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eb1系列中,最出名的一定是eb1a杰出人才移民项目了,很多人都在问,杰出人才移民是不是很难,只能说难度没有像说要拿诺贝尔奖那么夸张,也没有字面要求那么容易。虽说只要符合10条中的三条就满足基本要求,但是通常只满足基本要求是不够的。
前期材料的撰写和准备非常重要,一定要突出申请人的优势和在行业领域内的杰出地位。只要我们在前期为你进行评估和策划,发现和放大优势,那么拿下美国杰出人才绿卡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
美国法律对申请人年龄并没有规定,但是通常来讲应该成年,而且申请人要去美国继续在专业领域内工作,年龄不应超过美国的退休年龄也就是66周岁。至于美国杰出人才办理流程需要多久时间,不考虑排期因素的话,走快速通道加急处理只需15天。
目前美国杰出人才已经出现了排期。这是因为有部分EB5申请人转向杰出人才,同时也有H1B高学历申请人也在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导致申请人数增加。但是杰出人才移民的配额是EB5的四倍,EB1A仍然是目前最快,最省钱的移民美国方式。
有不少伙伴反映,没有收到移民局USCIS通知信。这是因为移民局通知是通过平信寄出,丢件率较高,再次吐槽一下,已经9102年了,移民局还在通过邮寄的方式发送通知,而提供的邮箱只是一个摆设,如果需要补件,你的邮箱会收到邮件通知,但是邮件里并没有补件内容,补件内容还是要看邮寄的通知。未收到通知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知道自己的申请号Receipt Number,另一种已经知道Receipt Number。
第一种情况比较麻烦,你只能通过致电USCIS查询申请号。在移民材料寄出后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收到通知信就应该打电话查询了。注意这个电话非常难打,不是没人接听,就是占线,充分展现了移民局的高大形象,拨打电话前一定调整好心理状态。通常需要几天时间才能打通,需要回答申请提交时间、申请人生日等问题查询到Receipt Number。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在线提交申请要求移民局重新寄出通知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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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移民是美国第一优先职业类别,同时也是近几年比较受欢迎的一个移民类别,你对美国eb1了解多少呢?eb1都分为哪几类?具体的要求又是什么呢?
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B-1下面包括三个小的类别: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员)和EB-1C(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
EB-1A:具备杰出专业能力的外国人(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A申请中的人才为在其专业领域内,具被杰出能力和很高成就的人。根据EB-1A相关移民法规的要求,这里提到的专业领域包括五个,分别是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
EB-1A是以 “专业能力” 为基础的申请和审批,不是以具体的职业或职称为基础,但EB-1A又涵盖所有职业和职称,例如:
(1) 杰出科技人才: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科研工作者、医生、律师、教授、博士、博士后、工程師、程序师、科学家、院士、发明家等;
(2) 杰出艺术家:画家、书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揮家、歌唱家、模特、主持人、编剧、导演、演员、舞美、音响师、动画设计师、建筑设计师、服装设计师等;
(3) 杰出教育人才:教师,著名教育家、教育学学者、教育理论家等;
(4) 杰出运动人才:运动员、教练员、棋手等;
(5) 杰出商业人才:企业家、商人、管理专家、金融专家、人力资源、公关、广告、品牌、市场营销、咨询、财务会计等;
EB-1B:具备出色专业才能的教授/研究人员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EB-1B 申请中的杰出人才应该是在某科学或学术领域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
EB-1B 申请需要由雇主的支持,就是说要由雇主出面呈请,但不需要先申请劳工证。
EB-1B要求申请受益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获得来自美国终身教学职位或永久性研究职位的聘用信(Job Offer), 通常这类聘用信来自于美国的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 但也可以是来自于私人公司雇主。但无论是谁,都必须为申请受益人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
2. 申请受益人至少有三年的相关教学经验或者研究经验;
3. 在该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国际性知名度;
为满足国际性认可和知名度的要求,相关移民法规给出六项标准,要求至少满足其中两条:
1. 在学术领域因杰出成就获得荣誉或奖项;
2. 有重要协会组织会员的身份;
3. 有媒体对本人及其工作的报道;
4. 曾在本人专业领域参加审稿或评审、评委工作;
5. 对本行业领域做出原创重大贡献;
6. 在专业、主要行业期刊或主流媒体发表过学术文章。
2016年1月,国土安全部又公布修改EB-1B的申请条件,加入除了上述条件,呈请人也可以提交其他可以突出申请收益人优秀专业背景的材料。
EB-1C:具备特殊专业才能的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EB-1C类别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其要求如下:
1. 在过去的三年中申请受益人必须是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 (如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 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来美后必须是从事经理级别以上的管理工作;
2. 美国雇主公司必须是在美国境内和境外国家有正常的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和系统的商品或服务;
3. 美国雇主公司必须已经在美国境内运营一年以上,为申请受益人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呈请人,但无需办理劳工证。
目前在美国eb1移民的这三个类别中,其中eb1a和eb1c是最受大家欢迎的,办理周期短,费用低,是移民美国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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