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移民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子女的教育问题应该是首当其冲,一旦子女打算在美国定居生活,那么父母就会考虑移民过去,那么美国绿卡申请父母移民是否可以呢?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 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 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在《美国绿卡持有人申请入籍要求,美国移民监要多久?(上)》文章中,我们介绍了美国绿卡持有人申请美国入籍的要求,以及移民监的时间计算案例,接下来我们继续介绍。
4. 外派人员:如果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曾经在美国连续居住满365天以上,也就是中间都没有离开过美国; 而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工作,并且需要被调派到海外分公司任职超过1年以上者,则申请人可以申请N-470。N-470获批后,申请人被调派至海外工作的时间都可以计算入5年累计居住期。 5. 对于离美超过1年以上者,中断其连续居住计算的规定,不适用于调派境外的美国军人或为政府工作的人员。 除了连续5年的居住期要求外,另一个居住条件的要求是上面第4点的 “在申请时, 必须要在同一州或同一个移民局管辖区内, 居住满至少三个月以上” 。 这里的居住(live)不像第3点要求是要身体待在美国,而是从申请人在美国建立居住地开始计算。例如: 1. A申请人在2013年4月18日获得绿卡,并满足在美国连续居住5年的要求(5年内居住超过30个月),A申请人最早可以在2018年1月18日可递交N-400 (2018年4月18日前90天申请); 但是由于A申请人在2017年12月1日从西雅图(华盛顿州)搬家到洛杉矶(加州),因此申请人必须要在加州住满3个月后,也就是2018年3月1日以后才能够递交N-400申请。 2. B申请人已经拿到绿卡20多年了,2014年7月退休后才想申请公民,他一直住在加州。B申请人退休后到世界各地旅游,一半的时间在美国,一半的时间在旅行。 由于在他2016年之前一直居住在美国,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4年中,有1180天在美国,并没有任何的旅行超过6个月。他的最后一次旅行是2018年1 月15日至2018年4月28日, 超过了3个月。由于过去5年内B申请人都住在洛杉矶自家中,所以他在2018年4月28日回到美国后,可立即递交N-400申请。因为这3个月的要求是从第一次建立该居住地的事实开始计算。
对于居住地的佐证材料,可提供个人税单,水电帐单,各式含有地址的文件(房产证,租约,保险单)等等。而移民局对于绿卡持有者变更地址,要求绿卡持有者要上移民局 网站填写AR-11表格,都是证据材料。 在满足以上资格后,申请人可向移民局提供归化入籍申请。然而递出申请后,申请人可以离开美国吗? 可以的。但是一直到面试前都要满足居住期的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离境, 会影响到案件审理的速度。在递交N-400申请后, 移民局会调出申请人的出入境纪录, 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信息, 尤其对于只超过30个月(913天) 一点的申请人计算居住天数, 例如C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在离开美国713天, 在递交申请后又离境两次, 分别是63天和85天, 在面试时, 移民官会要求申请人更新各项讯息, 包过出入境纪录, 而重新计算离美日, 会延长审查时间数周至数个月。所以建议申请人尽量不要长时间离境。 面试后至宣誓前, 可以离开美国吗? 同样的, 离境可能影响到申请人的申请。在宣誓报到时必须缴交一份问卷, 同样地需要更新申请人从面试到宣誓期间的信息状态, 包括期间有没有违法, 或是离境等等。移民官如果认为您的离境或违法行为可能影响您的宣誓资格的话, 可以当场要求您回去等待, 等移民局查清楚后才能再安排宣誓。申请人直到宣誓并收到入籍证书,入籍美国公民的程序才算正式完成。
美国移民监要求严格,如有模糊地带,还需咨询美国移民律师确认。
美国绿卡的持有者几乎都会想到这一个问题:如何"归化美国籍"(N-400申请), 和归化美国籍有什么好处? 归化美国籍的最大好处就是持有美国护照旅游, 不受绿卡不能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的美国移民监限制 (除非申请了回美证), 享有美国福利, 等等。但是申请归化入籍的条件是什么呢?
以下为您解析如何入籍申请:
首先, 入籍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的8个基本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如未满18岁, 可随父母的入籍申请, 自动取得美国籍。
2. 必须拥有美国绿卡5年以上; 结婚绿卡则是满三年后可以申请; 可以在满足时间前的90天内提出申请。
3. 从申请日往回推算的五年内, 必须要在美国境内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t)超过30个月。
4. 在申请时, 必须要在同一州或同一个移民局管辖区内, 居住满至少三个月以上。
5. 必须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6. 对美国宪法原则和理想的认同。
7. 具备了对美国历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识,以及基本英语阅读丶书写丶说话和理解的能力。
8. 向美国宣誓效忠。
以上的第3点和第4点,对于常常出国的申请人,可是个对着护照数日子的大问题了。
一般情况下,绿卡持有者不能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不超过6个月的离境都不影响5年永久居住期的计算,但是当超过6个月时,会有以下几种状况:
1. 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未满1年(364日以内,不含365日):有可能中断5年居住期的计算。除非申请人必须提交材料证明申请人具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愿与事实,材料包含:个人税表申报美国居民税,美国雇主信件,美国房产证明,还有各类帐单可以证明居住地址。并且在美国境外时间,申请人不能为海外雇主工作。然后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作证材料的话,移民局会认为申请人中断了5年连续居住期,而予以以拒绝申请。
案例1:甲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工作几年后,申请留职停薪,返回母国照顾生病的父母9个月后再回美国,甲申请人离美之前需要申请回美证(再入境许可)才 不会影响她的绿卡资格,在申请归化时,必须提交美国雇主信证明留职停薪,以及所有证明申请人的美国居住事实,并且与美国有强烈连结的佐证材料。
案例2:乙申请人在美国美国大学教书几年后,学校给予休假1年。乙申请人在这一年内于欧洲的某研究机构担任访问学者10个月,持回美证返回美国。乙申请人递交了个人税表,大学休假信件,欧洲研究机构邀请函(无薪访问学者),个人在美国的财产(住房和银行存款),移民局核准了他的N-400申请。
2. 离开美国1年(含365日)或1年以上:中止了5年居住期的计算,必须从返回美国的那一天重新计算5年居住期。
3. 离美后,在2年内回到美国,离开美国的部分时间可以计算为居住期。也就是离开美国时间的最后364天(1年少一天)可以计算成为累计的居住日。
案例3:丙申请人在2010年1月1日成为美国绿卡持有人,他在美国居住3年后,返回母国1年3个月照顾生病的母亲,在离美前申请了回美证维持他的绿卡身分。丙申请人在2014年4月1日持回美证返回美国。那么乙申请人最快可以在2018年4月2日递交N-400归化入籍申请。
在下篇中我们将继续介绍美国移民监计算时间的案例。
美国移民监是指美国移民限制,简单的来讲,就是针对有美国绿卡的人,每180天就必须登陆美国一次,5年内居住3年即可申请美国国籍,即所谓美国移民监。那么,美国移民监是否严格呢?
对于很多人来说,如果你移民成功后,可能“移民监”就变成了一个最头疼的事情。不仅美国,澳洲、加拿大等国都无法逃脱移民监的束缚,只不过有的宽松,有的严苛而已。那么,美国移民监的具体条件是否严格呢?如果你想在完成投资后,可以获得美国绿卡。绿卡持有人只需要每半年入境美国一次,登录后就没有什么限制时间了。很多绿卡持有人半年去美国旅游一次即可。当你获得美国绿卡后,每年只需要一次入境就可保留绿卡资格,对于申请人来说,是非常容易达到的一个要求。如果你想申请入籍,需要满足5年内居住2年半,按照移民法的规定,申请人居留在美国的时间,至少需要有2年时间以上居住在美国。如果你在一年内离开美国超过半年以上,其余的时间不算在2年要求里。如果你在1年之间离境,就不算一年。如果你离开美国没有超过6个月,除了犯罪等原因,绿卡持有人再次进入美国,移民官将会对你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边境官建议绿卡持有人签署I-407表格,就代表希望你自动放弃绿卡资格。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美国移民监还是比较宽松的,但不像加拿大和澳洲,这些国家的规定要比美国严格一些,尤其是澳洲移民监可以用严苛来代替,如需获得澳洲绿卡就要按照规定每一年住满半年,入籍前住满九个月。
澳大利亚是一个人民健康幸福、“幼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高福利国家;同时澳大利亚是一个移民国家,那么,哪些人可以移民澳洲可以免坐“移民监”呢?移民顾问为大家解析。
1.前澳大利亚公民或在澳大利亚出生者:
曾是澳大利亚公民或出生在澳大利亚境内者,只需在申请入澳大利亚国籍前的2年内以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亚累积住满12个月即可;但对于前澳大利亚公民来说,就要在其失去公民身份时的1年后,才能重新获得公民身份。
2.递交申请5年期限前的澳大利亚居住者:
在递交入澳大利亚国籍申请5年期限前的任何一段时间内,以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其早期居住将被计算,从而满足5年内累积住满2年的居住要求;但这并不能满足递交申请前2年内累积住满12个月的要求,此豁免一般只适用于若不获澳籍将遭受特别困难或不便者。
3.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却同时从事有利于澳大利亚的活动者:
在递交澳大利亚入籍申请前的5年中,拥有永久居民身份却没有在澳大利亚境内居住,但从事了有利于澳大利亚的活动者,有可能等同于在澳大利亚居住。如果申请人认为其情况适用于此项豁免,须在其入籍申请中附上一份说明;此说明应明确解释没有在澳大利亚居住的原因、与澳大利亚存在何种联系(家庭、商务、财政等)、离开澳大利亚的确切时段以及为澳大利亚做出贡献的时段、具体做了什么并解释所从事的工作对澳大利亚有利的原因。此外,还需要提供一封由海外雇主或权威人士出示的推荐信,这封信要证明所参与的海外活动对澳大利亚的价值。
4.16岁以下的儿童:
16岁以下的儿童无需在澳大利亚居住,便能随父或母一并加入澳大利亚国籍。
5.澳大利亚公民的配偶、孀妇或鳏夫:
澳大利亚公民的法定配偶(不适用于同居关系)、孀妇或鳏夫将可豁免居住要求。但在递交入澳大利亚国籍申请前,申请人必须已成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连续12个月或以上,并能证明若不获得澳籍将遭受特别困难或不便;另外,如果其澳籍配偶已满足英语要求并了解澳大利亚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要求,申请人将可同时豁免此两项要求。
6.澳大利亚国防部队服役者:
曾在澳大利亚国防部队服役至少3个月以上,或曾在澳大利亚国防部队服役3个月后由于健康理由而退役的服役者,将无须满足居住要求便可移民澳大利亚。
7.在澳大利亚预备役部队服役者:
如果你曾在澳大利亚预备役部队服役至少6个月,或者少于6个月而因健康理由被迫退役,你将无须满足居住要求便可移民澳大利亚。
环境优美、教育一流、福利体系完善的加拿大,作为老牌移民大国,在移民市场上一直很受欢迎。即使“轻移民时代”的到来,使得加拿大在移民监、漫长审理周期上有些不近人情。但在其他超级大国纷纷紧缩移民政策的大形势下,加拿大始终保持着欢迎移民的态度,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
移民为什么选择加拿大?除了加拿大的移民政策相对其他国家较为开放,以下也是主要原因:
一、宜居指数MAX
加拿大具有非常强劲的经济、科技实力,资源丰富,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工业国之一,人均收入位于世界前列。它不仅拥有十分丰富的资源,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丰富,矿产产量居世界首位,风光也美不胜收,四季分明、各具特色,为加拿大居民带来了舒适的生活。
二、孩子童年快乐
西方教育着重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创造力和动手能力,对培养孩子的自信心和组织领导能力也颇为重视,寓教于乐的教育方式,能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很多小孩子移民到加拿大之后,都非常喜欢当地的生活,童年十分快乐。
三、文化多元欢迎移民
加拿大的文化十分多元化,各民族文化并存互行、百花齐放,同时十分欢迎海外人群移民加拿大。加拿大政府与人们为自己多元的文化环境而骄傲,还把多元文化纳入了宪法,也就是说:加拿大承认自己是一个有多种文化,由移民组成的一个国家。如果您来到温哥华国际机场,可能会同时听到三种语言,英文、法文和中文。
美国移民局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年内必须居住多久才可维持绿卡身份的所谓“移民监”,对于永久居民保持绿卡身份的要求主要是通过体现出在美国有长久居留的意愿以及履行自己的美国居民义务来实现。
从移民局官网可以找到关于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的相关法令:
1)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可自由进出美国
2) 移民局建议计划离境美国超过一年的绿卡持有者申请回美证;持有回美证,但离境超过两年者,需要在返回美国之前,到当地的美领馆申请回美签证。一般来说,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超过一年(365天),并无法证明其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将视为放弃美国作为其永久居住地,绿卡可被收回。
3) 短期的海外出境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时间在一年内,再次入境时海关/入境官员如果觉得绿卡持有者没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也可收回绿卡。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由这几方面判断:
a) 出境的意向是否是暂时性的
b) 是否在美国有家人或与社区有紧密关系
c) 是否在美国工作
d) 是否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
e) 是否有一个美国邮寄地址
f) 是否在美国有银行帐户
g) 是否在美国有驾照
h) 是否在美国有置业
i) 是否在美国有开设公司
j) 是否有其他成立的返回美国作为永久居住地的意向
我们比较常建议客户一年内登陆两次美国,并且在允许的情况下,多居住在美国(特别是在I-829永久绿卡获批前)。此外,在填写入境海关申报表格上,避免使用酒店地址。
从上述所见,移民局并没有针对永久居民(绿卡)有硬性规定居住天数。我们也同时建议客户多创造美国居住意向的痕迹,将有利于其I-829永久绿卡转换以及日后维持美国绿卡身份。
很多人移民美国后,都会问到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有没有移民监?拿到绿卡后,是不是一旦拥有就会终生有效?其实美国移民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没有正式的移民监,因为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若未在美国境内居住具体多少天数就会被取消绿卡。
美国对绿卡持有者的入境是一种综合考核,考核的标准就是“绿卡持有人是否有长久在美国居住的意图”。若一年中有半年以上时间居住在美国,通常就默认为满足标准;若居住美国时间不足半年,则需要证明该申请人与美国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例如家人在美国生活、在美国有注册的公司、每年报税、在美有财产或银行账户等等(下文会详细讲到),居住时间越短,证明材料需要越多。对于希望保持自己与故乡的紧密关系,又不希望因此被判定放弃居留权的申请人来说,有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本文将根据法律研究和经验,列举出这些“不要做”和“要做”的事项。在满足返乡需求的同时,绿卡持有人若想增加保持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胜算,他们就应该要避免“不要做”的事,并且尽量做那些“要做”的事。
有哪些原因可能会造成绿卡被判定终止?如前所述,美国移民法并没有移民监的硬性规定,但倘若绿卡持有人被移民局认定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意图,即会置绿卡安全于巨大风险当中。因此,绿卡持有人应避免以下列出的“不要做”的事,以防止失去美国绿卡:1.迁移到美国之外的国家,并意图在那里永久居住。2.长期在美国之外停留,而且不能证明意图停留是暂时的,或者这种长期停留的原因是暂时的。3.没有在美国报税,或者在美国以“外国居民”的报税人身份报税。以上行为中,迁移的行为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从美国搬家到其他国家。相对的,长期在美国之外“停留”的行为则有多种情况。一般来说,在美国之外持续停留一年以上,移民法规就会要求移民局判定该绿卡持有人的绿卡失去效力。不过,即便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连续停留不到一年,倘若该持有人频繁来往两地,也有可能被移民局认为有意图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如果在美国境外停留较长时间是不可避免的,绿卡持有人务必要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并且遵守其有效期规定。倘若能在身处美国境内时就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并获得批准,绿卡居民便可以获许在美国之外停留最多两年(取决于回美证批准的有效期)。绿卡居民在申请回美证时必须举证说明自己的境外停留有充分理由而且是“临时的”。目前美国移民局回美证申请时间为大约3个月左右。如果有家庭成员随行,则每一位随行家庭成员都需要申请。
回美证不存在延期,有效期过后需重新向移民局提出申请。通常情况下,获得回美证是用来证明绿卡居民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之意图的一个有力证据。何为回美纸、回美证?回美纸
回美纸是用于已经递交了I-485,但是绿卡还没批下来的申请人使用。是允许申请绿卡的外籍人士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以后可以不需要移民签证或者非移民签证重新进入美国的一种文件。
回美证回美证又称旅行证、白皮书,是签发给美国永久居民和附有条件的居民(Conditional Resident)需要长期离境美国使用的。回美证适用于:(a)如果你要在国外一年或以上;(b)如果你连续两年中将有6个月以上在国外;(c)如果你已经收到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对你做出的放弃身份风险的警告。尽管如此,回美证并不是不可推翻的证据。为了确保绿卡安全,还是需要做出其他具体行动来说服移民局自己并没有放弃绿卡的意图。
以下是绿卡持有人具体“要做”的事,帮助您了解有哪些行为曾经帮助在境外停留较长时间的绿卡持有人成功保持住美国永久居留权:1.持客观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有稳定生活,比如有长期工作、固定家居地点、亲属关系、购买房产的抵押贷款、美国当地俱乐部会员资格、社区参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记录等等。在美国按时报税,切记必须用“居民报税表”报税,并且保留全部按照居民身份报税的税表复印件。2.保持一个美国的地址,最好不要用“in care of”(即,用朋友或者亲戚的邮寄地址,“请某某转交”有条件/绿卡持有人)或用酒店地址。3.建立美国的银行账户(移民局对额度没有明确要求)。4.持有美国驾照,并确保驾照上的地址和给移民局的绿卡持有人居住地址相同。入境美国时带着美国驾照。
5.保持美国信用卡和信用卡账户。6.在美国有房地产,汽车等财产。7.文件证明常驻美国之外的理由,比如雇佣协议,雇佣协议应该包括职位、报酬、责任和任职时间等具体信息,任职应该是有期限的,而不是“永久”的。8.到美国境外卖掉境外财产。曾有位在中国拥有规模较大企业申请人,在持有条件绿卡期间入境美国时被移民官询问为何没有长期在美国居住。该申请人向移民官说明自己计划卖掉中国公司,但是由于公司规模较大,所以卖起来需要时日,就此顺利通过。9.证明在境外需要停留的时间有固定截止期,比如工作合同有固定截止期。10.保持美国社会安全号并在进入美国国境时随身携带社会安全号卡。11.保持绿卡有效:有条件绿卡持有人必须注意在有条件绿卡到期之前3个月和律师联系,及时递交取消条件申请。一般绿卡持有人(一般绿卡有效期目前为10年)必须注意自己绿卡的有效期并提前3个月申请绿卡延期。法律规定儿童在到达14岁时需要递交申请更换绿卡,除非旧的绿卡在16岁生日之前失效,因为16岁生日之前3个月将要更换绿卡。(举例,比如孩子在13岁时获得一般绿卡,10年有效期。这个孩子在14岁时需要递交申请更换绿卡。而如果这个孩子在5岁时候获得一般绿卡,10年有效,即15岁时需要办理绿卡更换和延期,那这个孩子在14岁时就不需要立刻办理。)12. 2009年11月28日,美国国务院公布,在以塞班为首府的北玛瑞安那群岛居住亦可以在申请美国公民时计算为没有离开美国的在美国居留时间。最后小编在温馨提醒各位,美国移民监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上述所列的不要做的事情一定注意,如果父母亲被判定意图放弃美国永久居留权,也有可能会导致随行的孩子失去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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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福利保障好
加拿大政府十分关心国民健康,投入了巨额经费在社会保障、国民生活的安全与稳定上面,从而使得加拿大有着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养老金、医疗保险福利、低保补助、牛奶金、补助金、就业保险等福利一应俱全。这也保证了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加拿大牛奶金如今每人每年最高$6639)。
九、教育资源丰富
教育资源丰富、完善性,是加拿大众多优点中很重要的一点。加拿大公立学校不但制度完善、教育质量高,而且从学龄前、小学到高中,均实行真正的全免费义务教育。加拿大拥有数所世界一流大学,培养了很多高水平的人才。
加拿大移民之后,孩子也成为了加拿大本地学生,与留学生相比,拥有着很多优势,比如学费低廉、申请到好学校的机会更多,可以入读法律或者医学等只招收加拿大居民的专业等等。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而西方文明有它厚重的历史,其创造性、开拓性和独立精神则渗透于其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如果我们的孩子既能够获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又能接触到西方的人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这将为他们成为国际化的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另外,如果孩子英文和中文一样好,也将成为未来参与国际化竞争时的优势。
十、分散投资风险
在资金充裕的时候,在国外做一些资产配置和投资,可保证即使将来国内的生意出现了问题,也能够分散风险、从容应对。所以说,选择加拿大移民等于给自己和家人的一生上一份最为踏实的保险。
加拿大拥有如此多优势,是它在移民界一直保持很高的移民关注度与申请量的主要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华人移民海外,众多人选择加拿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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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秩序稳定
加拿大社会秩序非常稳定,这主要可归功于:1、加拿大经济发达,失业率低;2、加拿大政治稳定,法律健全;3、加拿大社会福利制度很完善;4、加拿大国民教育程度很高,国民性格谦逊有礼。
五、护照免签力度大
拥有加拿大护照,便几乎等于拥有了世界的通行证,可免签世界大多数国家、地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与美国特殊的邻居关系,让两国之间有着5500公里的漫长的国界,这是世界上最长的不设防国界线。也就是说,加拿大与美国两国公民,不需要签证便可自由来往。
六、适合休养生息
加拿大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而且各种体育、文化、娱乐设施也很丰富。因森林、湖泊、绿地等自然资源的丰富,使得垂钓、高尔夫球、滑雪、滑冰、徒步、登山等户外运动和健身方式也非常普及。加上体育设施都是供居民免费使用,全民健身使国民的综合体质处于较高的水平。
七、利于商业拓展
由于加拿大跟中国发展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使经常往返于中加具有移民身份的企业家能够接触到国内外市场大量的商机。很多富人移民海外之后,把国外新兴的行业、前沿的科学技术、产品以及新的盈利模式引入国内。
与此同时,很多移民也凭借着对国外当地市场和商业规则的了解,成功地把国内的产品和服务推向了国际市场,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和以往简单的把产品卖给国外的进口商相比,大大提高了自己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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