资移民还是跨国公司高管移民,选择权依然是把握在申请者自己的手里,如果可以通过EB1C,最好先尝试这一途径,因为从各个方面来看,获签的成功率都相对大一些。
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虽然美国EB-1C需要美国雇主的支持,但不需要申请劳工卡,而且几乎没有绿卡排期的问题,对那些符合条件的人士来说,美国EB-1C不失为一种得到绿卡的捷径。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
美国EB-1C移民必须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当然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一定符合要求。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若以经理名义申请,必须到达以下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高层级的主管等。申请人若以高级主管名义申请,必须到达以下要求: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美国EB-1C移民申请所需文件和申请跨国公司L-1签证时的很相像, 都需要提供有关公司,申请人个人的资料,和职位的说明。重点的是要说明申请人的职位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并且要证明公司运营是正常的,是提供系统的和连续的商品或服务。1、子公司的雇员的税单,你说有两种:1099?W-2?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呢?
1099 和 W-2 的区别是,1个人可以同时候有2-3份1099, 但是不可以同时候有2-3份W-2. W-2是固定员工。在待遇上会有所不同。1099是外包的特约钟点工,那当然,一个人搞超出3份1099也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嘛。2者都是合格的劳务资格。100%肯定会有的。
2、如果客户自身条件没有达到办理EB-1C的硬性条件,比如:公司目前只运作了一年,有没有一个灵活的机制可以申请EB-1C,或者是,如果办理B-1/B-2先出去,在那边帮忙找公司来运作这个事情?
EB-1C 的法律基础是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更精准的说,是要想办法证明你这个人是那么的杰出,公司是如此的需要你,因为你的位置不可取代。
因此,你如果说办理B1/B2过来,你没有L-1 你就无法在美国的土地上打工。你可想像,一个没有在美国土地打过工的人,又没有中国母公司的人,那如何证明母子公司还有就是你的重要性呢?基本上很难。
如果说,客户在中国有个母公司。来美国收购一家公司。这个时候他是股东。1年后,后续可以转身份。当然,理论上你6个月就可以那么申请,但是胜算不大。好的律师都不看好,也不大会接受你的案子,因为失败的概率太大了,然后就影响到律师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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