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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EB-1C的移民陷阱你知道吗?

2020-05-20
美国移民的条件

美国移民EB-1C签证是美国第一类优先类型中的C类,只要您拥有国内高层管理者经验,在美成立一个新公司或收购当地一家公司为子公司,就可以以高层管理的身份申请美国移民EB-1C签证。

尤其是在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不景气后,EB1C更是成为了热点,EB1C是一类优先,没有排期,获得绿卡时间可以很快。正因为EB-1C有时间快,投资额较小等有利因素,它是企业高管、商界人士到美国来经商工作定居的热门途径。

EB1C是跨国公司把高管调派到美国来长期工作永久定居的移民途径。EB1C通常要牵涉到两个实体(一个在美国境内,一个在美国境外),美国境内公司,有一年以上的运营和一定的规模以后,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将它境外关联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调派到美国境内来永久居住和工作。如果美国境内公司是新设公司,员工可以先申请L-1签证到美国,把公司业绩和规模提高后,再提交EB1C移民申请。

大家需要知道EB1C和EB5投资移民是有本质区别的。EB5投资移民门槛不高,基本上只要投资人有钱就行。无需参与美国企业或者项目的运营,投资人只需证明自己的投资款来源合法。但EB1C就完全不一样了。它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拥有企业或者在企业里面做高管、经理,对企业规模和申请人的工作性质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据了解,国内现在有不少中介和机构在外面大肆宣传他们有优质的项目,投资人不需要具备任何条件,只要投资几十万美元,就可以通过EB1C快速拿到绿卡,这完全是无稽之谈。如果客户不具备条件或条件相差要求较多,这些不良机构和中介可能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大量的虚假材料,来试图蒙混过关。美国这样典型移民国家相关机构和部门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对造假案件的甄别能力还是很强的,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被发现了不仅绿卡别想拿到,恐怕10年内也别想登陆美国领土以及联网国家了。教训太多,20几年前就开始有利用EB1C作假被美国移民局发现的案例了。

还有一些中介宣传口号很响亮 “先拿卡后付款”。这里要提醒一下,首先这样的很可能只是为了赚人气,吸引意向客户,但实际操作是先收费。再有一种的确是先拿卡,但是拿的是什么卡?如果仅仅是一个L-1签证还是远远不够的,不良机构会说拿到L-1签证就相当于拿到绿卡只要耗时间就可以了,但是看了上面的介绍应该很清楚还有更艰巨的任务在后面。指鹿为马是移民圈惯用伎俩,大家一定要注意。

所以建议大家跟美国移民EB1C不沾边的朋友就别抱有赌博心态去尝试了。条件符合的建议委托美国的专业律师或者国内比较靠谱的中介去操作,不要图便宜听忽悠。

延伸阅读

你能达到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吗?


对于渴望去美国移民的投资者来说,如何快速登陆美国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而美国EB-1C移民申请项目,可以满足投资则的需求,使你成功移民美国。

由于美国政府希望引进海外的优秀商业人才,并通过这些“人才”在美国建立或经营企业,以帮助业务发展和经济增长。美国EB-1C移民项目的数量一直是非常充足,而且中国需求很高,大多数中国申请人从来没有听说过,所以没有像EB-5那样的排期问题,因为申请人太多了。如果你不想浪费时间等待排期,可以申请美国EB-1C移民项目。

EB-1C的申请除了对申请人的资金要求外,还对业务规模,员工人数和年营业额有一定的要求。

比如,公司至少成立至少两年;公司的官方员工人数超过20人;公司的年营业额超过500万人民币;申请人是公司法人,股东,高级管理等职位,并已服务超过一年。

可以清楚地看到,与EB-5申请的低需求相比,商业背景,语言,教育要求,富人可以移民美国的EB-1C投资移民项目,要求更为严格。

此外,在美国EB-1C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一段时间后,需要申请永久绿卡。虽然周期很短,但申请人在美国建立的公司有很多要求。回顾EB-5项目,尽管周期较长,但只要投资项目可靠,获得永久绿卡几乎毫不费力。

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


对于一心向往美国的投资人来说,如何能够快速登陆美国,让子女在超龄前接受美国教育、拿到美国身份,成为大家的需求聚集点。能够满足申请人快速移民美国的eb-1c项目因此成为当前美国移民的热门选择。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欢迎阅读!

由于美国政府希望从美国以外引入优秀的商业人才,通过这些“人才”在美投资设立或经营企业,来助力美国商业发展和经济增速,美国eb-1c的名额一向十分充足,且在中国区域的推行中,要求较高,大部分中国申请人几乎听都没听过,因此也不存在如EB-5一样因为申请人数太多而导致的排期情况。

不想等排期,那么不用排期的美国eb-1c移民申请的要求,你能达到吗?

值得所有EB-1C申请人注意的是,申请EB-1C除了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经管经验背景,对企业规模、雇员人数、年营业额也有一定的要求,先看看申请的条件:

1.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以上。

3.公司年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4.申请人为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并且任职一年以上。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相比起对申请人要求低,无经商背景、语言、学历要求,有钱就能移民美国的EB-5投资移民,eb-1c移民申请要求要严格的多。

此外,eb-1c移民申请获批一段时间后,需要转永久绿卡,虽然办理周期较短,但对申请人在美国设立的公司的要求也挺多。反观EB-5,虽然周期较长,但只要投资的项目可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永久绿卡。

美国EB-1C职业移民解析


在移民美国的诸多方式中,EB-1C职业移民在近些年来越来越受欢迎。它主要是针对那些跨国高管开设的,比EB-3或者EB-5类别更为优先一些的,所以受到很多职场精英的追捧。今天我们就来做做这方面的功课,看看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特点有哪些。

1、不需要劳工证,办理速度快

对于那些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想要成功的移民美国,通过EB-1C这种移民方式可以大大节省移民申请的等待时间。而且在整个申请的流程中是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的,在申请办理的时候,最快一年就可以完成办理,可以说是在整个职业移民类别中办理时间最短的一种类型。

不仅如此,利用这种方式移民美国的时候,投资者不需要办理临时的绿卡来过渡,而且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年龄未满21岁的未结婚子女都可以轻轻松松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资格。

2、对申请人有着严格的要求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EB-1C中,提供给申请人的职位一直必须具有管理或行政的职责,并这个职位的层级必须达到有作出商业决策,公司决定以及管理其他的下级管理机构的高度。移民局在审查时将会把这些职权连同美国公司结构一起考虑。

关于美国移民分类中的EB-1C,这些你都要了解!


EB-1C是美国移民分类中杰出人才移民 C 类别,即跨国公司经理移民,一经批准,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对于EB-1C这些问题你一定要了解。

1.申请EB-1C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 EB-1C 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外国的一家总公司在美国新建一家分公司,经营一年以后可以为其公司的总裁直接提出移民申请。另一种是购买在美已运营一年以上时间之公司为子公司,业务不必相关联,构成母子隶属关系,外国的总公司汇款到美国收购控股一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就可以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到美国。

2.如果公司为个人申请了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那么家人可以一起移民吗?

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的一大优势就在于主受益人可以携其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子女,全家移民。而且他们被批准的全家绿卡是正式绿卡,不象投资移民批准后头两年是条件绿卡。

3.申请人是国内一家大型跨国公司的职员,原来在销售部门任职,由于工作期间表现突出,半年前被升为销售部经理。目前公司有一个调任美国分公司任副总经理的名额,而且公司还会为其申请EB-1C职业移民。这是个好机会吗?

虽然条件基本符合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的要求,但目前时机尚不成熟。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申请EB-1C的跨国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在从海外母公司调往美国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任职的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母公司的部门担任经理或行政主管的职务;其到美国后仍然担任经理或主管级以上的职务。因为在中国母公司担任部门经理的时间还不满一年,所以目前还不适合申请EB-1C。

4. 我在中国经营一家中等规模的服装公司,多年来公司效益一直非常好,近来萌生了开拓海外市场并移居海外的念头。是不是只要收购一家美国公司就可以移民美国?

是的,这是非常适用于商务人士的一种移民美国的途径。只要收购的是成立一年以上并且经营状况良好的美国公司,通过汇款到美国完成收购控股之后,该美国公司就可以为您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移居美国。

5. 想通过投资一家美国公司来实现移民美国,需要投资多少钱才能符合EB-1C的申请规定?

通过投资现有的美国公司来申请EB-1C的优势之一就在于,对投资额无具体规定,达到控股的目的足矣,比投资移民风险小而且简单。相比之下,投资移民需要五十万或者一百万的投资额。

6. 如果个人情况完全符合EB-1C的要求,那么所在公司的情况会不会影响EB-1C的申请?

一般情况下,美国移民法对提出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申请的美国雇主的要求是,它和海外雇主根基於跨国公司关系,即中国与美国公司存在母子或总分隶属关系,并且该美国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正常营运至少有一年时间。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公司规模的大小等等对于申请的处理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在众多美国移民分类中,EB-1C只针对特定人群,且优势极为突出。如果你也对此感兴趣,可以联系我们解决。

关于EB-1C,你可能有不知道的事


EB-1C跨国企业经理人移民因其能一步到位,快速获 ** 绿卡、申请条件简单、风险小等特点受到众多投资人、企业高管以及留学生家长等的青睐。近日,有不少朋友针对EB-1C提出了很多疑问,小编总结了 ** 热门的四大问题,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客户:EB-1C可靠吗?有成功的先例吗?

小编:首先,EB-1C当然是可靠的。EB-1C是美国政府非常欢迎的移民方式,仅从EB-1类的移民年配额高达40000个即可看出政策导向,只是从1992年以来,没有任何一年完成此配额。

至于成功的先例,可以通过移民局官方数据来说明。据 ** 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共有5000多名中国大陆的申请人通过EB-1的方式获得美国 ** 绿卡。

客户:美国跨国公司聘用英文不好的我,是否违法?

小编:大家可能是担心:我的英语水平、学历等明显不够,跨国集团如果聘用我,是否会引起怀疑?如果你的学历在中专以下,也没有涉及管理,忽然被聘用成跨国集团的高管,的确会引起怀疑。但是如果你背景良好,经验足够,那么跨国集团聘用你就顺理成章了。其实英语好不好并不重要。

客户:为何在市场上很少听说过EB-1C?

小编: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 ** 类别,美国需要引进高端人才。在美国投资移民不排期的日子里,被很多朋友忽略掉了。但EB-1C一直都存在着,一直也被一些高精端人才关注着。在EB-5面临排期、涨价等消息的今天,人们开始寻求新途径,让自己和家人可以尽快地享受美国的高水平生活。作为 ** 推出EB-1C的机构,一直为客户排忧解难,全流程专业护航。

客户:EB-1C主要审核哪些方面?

EB-1C全过程 ** 核心的审核方面就是"跨国公司",公司的所有相应的财务报表、税务记录等相关信息是 ** 核心的。

美国EB-1C移民的申请材料


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申请需要递交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具体说来,雇主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受益人满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及高管人员签证所有要求的文件,详细说明受益人将在美国进行的工作职责。除此之外,雇主和受益人还需要分别提供其它的一些证明文件。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下美国EB-1C移民的申请材料,欢迎阅读!

扩展阅读:美国移民搬家攻略

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确认合适的搬家时间:

搬家时间也就是确定好什么时候搬家,只有搬家时间确认后才好安排接下来的准备工作,搬家时间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搬家日期需要全方面考虑好后再定。相关因素如:

A:搬迁目的地是否安排就绪可以入住,搬出地是否安排就绪可以搬出;

B:什么时候有时间搬家,搬家日期是否与工作时间或要事冲突;是否考虑搬家吉日(搬家吉日查询)C:计算需要多少时间来收拾整理,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东西多的要一至十天,少则半天;

确定时间后要准备预约搬家公司:

在初步确定好搬家时间后接下来就是找一家好的搬家公司,再与搬家公司碰下搬家时间、搬运货物、搬迁线路、搬家费用(搬家价格参考),双方沟通达成一致后再次确认好搬家时间(某年某某日几点)。预约搬家公司时应注意问清对方是个体搬家公司还是正规注意的搬家公司;是否能开正规搬家发票(根据自身需求);能否提供搬家纸箱(根据自身需求),是免费提供还是需购买;是否签署搬家合同(正规《搬家合同》模版下载),搬家时大家一定要签署搬家合同。

搬家前行李应该如何收拾整理:

搬家前对物品的收拾整理这是搬家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通常家里都有很多小物品,需要打包的是一些杂物和日用品。这些都要懂得一些技巧。这些小物品也是最难收拾,最易丢失的。为了有序不乱的搬家,找一些纸箱子,将零碎的物品进行分类打包装箱,比如厨房、书房、卫生间用品等一定要分类装箱,好处在于一是卫生,二是好搬,物品不易丢失破碎!平时的纸箱注意收藏,搬家时自有用处,如果搬家时没有可以找搬家公司购买,通常6-8元一个,在收废品的地方也能买着,但不是很卫生,不推荐!

搬家装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由不常使用的东西开始整理。由不常使用的东西先装箱,例如:书、过季衣物、不常使用之食器或摆饰;

B.一次只进行一个房间的装箱整理。因为会忘记什么东西放在哪个箱子里,所以,不要将各个房间的物品混在一起装箱比较好。

c.小物放小箱,大物放大箱。重物如书,瓷器等,若装入大箱搬运时会很辛苦,故分装到小箱子去;

D.将物品名称标注在纸箱外面。装箱完成后,请务必将物品名称及新居的房间号码标注在该箱外面;

E.装箱不要有空隙。箱内若有空隙,箱内物品会移动,而导致破损。若不小心有空隙,则以报纸当作缓冲器材固定箱中的物品;

F.注意不要装过多太满。装过多箱子容易变形,可能导致箱中物品破损,另外,在叠箱时可能因不平衡而倒塌,这是非常危险的;

G.贵重物品贴上小心搬运标签,首饰钱币自带、古玩、书画等物品用木箱搬运。

澳洲188投资移民这些陷阱你知道吗?


188投资移民是移民澳洲的主要方式之一,凭借低的打分要求和语言要求,一直深受国内投资者们的青睐。但是在申请投资移民时这些陷阱也是需要注意的。

一、隐瞒硬性条件,以移民简单快捷“画饼”

经常会有人问:“我是不是只要在我朋友的公司入股就可以顺利投资移民?”或是:“我是不是只要投资XX产业就可以走188投资移民?”。

在这里我提醒各位心系188的朋友们,投资移民对于年龄和经商经历都是有要求的,尤其是经商经历这一条,如果不满足的话,并不能简单通过投资就能“两步到位”,因此在投资移民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条件,有没有地区有适当放宽条件。比如南澳对于年龄的要求就低于热门的维州和新州。

二、哄抬价格,欺骗“新人”

当投资者拿到188A签证在澳洲寻找可投资经营的生意时,最常见的就是卖家漫天要价。不仅可能有胡乱开价的不良人士,还可能有隐瞒政府政策或是当地市场前景,以高于实际应有价格坑“新人”投资者。因此想要转永居的投资者们一定要做全面的尽调,充分了解市场,考察行业,从而找到适合自己最具性价比的项目,并以最合适的价格拿下。

三、虚构经营状况,骗人“接盘”

在不少投资骗局中,最常见的就是虚构经营状况。比如近来在澳洲大热的奶茶店,有不良店家为了脱手,不仅夸大自己每日营业额,甚至还雇“演员”前来装做顾客。因此当投资者考察生意时,最好要从financial statement等实际数据上得出经营状况,并且要从多种角度考虑该生意的长远发展情况,不要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做了“接盘侠”,落到签证和财产两空,最后回国的境地。

四、投资入股就可以“高枕无忧”

这一类骗局也比较常见。有不少不良人士伪装移民中介或是有部分不良中介瞄准投资者,利用投资者希望能赶快安定下来转永居的心理,以及投资者对于移民详细情况的不了解,对投资者打包票,只要出钱投资入股某某公司,成为股东,就可拿到pr签证,并且成功后还可退回大部分的资金。而结局自然是当资金进入所谓的某某公司后,负责人卷款逃走,而钱财不翼而飞。

因此大家在选择投资入股这一途径时,需要慎重考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投资不仅风险较高,更难以证明投资人有参与公司管理,而如果不能满足这一点,即使公司营业额再高也无法满足移民要求。

五、看似稳妥的连锁小生意很有可能倾家荡产

连锁加盟在许多投资者看来,以其系统、规范的操作,和有一定积累的客户群和经营模式,是投资移民的不二选择。然而在选择加盟连锁品牌前,投资者仍然需要仔细考察,多加思考。

这看似稳妥的途径其实可能使加盟者面临破产。之前在澳洲大获成功,拥有大量连锁品牌的RFG,就曾因为残酷剥削加盟的商家,而被媒体曝光。该公司不仅要收取特许经营费,还要监视商家的经营状况,从而导致商家亏损严重,面临破产。

最后提醒大家在申请澳洲188投资移民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考察清楚,避免这些骗局。

美国EB-1C高管移民的申请要求


美国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紧缩了移民政策,使各种移民方式得到限制,但是美国却加大了在某一领域具有特殊贡献的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力度,属于EB-1类签证中的EB-1C签证申请的人数逐渐增多,如何在众多申请者中脱颖而出,成功申请呢?

EB-1类可以细分为

EB-1A杰出人才

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

EB-1C跨国公司经理

什么是EB-1C?

EB-1C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即第一优先(C类)。如果您具备非凡的能力,是一位出色的教授或研究院,或者是一名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那么您具备申请EB-1的条件。我们提到的C类,即“跨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美国EB-1C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且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EB-1C对经理申请的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EB-1C对高级主管申请的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美国EB-1C常见问答集锦


EB-1C申请时间短,条件简单,是当前非常受欢迎的美国移民方式。本文为大家整理出EB-1C相关的问题,希望对新移民提供到帮助。

1:EB-1有什么标准吗

答: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有清晰明确的标准其实是很容易达到的,它看重的是“影响力”,那这个概念就很模糊了,比如纳税很高,给美国带来很多经济效益,是影响力的一个表现,或者雇佣人数很多,解决当地就业的问题,也可以是一个影响力的表现

2:公司设立在什么地方

答:加州,纽约,第一是因为当地公司多,合作伙伴多,业务往来比较方便,初创型企业建立在这里有合理性.第二公司比较多,不太会引起关注,虽然我们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但是没必要把账面做太漂亮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一个成功的案子只要它符合要求但是平凡就可以了.第三公司多,任何一家公司的注册,注销都不会影响到整体的大数据变化,无论将来选择继续经营还是注销,移民局都不会太在意,操作没有负担.

3:需要去美国几次,需要邀请函吗

答:2次,不需要邀请函,半年左右持b1b2签证登录,实地考察自己的公司地址和业务,并且开设一个美国的对公账号方便将来美国和中国公司账面往来

4:10万美金账面往来持续多久?

答:6-8个月,开设美国对公账号以后需要有6-8个月的账面往来。 初创公司刚刚成立,肯定需要依仗国内的公司,账面的往来也是为了证明母公司对美国子公司的资金支持

5:EB-1C的商业计划书与L-1一样吗?

答:不同于L-I,L-I的商业计划书相对简单,因为公司并没有实际成立,只是体现一个将来成立公司的意向。而EB1C就会复杂一些,因为要根据实际成立公司的情况具体写出,但是不要写的太漂亮,因为操作很难达到要求,写的大众平凡并且合理,就是好的商业计划书。

6:美国公司很看重定金合同?

答,是的,比如收一个2万的预定金,合同就会有100万全款金额,美国认为这代表着将来的全款是一定都能够到位的;通过这样的运作方案,以定金与订单的形式开展业务往来,虽然金额不多,但是移民局会看到未来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影响力,也有利于我们压缩运营成本。

7:背景调查阶段,员工都能了解公司情况吗?

答:肯定不是所有员工都了解情况的,但是对于初创公司而言,管理岗位一般也就2,3个人;首先资料都是真实的,有真实的办公地址和雇佣人员,其次管理者一定是了解您和您公司情况的常驻公司人员;再次就是即使背调出现问题也并不是一票否决申请的,还是可以有解释的机会

8: 140和485可以同时申请吗?为什么有的人不选择同步操作?

答:可以同时申请,要看个人家庭情况而定,同时申请可以早点登录过去节省时间。而对于不着急的人我们就不建议您同时递交了,因为140可以多次递交不影响下次申请,但是485失败会留下拒签记录,所以分开递交可以分化风险比较可靠一些

9:通过L-1和B1B2申请EB-1C有什么区别?

答:这也根据个人实际需求而定,如果您希望早些登录,那持L-1期间就可以直接享受福利。如果您不着急的话,就不建议办理L-1,多一个步骤多一个风险

申请美国L1签证及EB-1C必须要知道的常识


美国L1签证与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签证都是由美国雇主担保海外经理人到美国公司工作的签证,那么申请美国L1签证有哪些需要知道的申请常识,以及美国L1qianz与美国EB-1C跨国公司经理签证两者有什么联系呢?以下是常见的误区和解释供您参考。

1.申请美国L1签证的高管或经理一定要管理人 。某些专业人士即使没有管理人的指责也可以被看作美国L1签证A的经理类别,这称作“Functional Manager”,他们有权掌握了公司业务的主要部分。比如掌握大公司客户的客户经理,管理产品进展的项目经理。特别是在科技公司,这样的职位很普遍。

2. 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必须一样。其实,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不需要一模一样。很多国际贸易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关联或者一样的,移民局会认为成立分公司合情合理。如果美国公司和海外关联公司从事的生意完全不同,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准备材料的时候最好解释一下海外公司的规划以及设立美国公司的原因。

3. 小公司不能为员工申请美国L1签证或办绿卡。申请美国L1签证对公司的大小没有规定,移民局审查的重点在于投资的“真实性”以及申请人是不是“管理层”,因此规模不大的公司只要材料齐全真实,认真准备也是完全有可能获得美国L1签证签证和以EB-1C的方式取得绿卡的。当然,公司规模大丶雇员多丶盈利高肯定更有帮助。

4. 受益人不会英文,公司就不能为他/她申请美国L1签证。移民法上对申请人的语言没有任何要求,不需要申请人会说英语。但是签证官确实可能会问到这个问题,因为不会说英语,怎么能被派遣到美国公司担任高管并领导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公司需要有相关的精通双语的雇员辅助受益人的工作,在面签之前,一定要做好提前的准备。

5. 拿到L1签证一年以后才能递交EB-1C申请。对于递交EB-1C的公司,移民法上的规定是必须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如果美国公司持续运营一年以上,而且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美国公司可以随时为申请人提出EB-1C申请,不需要经过L1, 也不需要等申请人拿到L1一年以后。

6. 获得美国L1签证身份以后,就必须长期留在美国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不需要长期留在美国。移民法上对L1身份持有人的居住时间是没有要求的。但是,L1仍然是一个工作签证,需要有合理的居住时间来管理和运营美国公司。获得L1身份以后,申请人可以自由往返中国和美国,兼顾两边公司的业绩,但是美国公司必须给受益人支付工资。

7. EB1C是申请L1的前提条件,受益人必须先拿到L1, 才能申请EB1C。EB1C是移民申请,而L1是非移民工作签证,两者虽然申请条件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两种不同的身份。L1不是申请EB1C的必要条件,只要公司符合条件,可以随时为受益人直接申请EB-1C。

8. 受益人必须是海外关联公司的大股东。移民法上对L1和EB1C的受益人的唯一要求就是递交申请连续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高管。这个受益人不需要是公司股东,也不需要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只需要在公司任职,并且担任的职务是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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