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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移民法国?希腊永居可以去移民法国吗?

2020-07-06
移民法国的条件

由于法国移民政策相当紧缩,也不是传统的移民国家,并不鼓励移民法国,所以很多国内法国移民申请人申请不成功,但是,也会有一些法国移民的申请人想知道,还有什么方式可以移民法国吗?下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希腊永居移民法国。希望以下资讯会对你有帮助!

一、希腊永居能去法国吗?

根据相关法律协议,希腊永居是可以直接去法国,因为这是基于申根协定的条款,而且一般来说,半年之内不能超过90天,一年之内不能超过180天。不过,申根国家之间的边境管制并不严格,一般是没人检查的,不过还是不建议超期,因为这可能引起法律问题。Ym16.com

二、希腊永居移民法国的条件

1、收入

一般来说,这一部分是不做要求的,但是鉴于欧盟每个成员国有权利颁发欧盟永居签证,所以不排除以后某些国家会做出要求。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如果想通过希腊永居转欧盟永居,申请人需要提供资产证明,并且提供缴纳医疗保险的证明。

2、居住时间

一般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条约,申请人需要在欧盟境内某个国家合法连续居住五年,但是需要知道的是,这五年不是必须住满的,比如工作原因离开不能超过6个月;或者是如果因为别的必要因素离开,最长不能超过10个月。

由于希腊和法国同是欧盟国家,这样欧盟的规定就适用于希腊和法国,实现希腊购房移民也就能实现法国移民,这也就让移民法国的成功率高出很多,建议没有成功移民到法国的申请人可以尝试这条路子,或许会给你移民法国带来转机。

精选阅读

法国新移民法与赴法留学问题


2006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外国移民融入法国的新法律,并于2007年8月26日起生效。由于当前赴法留学和工作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因此新移民法中所包含的多项新举措都与中国公民息息相关。业内人士认为,对外国人持更加欢迎、更加开放态度的法国新移民法,很可能带来中国人赴法留学和工作的新的“春天”。

三类人群受益

●赴法学习大学硕士课程的留学生;●拥有专业技术,有利于本国或法国繁荣的人士(在法居住期间将获得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外国集团在法国设立机构的内部职员。

法国颁布新移民法的目的就是使外国人进出法国和在法居住都更加方便。对中国而言,就是为了使中法人员流动、经济交往和其他各方面的合作都更加便利。

法国新移民法实施后,中国留学生、专业技术人士以及法国在华企业员工将从中获益。据介绍,此次移民法的修改是近20年来改变最大的一次。新移民法将为留法大学生等三类人员提供便利。

留法学生获益多

获益一:以往赴法留学生每年必须延期居留证,而且留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打工,毕业后必须回国。而现在,根据新移民法,所有赴法学习硕士或硕士以上课程并持有长期学习签证的外国学生,将在留法的第一年自动获得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居留证”。

获益二:更具吸引力的是,当外国学生在法国学习结束并获得了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后,将被允许在法国多居留6个月,以寻找或从事与学生所学专业有关的带薪工作。

6个月结束后,如学生已获得一份工作或受聘承诺将被允许在法国居住工作。而根据以前的法律,外国留学生在学习结束后是不允许再在法国居留的。

对于即将去法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来说,新移民法解除了很多忧虑,省去了以前的一些麻烦。不用申请就可以打工,也可以减轻一些负担。很多留学生表示:如果毕业后找到了工作,特别希望能留在法国,6个月的时间找工作应该还是充足的。

获益三:此外,新移民法允许外国学生求学期间在法国打工,但工作时间以不超过法国的一个合法全日制岗位工时(通常为每周35小时)的60%为限,即21个工时,而无需经过特别批准。

以往,留学生每年需申请延长临时居留证,需申请才可获得打工权利。

签证门槛提高

据悉,目前在法国留学的中国人共有2.5万名,而仅在2006年一年,法国驻华使馆就从中国收到了1万多份赴法留学签证申请,最终发放了8500份签证,拒签率为20%至25%。

对中国赴法留学生群体来说,新移民法的实施无疑将使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都更加便利。从最近几个月的学生签证情况看来,法国开放留学市场的政策没有改变,但是对于学生签证申请者的要求实际已有所提高。

CEF审查更加严格:为了履行新的移民法,申请留学法国的外国留学生将必须接受法国留学中心(CEF)的“筛选”。而按照以往规定,是由大学决定是否接纳申请留学的学生。

而新规定则增加了官方筛选一项。法国留学中心将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的资格发表意见,领事馆会遵循中心的意见发放签证。

今年以来,CEF的审核要求有所提高,以往主要审查学生的学历水平、法语水平(学习英语授课项目的学生除外)、被法国院校录取的情况等,如今对于学生的专业情况、留学计划的合理性也开始进行严格审查。

对学历和语言要求更高:从今年的签证形势来看,领事馆对于高中和大专毕业生的要求更加严格,如果学生成绩不好、法语水平不过关,则被拒签的可能性较往年有所增加。

比如很多大专水平的申请者,放到去年应该能够获得签证,但是同样的情况到今年则面临很高的失败率;还有很多高中毕业生,抱着以留学为升学退路的想法,高考失败之后“临时抱佛脚”,匆忙学了几百小时法语就提出留学申请,结果在面试时,因为蹩脚的法语听力与口语水平而无法过关。

相比之下,虽然“门槛”有所提高,但是高学历的学生签证申请者仍然可以轻松跨过。从今年上海地区的签证形势来看,本科毕业生申请赴法留学,签证通过率很高。

除了学历,语言方面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在两三年前,学生能考到150分的TEF(法语水平测试)成绩就能基本过关,300分算是很好的成绩,但是从今年来看,300分几乎成了“垫底”分数。

德国移民法解读(1):新移民法的结构


移民法的名称

移民法的全名是“ 关于控制和限制移民和规定欧盟公民和外国人居留与融合事宜之法(移民法)”。原文是:Gesetz zur Steuerung und Begrenzung der Zuwanderung und zur Regelung des Aufenthalts und der Integration von Unionsbuergern und Auslaendern (Zuwanderungsgesetz)

总体结构

移民法先分成“篇”(Artikel),有的篇长的(如第1篇)下面设“节”(Abschnitt),篇下或节下设“章”(Kapitel),章下设“条”(§),条下或设(1)、(2)、(3)“款”,下面再设1、2、3“点”或称为“段”,或条下直接设1、2、3。移民法下条以下的结构有点乱,现将移民法解读前面几篇原来的“点”统一改成“款”,原来的“小点”统一改成“点”。但仍然难免有错。若要引用,须查原文。

移民法共有15篇,第一篇是“居留法”,第二篇是“宽松待遇法”,各为一“法”,第3篇到第15篇为对现有有关法律的修改。15篇目录如下:

第1篇 关于外国人在联邦领域居留,工作和融合之法(居留法-AufenthG)

第2篇 关于欧盟公民的通常宽松待遇法(宽松待遇法/欧盟-FreizuegG/EU)

第3篇 对避难程序法的修改

第4篇 对外国人集中登记法(AZRG)的修改

第5篇 对国籍法的修改

第6篇 对联邦被逐者法的修改

第7篇 对联邦领域无家乡外国人法律地位法的修改

第8篇 对避难申请人费用法的修改

第9篇 对社会法典第三册的修改

第10篇 对其它社会与费用法的修改

第11篇 对其它法律的修改

第12篇 对条例的修改

第13篇 回归统一的条例顺序

第14篇 公布之许可

第15篇 生效,失效

第1篇(居留法)的结构

第1篇“居留法”篇幅最长,分得也最细。篇下有章,章下有节,节下有条等。在第1篇里,“条”不因“章”、“节”的设立而中断。由于“移民法解读”中除了第7篇提到移民法第5篇的内容,其余介绍的都是第1篇的内容。因此一般只说“章”、“节”、“条”等,没有反复提“第1篇”。第1篇目录如下:

第1篇

关于外国人在联邦领域居留,工作和融合之法(居留法-AufenthG)

第1章

通则

第1条 本法目的;适用领域

第2条 概念规定

第2章

入境和在联邦领域居留

第1节 通约

第3条 护照义务

第4条 居留衔的要求

第5条 一般颁予前提

第6条 签证

第7条 居留许可

第8条 居留许可的延长

第9条 落户许可

第10条 申请避难时的居留衔

第11条 入境和居留禁

第12条 适用领域,附加规定

第2节 入境

第13条 越境

第14条 不允许的入境;例外签证

第15条 谴返

第15a条 无许可入境外国人的分配

第3节以教育为目的的居留

第16条 高等学业;语言班;上学校

第17条 其它教育目的

第4节 以工作为目的的居留

第18条 就业

第19条 高水平专业人员的落户许可

第20条 (取消)

第21条 自立职业

第5节出于国际法、人道主义或政治原因的居留

第22条 从国外接收

第23条 由最高州机构给予居留

第23a条 严重情况下给予居留

第24条 为临时性保护给予居留

第25条 出于人道主义原因的居留

第26条 居留时间

第6节 出于家庭原因的居留

第27条 家庭跟进的原则

第28条 以德国人为目标的家庭跟进

第29条 以外国人为目标的家庭跟进

第30条 配偶跟进

第31条 配偶的独立居留权

第32条 孩子跟进

第33条 在联邦领域孩子的出生

第34条 孩子的居留权

第35条 独立的、无限期的孩子居留权

第36条 其他家庭成员的跟进

第7节特殊居留权

第37条 回归权

第38条 原德国人的居留衔

第8节联邦劳动局的参与

第39条 对外国人就业的批准

第40条 拒绝原因

第41条 撤回批准

第42条 条例委托和命令权

第3章 促进融合

第43条 融合班

第44条 参加融合班的权利

第44a条 参加融合班的义务

第45条 融合计划

第4章治安法律规定

第46条 治安处置

第47条 禁止与限制从事政治工作

第48条 证件义务

第49条 确认和确保个人身份

第5章居留的结束

第1节 离境义务理由

第50条 离境义务

第51条 居留合法性的结束;限制的继续

第52条 抗诉

第53条 必须执行的驱逐

第54条 通常的驱逐

第54a条 从内政安全原因出发监视已被驱逐的外国人

第55条 判断性驱逐

第56条 特殊驱逐保护

第2节离境义务的贯彻

第57条 谴返

第58条 谴送

第58a条 谴送指令

第59条 谴送威胁

第60条 谴送之禁止

第60a条 谴送之暂时搁置(容忍)

第61条 区域限制;离境机构

第62条 谴送目的的拘留

第6章责任和费用

第63条 运送执行者的义务

第64条 运送执行者的送回义务

第65条 机场执行者的义务

第66条 费用债务人;保障性支付

第67条 费用责任的范围

第68条 生活费用的责任

第69条 费用

第70条 失去时效

第7章程序规定

第1节负责范围

第71条 负责

第72条 参与要求

第73条 签证程序和颁予居留衔方面的其它参与要求

第74条 联邦的参与;指示权

第2节联邦移民和难民局

第75条 任务

第76条 (取消)

第3节行动程序

第77条 书面形式;形式要求的例外

第78条 居留衔的标准印制件,替代证件和证明

第79条 对居留的决定

第80条 未成年人的行动能力

第81条 居留衔的申请

第82条 外国人的参与

第83条 可攻讦性的限制

第84条 抗诉和起诉的作用

第85条 居留时间的核算

第4节数据转递和数据保护

第86条 提取个人数据

第87条 向外国人机构转递

第88条 特殊法律适用规定下的转递

第89条 确保和确认个人身份程序

第90条 通过外国人机构转递

第91条 储存和消除个人数据

第91a条 临时性保护的登记

第91b条 通过作为国家联系点的联邦移民和难民局转递数据

第9章刑罚和罚款程序

第95条 刑罚规定

第96条 偷渡外国人

第97条 发生死亡后果的偷渡;商业性和团伙偷渡

第98条 罚款规定

第10章法令授权;过渡和结束规定

第99条 法令授权

第100条 语言上的规范

第101条 至今的居留法规之继续有效

第102条 外国人法规措施和核算的继续有效

第103条 至今的法律的使用

第104条 过渡规定

第105条 工作批准的继续有效

第106条 基本权利的限制

第107条 城市州条款

荷兰移民法 满足“永居”申请的基本三大条件


荷兰居留许可的签发是基于不同目的并且需要满足不同相应条件的,例如有高技术工作居留许可、学生居留许可或者难民居留许可等。但是也有一种特殊的居留许可,是不需要特别目的作为条件的,获得这样的居留许可,会使您在荷兰的居住更加“舒适”,因为您不必再持续地履行一些其他严格的“法律义务”。这样的居留许可,通常被称为永久居留许可。

在荷兰,有几类不同类型的永久居留许可。其中一类,是有决定期限的,例如,如果您与一位荷兰公民或者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居民结婚后所获得的居留许可;另外一种,是无决定期限的永久居留。规范这两种居留许可的法律规则都是荷兰本国的国内法。还有一类是,大家通常称之为的“欧盟永久居留许可”,而这个许可的法理依据是依照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这类居留许可赋予您在欧盟国家内通行的权力和自由。

也许,很多读者也或多或少地了解,在荷兰获得欧盟永久居留许可必须满足最重要的三个条件:

荷兰的融入考试;

(将来的)足够的收入;

在荷兰境内合法持续地居住5年并且持有效的非暂时性居留许可;

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并且严格地满足,才可以获得欧盟永久居留许可。

今天这篇文章,着重从法律运用和解释的角度出发,向读者介绍如何理解其中第三个要件的含义。

其中,在第三个要件的内容中,包含了两层意思。

1

是对申请人持有的居留许可的性质的要求。这意味着,有些持有工作性质的申请人在移民局递交欧盟永久居留许可申请时会遇到问题,因为,基于工作目的性质而签发的居留许可,有可能被荷兰移民局认为是一种暂时性的居留许可。同样道理,适用于所谓的“找工作”居留许可。不过,这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如上所述的三个条件,其实是受到欧盟法律规则的约束和管辖。然而作为荷兰行政机关,荷兰移民局仍然在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运用问题上出现错误,导致符合要求的申请者的申请被拒绝,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

欧盟法院之前已经判决,荷兰的本国国内法同欧盟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并且不应该被武断地适用。例如,基于工作性质的居留许可则不应该自动被荷兰移民局理所当然地视为暂时性居留许可。具有工作性质的居留许可,是否被判断为短暂性的居留许可,并不取决于移民局决定的居留时间长短,而是该工作许可背后的法律意图,简单举例,该工作许可是基于您是雇主还是雇员。换句话说,您的居留许可,当被荷兰移民局“视为”暂时性居留许可时,其允许的居留时限也能够贡献于5年累积的时间要求,因为满足了欧盟的法律规则。另外一个例子,“找工作”居留许可或者季节性工作居留许可,通常被视为暂时性的居留许可,因此有可能不会对5年期限的累积起到多大帮助;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这样的许可技巧性地给于了当事人合法地居留时间,并且在这个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寻求获得非暂时性的居留许可的可能性。

2

是指“持续不间断”地合法居住在荷兰境内。如何理解“合法持续地居住”这个抽象的概念,荷兰移民局自身对欧盟法律法规地运用,有时也可能出现偏差。“合法持续性”这个概念,意味着非法居住是不会被接受的。哪怕是非法居住了一天,当事人都有风险丧失之前所有合法居住期间所积攒的年限。

尽管如此,所谓的“5年”,则不必是连续的。在这5年期间,如果所出现的间断,只要是基于另外一个合法居住的理由,就有可能是被接受的。

举例说明

一次常规申请被拒绝后,您不满意移民局的行政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者上诉到荷兰的法院,在这个司法程序运行地期间,您在荷兰的居住就是有理有据的,并且是合法的。这期间居留的时段,虽然不会被计算到5年的累积当中,但是它也不会切断您之前已经累积的时间年限。然而,经常出现的状况是,由于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已经过迟,移民局又不会将新居留许可或者延期居留许可的申请的签发日期主动地追溯到“旧”卡的到期日,这样导致的问题是,即使您的新的居留许可申请被成功地签发,但是签发的日期已经不能满足“合法持续地居住”的要求,此时您需要做的是,对移民局的这个行政决定,洽询专业和可靠的移民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避免您的居留期限出现所谓的“断档”。

因此,对于旅居荷兰的华人,时刻保证并且“合法化”您的居留期限是对申请“欧盟永久居留许可”至关重要的。

西班牙移民法规则详解


一、临时居留(就是一年转两年的)的更换

要求社会融入证明,以后的居留更换,要有足够融入社会的证明,如果临时居留的持有者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积极融入社会的话,居留更换将被拒。

配合融入,各大区要增加一些融入的培训活动,持临时居留的人要参加并可得到证书。换居留时持居留人要出具参加过这些培训活动的证明,具体细则还没出来。西班牙语也将非常重要,语言不好,换居留也会被拒。

临时居留的更换将考虑以下问题:

1.不能有案底;

2.不欠社会保险局、税务局的钱;

3.将会考虑到为融入社会做的努力。

而此次新移民法也规定,临时居留在被老板解雇的情况之下可以更换工种和地区。

家庭暴力受害方起诉对方,自己如果无居留,法院出具了隔离令就可以给当事人一个临时居留(PERMISO DE RESIDENCIA PROVISIONAL),如最终判对方有罪,将给当事人一个正式的居留(但同时对方的居留也将被废除,事实上等于一个居留换了另一个居留)。

二、 加强了对学龄子女的学习要求

如有孩子是必须要上学的年龄(6-16岁),换居留的时候,必须要出示孩子的学习证明。这条对中国人的影响很大,因为如果孩子在中国,就不会有西班牙的学习证明了。

三、看病的权利 (没有变动)

所有外国人,只要在西班牙市政府登记过住家证明,就像西班牙人一样有免费就医的权利,但必须按规定办一张医疗卡,不管有无居留。

如果没有医疗卡,成人只能看急诊、重病和事故,不可免费就医。未成年人和孕妇不管有无医疗卡,都可以免费就医。

四、对家庭团聚的要求比较具体

1. 团聚配偶首要条件,申请人要有更换过的居留,第一张居留不可以,必须是两年的居留。

是第二任及以后的配偶,并且第一任是离婚,团聚时就必须附加上离婚的判决书,判决书必须注明详细内容:夫妻共同的住家是留给谁的;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由谁承担;配偶是否有离婚补偿等。而在这一点上,由于很多国家离婚时没有判决书,因此可以说这条规定还不清晰,需要等执行法规出台时才能知道。

配偶的团聚,除了可以团聚合法配偶以外,还可以团聚事实配偶,但要有足够的证明,如在市政府做过住家登记等,只能团聚一个人。

团聚子女

条件也要求申请人要有更换过的居留,第一张居留不可以。

包括领养,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下,残疾人不受年龄限制。

团聚父母

要求至少满足三个条件:持卡人必须是5年长期居留;被团聚人65岁以上;要证明被团聚人有足够的理由来西班牙,或是特殊情况,或是出于人道的。

2. 团聚来的人自动可以工作:

家庭团聚来的配偶和满16岁的子女,有父母许可,或满18岁就可以自动工作了。理论上从现在开始,家庭团聚来的可以直接工作,上工作保险了。

自己有经济能力,配偶或子女在换居留时就是独立的居留,不需要再依附在团聚人的身上了。

所以,以下家庭居留可以申请独立的居留

A.有自己的经济来源;

B.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C.丧偶或孤儿。

3. 家庭团聚也要注意融入社会.

申请及家庭团聚,需要有足够的条件和住家,另外COMUNIDAD MADRID大区政府和市政府也做过一些这方面的活动,到时候建议团聚的人去参加,以便拿到证明换居留时好用。

五、以下情况5年长期居留将失效:

1.被查出居留是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得的;

2.有驱逐令;

3.在境外连续滞留超过12个月,这一点是说永久居留连续在国外居住了12个月,而不再规定5年中累计在国外居住时间的限制。

4.拿到欧盟其它国家居留。

六、对滞留者的要求

学生居留、学生的交换、实习和义务劳动等的没有居留权的滞留,其滞留时间与其完成学业等目的时间相符,此期间可以申请打工许可,但不能影响学业本身。(以前只说学生居留,现在加上了其它几种情况),一些交换人员,以及特殊交流人员都被定义为合法滞留者,而不是合法居留者。

七、对初次老板居留的限制

初次老板居留,申请条件和以前一样,有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但现在的地区范围更大一点了,以前的地区限度是PROVINCIA(省),现在是COMUNIDAD(大区)。

八、OFERTA DE TRABAJO的具体规定

1.还是要INEM的报告;

2.需要证明老板要的这个人是有空缺要补的必要工人;(MEDIA JORNADA)

3.老板如果要取消OFERTA DE TRABAJO,必须书面通知劳工部;

4.工人到了西班牙后,除了上保险外,还必须把工作合同拿到INEM盖章。现在的规定还要将这些证明传真给劳工部,否则不给按指印;

5.第一次的OFERTA DE TRABAJO有地区和行业的限制。

收到美国移民法庭传票该怎么办,什么是移民法庭传票?


2018年6月28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了关于美国移民法庭传票(Notice to Appear)最新指南的政策备忘录。新的指南是特朗普总统为了加强美国内地公共安全而颁发的,该指南要求USCIS为逾期居留人士颁发移民法庭传票。

什么是美国移民法庭传票?移民法庭传票是由移民法庭颁发,针对I-94过期之后被移民局拒绝其申请的人。其在收到移民法庭传票后将自动进入驱逐出境的程序。

这项政策的含义是什么?这项政策增加了移民处理的复杂度。例如,如果一名申请人在I-94到期后选择留在美国等待,但其的申请最终被拒。根据这项新政策,因其的I-94已经过期,移民局在发出拒信的同时可以给其颁发移民法庭传票进入被遣返出境的程序。

如果我得到出庭通知,我必须要上庭吗?是。如果收到了美国移民法庭传票,那么该人必须在通知的日期和时间上庭。如果该人没有在指定的时间上庭,将会引发限制入境美国的条例。

这项政策对什么人影响最大呢?新颁布的指南将对外籍雇员有较大的影响。当外籍雇员的I-94到期后,按照法规其可以合法的在美国境内等待更改身份或延期的申请。在新的法规影响下,如此后申请一但被拒,外籍雇员不仅会收到拒信,还会收到来自移民法庭传票,进入被遣返出境的程序中。

举个例子:王先生2015年申请获得H-1B身份,该申请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在2018年8月,王先生的雇主为他申请H-1B身份延期,王先生的I-94将会在9月到期。鉴于当前移民局的处理速度,王先生的延期申请很有可能在I-94到期之前得不到答复。王先生的案例在目前是常见情况,现行政策允许王先生留在美国,并根据待处理的H-1B延期申请继续工作240天。在此期间,王先生处于合法停留,此状态一直持续到延期被批准,重回H-1B身份。然而,如果王先生的H-1B延期申请被拒绝,则王先生在拒绝当天失去身份,并在同一天开始累积非法居留天数。虽然王先生的雇主可以选择向移民局提出重审或上诉,但根据新的法规规定,移民局可以向移民法官要求颁布让王先生出庭的通知。即便在此期间王先生打算离开美国,而USCIS一旦给其签发出庭的通知,其必须留在美国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出庭,并进入被遣返出境的程序。

目前尚不清楚移民法庭系统如何处理这些额外的遣返程序,国土安全部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其可以决定是否根据个案来否颁布移民法庭传票。每个移民局服务中心都有30天的时间来制定移民法庭传票颁发的流程和程序,但指南本身则立刻生效。

在此提醒所有在美的外籍雇员,务必在I-94到期之前递交身份转换或延期的申请,延期申请通常可以在I-94过期前的180天提交。鉴于目前移民局处理案例的时间长度来说,建议大家使用Premium Processing来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如果延期提交得足够早并在I-94到期之前被拒,美国移民局是不会发放移民法庭传票。因为其的I-94尚未过期,仍为合法居留。

美国移民法是如何判定假结婚


结婚移民美国是获取美国绿卡的一条捷径。因此近年来,假结婚的案例屡见不鲜,申请人一旦被判定为假结婚,后果将非常严重。那么美国移民法中,对假结婚是如何判定的呢?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在审查婚姻移民时,主管单位移民局最大的考虑问题即为,“婚姻的主要因素是否在为配偶寻求美国的合法居留权”。其预防的方式有两个程序:如果外籍配偶在国外,要先申请美国的入境,美国领事馆的人员要看婚姻的背景状况,例如两人是否没见几次面就“爱河永浴”或者从来没有住在一起,如果没有发现明显的舞弊行为即先行发给美国移民签证。

第二个程序,则是依1996年的移民法,把原先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外籍配偶的美国居留权改为两年有效期的“临时居留权 ”,其目地即在于如果婚姻为虚假婚姻,两年则可能会出问题。

如果婚姻能维持到两年,则在“临时居留权”到两年之前的90天,由美籍公民、永久居民和其外籍配偶一同再度申请美国“永久居民”。在这项申请的过程中,主管的移民局官员会分开询问两人的日常生活、财务状况(例如是否有共同银行帐户),甚至移民官会查看两人所持的住宅锁匙是否相同。如果到了两年没有申请调整为永久居留权,则外籍配偶的“临时居留权”失效,成为没有身份的非法移民,可以被递解出境。唯一的例外是,受到美国公民、永久居民虐待的外籍配偶,可以不透过其美国配偶的担保而自行申请调整为美国的永久居留。

如果在申请永久居留的面谈过程中,移民官员发现外籍配偶与美国公民、永久居民结婚的“唯一” 目地在取得美国居留权,即可判定此项婚姻为“假结婚”。1996年之前,虚假婚姻的外籍配偶会被列入递解出境的范围,而不处罚美国涉及虚假婚姻者,但是在1996年的移民法中,涉及虚假婚姻的美国籍男女,也会受到诈骗联邦罪的起诉。

在审核婚姻永久居留权申请中,如审核确定该婚姻的“唯一目地”在于取得美国居留权的话,婚姻即可被列为虚假婚姻,外籍配偶递解出境,美籍配偶受到诈欺的刑事起诉。外籍配偶是否可以取得美国居留权,还有其它两项因素,一为婚姻的法律有效性,双方是否合乎合法结婚的资格,重婚、一夫多妻或反之等都可使婚姻无效,还有婚姻是否由合法的机构或人士主持,是否合乎于当地的法律。第二是申请入境或居留时,其婚姻关系是否仍在法律上有效、是否有婚姻的关系存在(例如分居即不可申请美国的移民签证或永久居留权)。

西班牙违反移民法罚款具体说明


居留签证的收费

部分移民事务的办理,如申请在西班牙停留延期许可、居住许可、工作许可(除6个月以外的)、外国人身份卡,签证等的TASA都要在申请受理时就交款,而不是像原先在批准后才付款。

违反移民法罚款:罚款分为轻度,严重,很严重。

轻度罚款:

-如果规定条款要求了,但你没有或延误通知相关部门你的个人情况如国籍,婚姻状况,地址,工作情况等的改变;

-居留过期三个月内申请更换;

-如果你是临时居住许可,自己在做生意,但没有申请老板居留许可;

-在居留有职位、行业、地区限制外工作的;

-雇用居留限制职位,地区不同的、

轻度罚款的金额为不多于500欧元。

严重罚款:

-非法呆在西班牙,如没有获得停留延期,没有居住许可或居留过期三个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更换;

-在工作但没有工作居留或工作许可;

-隐瞒或伪造当局其身份资料,如国籍、婚姻状况、地址等的改变;

-申请了工作居留的外国人,没有上相应或没有注册工作合同的,老板有义务向相关部门说明原因,否则就是严重违规;

-结婚或者成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来使他们获得居留;

-给外国人登记住家证明,而他不是真正居住在此;

严重罚款的金额为501-10,000欧元,而且老板还要支付无居留工人的遣返费用。

很严重罚款:

雇佣没有相应工作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是很严重违规。其罚款金额为10,001-100,000欧元。

非法移民拘留中心

- 拘留时间不超过60天;

- 未成年人不能被关押在拘留所。

被拘留者在拘留中心的权利

-被告知其状态;

-尊重其隐私;

-如不懂西班牙语,要提供翻译服务,如缺乏经济收入者可免费获得此服务;

-可以联系非政府机构,国内或国际的保护移民组织;

-享有医疗服务。

因没有合法身份被开驱逐令的人如果已递交了居留申请的,驱逐令的事情会暂时停止,直到居留申请被拒,才继续审理驱逐令。

“严厉移民法”牵动美国敏感神经


美国亚利桑那州移民法案引发各界的普遍质疑(资料图片)

新法视非法移民为“罪犯” 恐被仿效

亚利桑那州长、共和党人简·布鲁尔23日签署一项旨在打击非法移民的法案。法案把非法移民定性为“犯罪”,禁止非法移民进入亚利桑那州,允许警察有权盘查怀疑是非法移民的人,检查他们是否持有美国绿卡、外国护照或本州驾照等合法证件。

这项法案还规定,在亚利桑那州,雇用非法移民违法,即便是家庭成员用汽车搭载他们也属违法,警察有权逮捕非法劳工。

尽管这项法案只是美国一个州的法案,但在美国移民改革正被提上日程的时候,亚利桑那州法案中的“严厉”做法恐被其他州仿效。

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28日再度批评亚利桑那州上周通过“最严厉移民法”,认为这类立法看似“捷径”,却不能化解非法移民难题,反而会使矛盾“两极分化”。多个少数族裔团体准备本周末在全美70多个城市举行大规模集会抗议。一些民主党人呼吁白宫和国会加快推动移民法全面改革,但奥巴马认为“最近不可能”。

■奥巴马提出批评

奥巴马当天在访问密苏里等中西部三州归途中告诉随行媒体记者,如果像亚利桑那州那样“允许地方执法人员有权怀疑并盘查那些可能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工人”,“我认为就是错误”,因为那非常可能“破坏我们所有人珍视的核心价值观”。

奥巴马说,成千上万人非法入境“的确是个问题”,联邦政府“需要做得更多”,但必须以全面改革为背景、“维护我们作为法治国家和移民国家的身份”。

共和党人认为这项法案有利于打击贩毒、走私等犯罪,反对者批评它违反宪法并为种族歧视打开大门。这项法案定于8月初生效。

法案签署当天,奥巴马谴责这项法案损害“美国作为民主国家的公平和平等精神”,可能破坏警民信任这一维护社会治安的要素。

亚利桑那州位于美国西南部,与墨西哥接壤,现阶段大约有46万非法移民,大多来自墨西哥及其他中南美洲国家。

■五一集会抗议

一些拉丁美洲裔团体连日来在亚利桑那州首府菲尼克斯等地示威。他们准备于5月1日国际劳动节这天在洛杉矶、纽约等70多个城市集会抗议“最严厉移民法”。

“这些游行和示威将比以往规模大得多。”洛杉矶抗议集会组织者胡安·何塞·古铁雷斯说。路透社报道,这可能成为自2006年以来最大的移民法改革声援集会。

“公平移民改革运动”组织者玛丽萨·格拉西奥萨说,这项法案“给移民法改革的斗争注入新力量”。20多名拉美裔、非洲裔、亚裔和白人众议员28日在国会大厦外召开新闻发布会,谴责这项法案违反公民权利,呼吁国会推动移民法改革。

在移民众多的加利福尼亚州,一些州议员呼吁对亚利桑那州实施“经济抵制”。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长克里斯·科尔曼28日起禁止官员报销赴亚利桑那州出差费用。包括菲尼克斯在内,亚利桑那州至少有3个城市考虑抵制这项法律。

按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菲利普·克劳利的说法,这项法案已经“牵涉他国”。

墨西哥外交部警告本国公民,亚利桑那州“充斥针对移民族群和所有墨西哥访客的敌对政治气氛”。墨西哥总统费利佩·卡尔德龙本周早些时候也表达不满。

墨西哥一家航空运营商警告,可能取消多个前往亚利桑那州的航班。墨首都墨西哥城一些出租车司机在车窗上贴标语:“我们不为来自亚利桑那的外国佬服务。”

奥巴马说,他已要求司法部着手调查“最严厉移民法”是否违宪。

■美国社会两难

奥巴马上周说,他对民主、共和两党国会议员共同推动移民法改革“抱有希望”,但不到一周,身为二代移民和非洲裔美国人的他仅表示审慎乐观。

“我们刚刚度过非常艰苦的一年,我让国会议员们相当辛苦,”奥巴马28日说,“所以,我认为国会没有胃口马上研究另一个有争议的议题。”

这番话指国会3月通过全面医疗改革法案,但民主、共和两党议员尖锐对立。

奥巴马说,争取两党参议员通过清洁能源法案更为迫切,而且“国会中期选举即将到来”,他不愿意“为改革而改革”,因为那无助于解决非法移民这一难题。

国会众议院去年6月通过奥巴马力推的清洁能源法案。共和党人明确表态,如果现阶段讨论“不成熟”的移民法改革,他们不会在清洁能源法案上与民主党合作。

路透社分析,美国眼下大约有1080万非法移民,通过移民法全面改革法案,为其中多数人提供入籍机会,将为民主党巩固最大少数族裔拉美裔选票,但也会激怒共和党“基本盘”,冲击一些选区位于“摇摆州”的民主党议员选情。

本周早些时候一项电话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六成选民支持类似“最严厉移民法”的立法。但不论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希望在11月中期选举前不要碰这个敏感议题,因为不论支持或反对,都会得罪部分选民。

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民主党人哈里·里德28日说,讨论移民法改革前,他将先争取参议院通过清洁能源法案。里德来自内华达州,竞选连任压力巨大,2008年正是拉美裔选民帮助奥巴马在内华达胜出。共和党方面,如亚利桑那州参议员、前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约翰·麦凯恩,若得罪移民团体,选战也会相当艰苦。

■文/胡若愚(新华社特稿)

反应

美国华人:新法是开“历史倒车”

纽约侨领黄克锵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不文明的法律。“首先,这个法案违背了美国的立国精神,也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这个法律带有种族偏见,会使得本来就有的种族偏见更严重。此外,这会使很多没有身份的移民成为犯罪活动的受害者,因为他们怕被警察盘查不敢去报案,这会使得犯罪指数飙升。”

华裔学生马艾琳表示,亚利桑那州歧视移民的法律允许警察擅自抓捕任何他们认为可疑的非法移民,看上去有些像二战纳粹德国仅凭口音和面孔就可以随意逮捕任何一个犹太人一样。这是历史的倒退,我们决不能允许这种法律在洛杉矶和美国大行其道。

黄克锵说,美国总统奥巴马承诺将进行移民改革,亚利桑那州在这个时间宣布这个法案,反映了在美国还有不少对移民持强硬态度的人。

美国中文报纸《侨报》在社论中称,该法案排外仇外,既是美国的耻辱,也是对民权的挑战,更是罔顾美国本是一个具备多元化特质的移民国度,成为在移民法领域内藐视联邦、在一个州制造苛法严律的极坏典型,并足以影响全美国移民改革的内涵与进程。

阿根廷新移民法解读


一、阿移民法的适用范围及实施机关

外国人申请赴阿、出入阿国境以及在阿的停留活动适用该法。移民法实施机关是隶属于阿根廷内政部的国家移民局。国家移民局除总部外,在阿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审批外国人的入境申请,延长、变更外国人在阿的居留登记种类及期限,负责所有人员的出入境管理,负责外国人在阿居留期间的身份管理。阿各省长、联邦首都市长与国家移民局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海军、宪兵、空军和联邦警察的相关部门所组成的移民警察有义务按国家移民局的要求执行公务活动。相关的行政、司法部门应与国家移民局互相配合,共同保证移民法律法规的施行。

二、阿移民法的宗旨

阿移民法的宗旨是:确定阿基本的移民制度方针,作为各类具体的移民政策及规定的法律基础;保障迁徙、移民、家庭团聚等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实现,为来阿进行旅游、商务、文化、科技及国际性事务活动的人士提供便利;改善阿人口状况;尊重、保护移民及其家庭的传统价值观,促进社会文化繁荣;确保移民申请入境、居留过程中不受到歧视;推动移民融入阿社会,享受阿各种法定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推动合法的移民劳务活动,消除黑工现象,为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推动国际移民合作,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跨国犯罪活动。

三、外来人员在阿居留身份的种类及授予对象

(一)永久居民

永久居民身份依法授予经国家移民局批准,在阿永久定居的外国人。阿籍公民在国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拥有阿永久居民身份。

(二)短期居民

短期居民身份依法授予经国家移民局批准,符合移民法及移民条例规定的下列人员:

1.劳务人员:指来阿合法从事营利性、获取薪酬活动的人员。可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2.提供租赁服务的人员:指利用来自国外的资产,在阿提供租赁服务,以所获的合法租金收入为生的人员。可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3.享有退休金的人员:指在国外为政府、国际组织、企业工作或提供服务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金,并可负担在阿生活支出的人员。可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4.投资移民:指利用自有资产为阿创造财富的人员。可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5.技术移民:指被阿公共或私人部门聘用,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咨询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外国公共或私人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来阿工作并享受薪水或酬金的,也可申请技术移民。可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6.体育人士及艺术家:受聘于个人或机构,来阿从事相应体育和艺术工作的人员。可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7.宗教神职人员:持有阿根廷外交、国际贸易及宗教事务部颁发的资格证书,在阿专职从事宗教活动的外国宗教神职人员。可被授予最长三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8.来阿就医的患者:因健康原因来阿公立或私立医院就医的患者。可被授予一年期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残疾人或因病重需有人陪护照料的,该居留权可同时授予至患者的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9.学者:根据高等教育机构间达成的协议,应阿教育科研机构聘请,来阿从事专业学术活动的人员。居留期最长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lO.留学生:在阿公立或被承认的私立学校中进行中学、大学学业或其他专业课程学习的在籍普通学生。可被授予最长两年的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但留学生在申请居留时必须出示学校注册证明,延期时需出示普通学生身份证明;

11.在南共市成员国以及在智利、玻利维亚出生的公民,可被授予阿两年期居留权,可以延期,可以多次出入境;

(三)临时访客 免费留学评估表 免费移民评估表

来阿旅游者;在阿过境,中转交通工具的旅客;邻国的边境往来人员;国际航班或列车机乘人员;季节性短期劳务人员;学者;来阿就医的患者;国家移民局批准的其他人员。

四、有关出入境和居留管理的规定

(一)出入境管理

进出阿国境的人员必须通过阿国家移民局设在陆路、水路、港口、机场的移民检查站,不满足入境要求的人员可在口岸被直接拒绝入境并被遣返回原籍国(不包括从第三国遣返人员)。旅客运输承运人有义务向移民检查站提交入境人员名单,有义务安排被遣返人员返回原籍国。被遣返人员可以进行申诉,但只能在遣返后15天之内,通过阿外交代表机关,或阿国家移民局驻外办事处进行申诉。

禁止下列人员入境或居留:

1.持假冒、伪造证件的,5年或更长时间内不得入境;

2.被禁止入境或被驱逐出境人员,禁令未被撤销或期限未满的不得入境;

3.在阿境内外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或有非法运输武器、人口、麻醉品,或有洗钱、非法投资或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阿法律须被处以3年或3年以上监禁的;

4.参加过政府性质或其他有组织性质的种族灭绝、战争、反人类、恐怖主义等犯罪活动,应受国际法院审判的;

5.有恐怖活动前科,或被国际上或是阿法律认定犯有罪行的组织,应当受到审判的;

6.以营利为目的,为非法进出、居留阿根廷提供便利,在阿受过刑罚或有此前科的;

7.以为本人或他人非法获取移民利益为目的,假冒、伪造证件,受到过刑罚或有此前科的;

8.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卖淫或参加过与卖淫有关活动,在阿境内外受过刑罚或是有此前科的:

9.企图逃避移民官员检查进入、或已经进入阿根廷的;

10.其他没有满足移民法相关要求的。

(二)关于合法居留和非法居留

拥有居留权的移民要在国家移民局登记其住址。

阿永久居民可以从事任何营利性和获取报酬性的活动,短期居民只能在居留期内从事营利性和获取报酬性的活动。临时访客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或获取报酬性的活动,但季节性短期劳务人员和经国家移民局批准的除外。拥有临时居留权的人员经国家移民局批准,可在居留期内从事特定的工作。

非法入境或居留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获取报酬的活动。任何人不得出租房屋给非法移民,不得雇佣非法移民,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对于非法居留者,国家移民局责令其按期办理合法居留手续,期满未办妥的,国家移民局可将其驱逐出境。

(三)居留权的取消阿根廷华人网

国家移民局在不违反司法行为的情况下,可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移民宣布取消其居留权:

1.以获取移民利益或阿根廷国籍为目的,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欺骗法律的;

2.被阿根廷司法机关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国家移民局应在当事人刑满释放后2年内做出是否撤销其居留权的决定。刑满释放两年后,如当局在30天内未置可否,则当事人将继续拥有合法居留权;

3.永久居民在国外居住超过2年以上,或是短期居民在国外居住时间超过其在阿居留期一半的。但因阿公职需要,或是因其他阿国家移民局认为符合阿国家利益的活动(如学习、研究等),或是其他获得国家移民局同意保留居留权的情况除外。

4.授予当事人居留权的相关理由不复存在的。

阿内政部可直接撤销曾实施恐怖活动、种族灭绝和战争行为人员的居留权。

如果被拒绝入境或被撤销居留权的人士是阿籍公民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时,内政部可撤销其不准来阿居住的禁令,但国家移民局认为有足够理由维持该禁令的除外。

(四)关于驱逐出境

内政部或国家移民局一旦决定将某个外国人驱逐出境,应先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扣押。若因某些原因,在尚未作出将其驱逐出境决定的情况下,内政部或国家移民局也可向法院申请将其扣押。如扣押对象是阿籍公民的配偶、子女、父母时,移民局应在48小时之内进行确认,确认后应立即释放。

扣押时间不得超出必要限度,且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作出此决定的法官。扣押应在有移民警察参与的情况下执行,被扣押者应关押在移民警察下属的部门或国家移民局指定的地点,直至其离开阿根廷为止。

被驱逐出境者应按移民条例的规定限期离境,且最少5年之内不得返阿,或终身不得来阿。驱逐坚持个案处理原则,不得对外国人进行大规模驱逐。驱逐不得损害移民的合法权利。决定驱逐出境的有关程序费用由国家移民局承担,被驱逐者将被要求承担自出发地到目的地(原籍国)的旅行费用。

拟被驱逐出境的人员因司法原因暂不能离阿的,国家移民局得授予其临时居留权。

五、申诉制度

如对国家移民局及其分支机构作出的以下决定不服,可向国家移民局申请复议、复核、向内政部提出行政申诉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拒绝入境或居留;被撤销居留权;被勒令出境;被处以罚款或被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复议应自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机关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期满未作答复的,视为复议被驳回。

如果国家移民局的分支机构做出驳回复议的决定,国家移民局将对该决定进行复核。分支机构应在5日内将驳回复议的决定提交国家移民局复核。当事人也可对国家移民局分支机构的决定不经复议直接向国家移民局申请复核,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过作出该决定的机关向国家移民局申请复核,该机关同样应在5日内将复核申请提交至国家移民局。

国家移民局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

如对国家移民局的复核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向阿内政部提出行政申诉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诉或是诉讼应当自接到复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提出。

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得再进行行政申诉。但进行行政申诉的,可以随时终止该申诉以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仅就国家移民局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动机是否合理、程序是否正确进行审理。诉讼当事人如缺乏经济能力,可申请法律援助,不得因经济原因丧失诉讼机会。

六、刑事处罚规定

1.非法运输人员来阿或途经阿前往第三国的,可处1至6年监禁;

2.以直接或间接营利为目的,为非法留阿提供便利的,可处1至6年监禁;

3.假冒、伪造证件获取移民利益的,可处1至6年监禁;

上述犯罪行为中如果有使用暴力、欺诈、胁迫,或利用受害者无知诱导其犯罪等情节的,可处2至8年监禁。

累犯,或是公务员、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加处3至10年监禁。

造成人身损害和伤亡的,或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加处5至15年监禁。

组织恐怖活动、贩毒、洗钱和卖淫的,加处8至20年监禁。

美国亚州反移民法涉歧视


美国《侨报》报道,美国亚利桑纳州(简称亚州)上星期经由州长签署通过的最严厉的反非法移民法案,已在包括硅谷在内的全国各地维权民众和少数族裔社区的强烈反弹,更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的争议。代表硅谷地区的州华裔众议员方文忠明确表示,该法案含有种族歧视的成分。

他在接受采访时指出, 从外表而言,亚州警察可以在合理怀疑某一人是非法移民时,采取盘问其移民身份等举措,包括看证件,甚至逮捕等。但事实上,许多少数族裔尤其是在亚州都是由 墨西哥裔、亚裔等组成,从他们的肤色、身着、语言等衡量的话,都可能成为盘问对象。也就是说,这项法案纯粹是以外表作为标准,并且对象基本都是少数族裔, 因此它已经不是普通的反非法移民法案,而涉及到在执法上少数族裔权利是否受到保护的问题。从这个法案来看,可以明显看出它有种族歧视因素在内。

方文忠为此表示,亚州90天后开始实施的反对非法移民法案,破坏了民权的基本准则,是对基本民权的伤害。他进一步认为,在移民问题上,州法不能与联邦法 相抵触,而这次亚州通过的最严厉反非法移民法案,是否与联邦制定的移民法相违背目前还有待专家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州法与联邦法相抵触,州法就会被 认为是违法,或自动失效。

方文忠还强调,亚州的移民法对包括华裔在内的亚裔也带来伤害,道理很简单,因为在众多的非法移民中,不仅有 人数众多的拉丁裔,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亚裔,其中有许多是华裔。因此,这项反非法移民法案所涉及的面和影响力将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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