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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基本条件介绍

2020-03-06
爱尔兰移民基本条件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加拿大移民基本条件介绍》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有的加拿大移民申请者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合法身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或者最近10年内无犯罪记录),对于某些职业能够通过安全检查。同时对于各类移民来说还要符合该移民规定的移民申请条件。

加拿大技术移民条件

对于技术移民,很显然申请者需要具有某些加拿大需要的技能,能够为加拿大的社会和经济做出贡献。他们需要具有一定的学历(专科以上),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英语和/或法语能力能够进行基本的沟通。详细的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条件可以参见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条件 、魁北克技术移民申请条件 。同时加拿大各省都有自己的省提名技术移民,省提名技术移民申请条件参见 加拿大省提名技术移民(PNP

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

加拿大投资移民条件

对于投资移民,首先要有资本,同时要能够证明这些资产的合法来源,同时需要进行投资。加拿大各省都有自己的省提名投资移民项目,具体的移民申请条件参见 加拿大投资移民

The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加拿大经济类移民,一般都有一个评分标准,对于联邦技术移民现在的总分是 100 分,通过分数是 67 分。对于以前不够 67

分能够成功移民的案例很多,不过现在来说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不断紧缩,随着08年技术移民配额不断减少,不够及格分的申请者很难成功申请。

加拿大婚姻移民条件

婚姻移民也就是常说的夫妻团聚移民,夫妻团聚移民申请条件最核心的问题是证明你们是真正结婚并且结婚的目的不是为了移民,另一点就是担保人要有一定的经济担保能力,对申请者一方只要满足上边FLY提到的移民必备条件就可以了。

加拿大亲属移民条件

亲属移民也就是常说的加拿大家庭担保移民中的父母团聚移民和子女团聚移民,亲属移民申请条件的关键问题就是担保方也就是子女一方在加拿大的担保能力,如果没有较强的担保能力很难担保父母移民。同时如果申请人有近亲在加拿大,可以申请该近亲所在省份的省提名家庭类移民,具体的申请条件及担保条件请参考具体类别,例如

艾伯塔省家庭类移民担保条件(Sponsor Eligibility) , 艾伯塔省提名家庭担保移民申请条件(Candidate Eligibility) 。

加拿大吸收移民是希望通过移民来加拿大定居的人民能够世世代代在加拿大定居并为加拿大的经济、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做出恭献。所以对于吸收移民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加拿大政府还是会谨慎对待的,并因此在移民法中详细规定了移民申请的条件和移民审批的标准。加拿大移民申请条件是与这些移民目的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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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移民:入籍基本条件介绍


以下内容为收集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德国移民入籍基本条件介绍。现在又越来越多的人想移民去德国生活,那么对于移民德国的要求你们知道吗,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申请者条件:

1、具有在联邦德国生活、居住的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 或 Aufenthaltserlaubnis)2、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3、在联邦德国的生活来源不依靠社会救济和失业补助。

4、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

5、没有犯罪记录。

6、在德国有住处。

7、承认联邦德国基本法。

8、同意退出至今拥有的原国籍。

对一个多年生活在德国的外国人,既便已符合入籍德国的基本条件,也不会被自动地归化成德国籍,也没有义务必须加入德国籍。如果一个外国人希望继续生活在德国,并享有同德国人一样的权力和义务,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必须自己主动提出申请加入德国籍,才能成为德国人。

新的入籍法对在德国出生的孩子有了新规定:

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德国出生的外国人孩子从出生之日起自动成为德国籍,先决条件是:

1、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2、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拥有德国永久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或至少3年来已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证(unbefris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

尽管有了此自动成为德国籍的新规定,但新入籍法做得还是很有逻辑性的。比如我出生在德国,但我并不希望被自动成为德国籍,而继续我父母一方的原国籍,你不可以强迫我成为德国籍。

新入籍法增加了补充规定:

该新出生孩子在未成年时,具有双重国籍。当该孩子成年后,在18岁到23岁之间,由其自己对拥有哪个国籍做出选择,选择了其一后,必须退出其二,不再拥有双重国籍。

德国移民入籍基本条件介绍


为大家整理的《德国移民入籍基本条件介绍》,供大家参考。

德国移民入籍基本条件介绍。现在又越来越多的人想移民去德国生活,那么对于移民德国的要求你们知道吗,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申请者条件:

1、具有在联邦德国生活、居住的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 或 Aufenthaltserlaubnis)2、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3、在联邦德国的生活来源不依靠社会救济和失业补助。

4、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

5、没有犯罪记录。

6、在德国有住处。

7、承认联邦德国基本法。

8、同意退出至今拥有的原国籍。

对一个多年生活在德国的外国人,既便已符合入籍德国的基本条件,也不会被自动地归化成德国籍,也没有义务必须加入德国籍。如果一个外国人希望继续生活在德国,并享有同德国人一样的权力和义务,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必须自己主动提出申请加入德国籍,才能成为德国人。

新的入籍法对在德国出生的孩子有了新规定:

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德国出生的外国人孩子从出生之日起自动成为德国籍,先决条件是:

1、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

2、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拥有德国永久居留许可证(Aufenthaltsberechtigung),或至少3年来已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证(unbefris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

尽管有了此自动成为德国籍的新规定,但新入籍法做得还是很有逻辑性的。比如我出生在德国,但我并不希望被自动成为德国籍,而继续我父母一方的原国籍,你不可以强迫我成为德国籍。

新入籍法增加了补充规定:

该新出生孩子在未成年时,具有双重国籍。当该孩子成年后,在18岁到23岁之间,由其自己对拥有哪个国籍做出选择,选择了其一后,必须退出其二,不再拥有双重国籍。

美国技术移民申请基本条件介绍


为了给大家看见更多关于美国移民的最新新闻, 特别为大家整理了《美国技术移民申请基本条件介绍》这篇文章,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看后能够有更好的了解!!美国技术移民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解。对于赴美国技术移民的申请人来说,您对于美国技术移民申请的条件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美国技术移民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解

1、有至少连续一年的全职工作, 或等同于一年全职工作的连续 兼职 工作;

2、工作经验必须是在美国全国职业分类( NOC )技能类型 0 (管理工作), A (专业工作) 或 B (技术工作和熟练的贸易) 类型中的

3、美国技术移民 申请者者必须在最近的10年内工作过(一年以上)。

4、美国技术 移民 申请者要通过品行审查,不能对美国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主要是通过 无犯罪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证明。

5、美国 技术移民 申请者要符合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检查那些对美国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威胁,比如艾滋病、性病、重大高位传染性疾病等。还有那些对美国政府造成较大财政负担的疾病,比如严重的肾病,心脏病等。

6、资金方面美国联邦政府要求 技术移民 申请者应该有一定的财政自足能力,能够维持整个家庭在美国半年到一年的生活支出。

申请加拿大移民签证的基本条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申请加拿大移民签证的基本条件》文章,供大家学习参考!

从2011年12月1日起,加拿大驻各国的签证办事处开始接受父母和祖父母来加团圆“超级签证”的申请。该类签证适用于加国居民或公民处在移民申请签证审批轮候期的申请人的父母和祖父母,有效时间可长达10年,获签者每次留加时间最长24个月,且在此期间不必更新签证。

网()介绍每年都收到超过4万至5万份新的家庭团圆申请,现时移民部积存了超过16.5万份申请,致使目前该种别审批的等候时间达到7年,一方面暂停接受父母或祖父母受担保来加团圆移民的新申请,一方面推出“超级签证”,让处于团圆移民申请轮候期的父母或祖父母,与居住在加拿大的家人有更长时间相聚,而又不用负担他们的利益。另外,2012年,加拿大还将大增父母或祖父母永久居民人数,增至25000人,这将是近20年来接纳父母或祖父母担保移民最多的人数。

海外教育同盟专题(zt/immi/)申请超级签证的基本条件

申请加拿大“超级签证”,需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1、父母和祖父母需经过体检。超级签证体检合格的要求,与现行的探亲和移民签证相同,加国政府不会接受已经患有严重疾病的申请人来加。

2、居住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孙子女要达到最低收入要求,并对申请赴加父母或祖父母做出财务支持承诺,对担保人最基本的收入要求,个人年收入最少在1.7万元人民币以上。

3、必需提供已经购买加拿大境内有效的私人保险的证实。

另外,超级签证收费150元,获签者每两年须出境重办入境手续,届时要提供新的保险证实。

超级签证8周内签发

一般情况下,加拿大签证部门在收到申请者完美申请资料后,可在8个星期内发签证,不过加拿大移民部估计将会有数千人申请“超级签证”,签证推出初期可能会因大批申请涌入而影响获批时间。此外,超级签证属于临时居留签证,父母或祖父母持超级签证在加拿大居住期间仅是临时居留,因此一旦他们获批成为永久居民,此前在加逗留的两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并不能累计计算在申请公民身份时所需的居留时间。

须要了解的是,“超级签证”只是加拿大移民部“加快家庭团圆移民计划”第一阶段的一项措施。新设计的父母和祖父母团圆计划,将会作为第二阶段的“加快家庭团圆移民计划”于两年内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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