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不愧是世界上最尊重人权的国家之一,从11月28日起,有家庭暴力记录者申请澳洲移民签证将被要求更多条件,担保他人也容易被拒签。
据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报道,澳大利亚联邦国会已通过修改移民法例,收紧配偶签证申请程序,曾施以家庭暴力者申请签证,或担保外国配偶来澳大利亚,将更难通过移民局的审核。
这议案两年前已提交国会,直至11月28日才通过参议院。现在的制度下,所有签证申请者均必须通过品格审查,但只有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申请中,签证担保人才须提交良民证。
新法例下,家庭暴力犯罪记录者申请配偶签证的条件增加,申请被拒绝的机会增加;同时,确保申请者清楚担保人过往的家暴犯罪记录。
澳大利亚内政部长达顿(Peter Dutton)在2016年提出这项修正案时说,政府明确表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接受家庭暴力。
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父母来澳,所有医疗负担有其子女偿还。
此外,11月28日,澳大利亚政府另一项父母签证的修正案亦获通过,以确保随子女一同移民的父母,不会给澳大利亚的医疗保健系统带来额外负担。经父母签证途径来澳者,但没有能力自行支付医疗费者,其累积的债务将由担保他们的澳洲移民子女偿还。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联邦参议院财政常设委员会(The Standing Senate Committee on National Finance)26日对以“一刀切”取消海外技术移民旧案的《C-38法案》进行二读审议。面对高院法官判对移民部不利的判决。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首度明确表示,目前他正委托移民部的法律顾问,再研究法院的裁定。不过,这完全不影响国会通过《C-38法案》,近日将公布正式响应。他强调,相信仅有部分人的申请案,移民部会按照法院要求审理,但其它后来加入诉讼的申请人,将无法比照办理。
多伦多律师李希(Tim Leahy)代表900个被“一刀切”的移民申请人,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法院早前裁定,移民部有责任处理所有根据法例提出的移民申请,不能够因为时间上延迟造成积压,而把申请作废。康尼表示,李希案件的裁决,法官已清楚表明,只要国会立法有明确指示,移民部将有权“一刀切”取消2008年2月27日前申请的旧案。他有信心能打赢官司,仅能对申请人说抱歉。
他说,被联邦“一刀切”的技术移民申请者,其实可根据其它类别重新申请,速度会更快。他说:“不到半年,即可申请通过,不须要再等七、八年。”
多伦多移民兼人权律师沃尔德曼(Lorne Waldman)则批评,移民部违反普通法的公平原则,通过《C-38法案》取消28万个申请人的资格,是政府率先违法。他表示:“这些人都已支付申请费,并且依法等候多时,这对他们不公平。”
沃尔德曼表示,他已接受近5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委托,一旦《C-38法案》通过,立刻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颁发禁制令。
温哥华律师王仁铎也表示,《C-38法案》立法字眼漏洞很多,他将代表150个中国大陆和香港申请人提出诉讼,除要求移民部继续审理外,或会控告《C-38法案》违宪。王仁铎说,《C-38法案》的87.3(1)条文规定“移民部长的指令可以追溯以前申请的旧案”,这根本违反普通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法治原则。不过,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对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这些诉讼成功机会渺茫,因为《C-38法案》的87.4(2)条文清楚写明,“2012年3月29日以后,法院的判决将对‘一刀切’的案子没有约束力。”李克伦强调,联邦法官就李希提出的诉讼案时裁决,有关议案还没有在国会获得通过,法庭不能在其通过前插手。
据新西兰天维网报道,24日,一份新的移民法案在国会通过一读。依照该法案规定,为了更好地杜绝移民剥削状况,移民局工作人员将获得与警察一样的权利——在无需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居民家中。然而,这一法令,却遭到了律师和民权团体的质疑。
援引NZ Herald消息,此前不断爆出的雇主克扣留学生和临时签证持有者薪酬、向员工开出虚假承诺以进行剥削、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强迫员工卖淫的事件,令政府将目光投向了广泛存在的移民劳工被剥削问题。
依照现行的移民法,拥有合法身份的移民在工作时被剥削,将可以得到移民法案的保护,然而,移民法的保护范围,却并不包含那些并不具备合法工作许可的移民。而如今,移民法案修正案(The Immigration Amendment Bill)则将矛头对准了这些“无良雇主”,持有暂时性签证的员工也被纳入到法律保护范围内,此外,有关部门将对涉嫌剥削员工的雇主和企业主予以重罚,而本身也是移民的无良老板,甚至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作为改革的一部分,新西兰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也将被赋予更大的权利,以更好地杜绝员工遭盘剥的状况。在新法案的规定下,新西兰移民局工作人员将有权在无搜查令的状况下进入居民家中——不过,只有在有理由相信有受剥削的移民劳工被困于此的情况下,他们才能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而且,在进入民宅之后,移民局工作人员仅具有开出驱逐通知的权利。
如果这一法案得以通过,移民局工作人员将得以“绕过”警方,直接申请并执行搜查令。此外,他们还可以在无需搜查令的状况下在雇主的工作场所搜寻雇员或是相关文件,并能够强制要求老板或员工回答问题。
该法案还明确规定,移民局工作人员的这一权利,将不仅仅限于营业和工作场所,还同样适用于居民住宅。
对此,Law Society发言人Rodney Harrison表示,这一法案的变更与人权法案的相关规定互相抵触,特别是有违“拒绝接受无理由搜查的权利”和“保持沉默的权利”。
他认为,权利的“扩张”必须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能实施,而且这些“特定情况”,需要被明确定义。
对此,移民部长Michael Woodhouse说,这份法案旨在让当局具有更大的实权,以更有效地执行移民法案的相关规定。而据司法部分析判断,这一法案与人权法案并无冲突。
目前,这份法案已经成功通过一读。尽管工党和绿党对该法案是否有违人权仍存疑虑,但除Mana党外,所有党派都为其投下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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