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侨网消息,由于加拿大近日有传言,指加移民部放宽规定,让换领枫叶卡的人,只要持收条便可出入境,加拿大移民部发言人沙德伊夫林于近日重申,到目前为止,永久居民申请换领枫叶卡时,需要缴回旧卡,同时必须等到新卡发出,申请人才能凭卡出国,再凭卡入境的措施没有改变。
移民部一再提醒枫叶卡持有人,若有出国远行计划,又遇枫叶卡到期,必须早作安排,给予自己充裕时间,以免临出国时还未取得新卡,影响回来的计划。
发言人表示,目前移民部确实是在检讨是否有其它更合理的办法,取代现行的换卡规定,不过到目前为止并无定论,所以申请人必须沿用旧规定,亦即换卡时需缴回旧卡,等待新卡发出才出国。
早前加拿大移民部公布,枫叶卡换卡所需时间平均为57天,超过8周,有些数据不全的申请人,可能要等更久。
近日有消息传出,称移民部已改变规定,让等待换领枫叶卡的申请人,一样可以出国,新做法是申请人在递出申请时,移民部会给申请人一张申请收据,里面会有申请号码,凭这一收据,永久居民仍可出国,且凭收据即可在回国时入境。
枫叶卡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证,因卡上印有红色枫叶而得名。枫叶卡主要用于出入境管理,本国永久居民出国旅游,返回加拿大时必须向边检人员出示这种证件才能获准入境。卡片上有激光印刻之照片与签名,并载有持卡人之外表特征,如性别、身高与眼睛颜色等,内含永久居民身份确认所需之所有数据。
枫叶卡有效期为五年。枫叶卡申请必须在加国境内提出,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位居住于加国境内之保证人,该保证人必须为加拿大公民,且已认识申请人达两年以上,此保证人职业可以是:
1、专业会计师;2、脊椎指压治疗师;3、宣誓官;4、牙医;5、医师;6、礼仪师;7、太平绅士或法官;8、律师;9、金融机构经理;10、省议会议员;11、国会议员;12、市政府书记;13、公证人;14、联邦或省政府部会官员;15、大使馆、领事馆或高级专员公署官员;16、牧师;17、药剂师;18、警官;19、邮政局长;20、专业工程师;21、社工;22、中小学或大学教师;23、兽医。
不管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到期后申请第二张,枫叶卡均须通过“居留测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坐移民监”,凡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者均须在任一个五年期间履行居住义务达730天以上,除五年期间在加拿大境内实际累积居住天数达730天以上外,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
(a) 随同持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家庭成员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b) 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
(c) 持有永久居留权之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任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该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居留在境外;
(d) 曾持有返加证。
很多移民澳洲的客户,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永居签证,但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暂时离开澳洲。三五年一晃而过,突然发现自己在过去的五年里没在澳洲住满两年。甚至,有人已经连续离开澳洲超过5年,那可怎么办?
不用担心,本文为大家讲解一下,办理海外移民后,当持有澳洲永久居民签证,没有完成居住要求,那就可以申请155/157签证,就是永久回头签证。
澳洲的永居是否会过期?是的,会过期的,如不及时办理续签,那就会永久的过期。
首先,当你得到了永居签证,你就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无限期的居住下去。同时,永居签证的批签信上都会有一栏叫做“此日期后不得入境(Must notarrive after date)”,这个日期距离批签日(之后)正好整整五年。这意味着,您的永居签证代表着五年的澳洲出入权。
所以,当五年到期后,如果你想继续自由的进出澳洲,你就必须申请155/157签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续签PR”了。
我们常说的“PR续签”,其实就是155/157签证(RRV)!这类签证本质上就是永居签证,让你可以在澳洲永久居住。只是他们的期限分为5年,1年,和三个月。移民局批给你哪一种居民返程签证,取决于你在澳洲的居住情况、与澳洲的关联,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长短和理由等因素。
怎么申请155签证?
情况一:
五年内在澳洲住满两年,就可以直接申请155,为期五年的签证。
情况二:
过去五年没有住满两年,或者连续离境超过5年的申请者,只要可以证明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就有机会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情况三:
连续离境超过十年及以上,则不太可能续签PR。
以上基本涵盖了大部分的情况,当然有特殊情况,比如没有住满5年,虽然与澳洲没有实质性的联系了,不过可以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离开澳洲的理由,可以申请157为期三个月的签证。
续签的事情千万不要麻痹大意,如今澳洲移民难度不断增加,澳洲永居身份来之不易。所以在澳洲永居到期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与澳洲有实质性联系的材料,或者是离开澳洲的合理理由等,这样在澳洲移民签证到期的时候可以尽快续签,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近日,加拿大前联邦政府公民及移民部长认为﹐外国孕妇掩饰来加产子的动机﹐以旅游签证来到加拿大后﹐再生下双非婴﹐以便为婴儿取得加拿大国籍﹐实属诈骗行为﹐理应杜绝。但对于联邦保守党在早前的党大会中通过议案,透过修改国籍法﹐取消在加拿大出生就能获得公民资格的权利的做法﹐则有所保留。
据加拿大统计局(StatisticsCanada)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有313名双非婴诞生﹐同年的出生人数则为383,315人﹔但卑诗省列治文医院(RichmondHospital)提供的数字则完全不一样。单在2016至17年﹐便有383名双非婴在该院诞生﹐占全院出生率17.2%﹔至去年﹐这比例更升至22.2%(469人)。双非婴的孕妇大部分为华人。
卑诗医院22.2%属双非婴
前联邦公民及移民部总监格里菲(AndrewGriffith)承认﹐双非婴问题的确占用了地方医院的资源﹐但他仍质疑保守党建议修改法例的可行性。
他说﹕“我不愿看见双非婴的问题发生﹐但从实际出发﹐透过修改国籍法来遏止双非婴问题﹐令人有杀鸡用牛刀之感。”
格里菲指出﹐前联邦保守党政府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JasonKenney)亦曾试图修订政策来对付双非婴问题﹐但 * 后发觉双非婴个案不算多﹐却为负责签发出生证明的省政府带来沉重负担。他认为﹐既然双非问题不算严重﹐又何必要劳师动众。
他反而建议尝试用其他方法来解决问题﹐如医院向非加人的住院者收取更高的订金﹐分担医疗开支﹔赋予加拿大边境局官员权力﹐如怀疑怀孕旅客到加国产子﹐可拒绝她们入境﹔立例禁止或管制接待双非孕妇的月子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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